投资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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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合作合同投资合作合同模板7篇 投资合作合同 篇1投资项目:装修/装潢公司 合作人数:三个(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性别,码; 乙方姓名,性别,码; 丙方姓名,性别,码; 第一条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某月某日至年某月某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

2、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共同投资人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共同投资人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年某月某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

3、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

4、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支付合作债务; 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

5、、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

6、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7、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共同投资人乙:共同投资人丙: 签署日期:年某月某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2甲方: 住址: : 乙方: 住址: :

8、 丙方: 住址: :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

9、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

10、、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

11、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

12、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3、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立马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

14、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规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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