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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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里家庄园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合同编号2013年月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景观绿化、亮化工程1.2 工程地点:xxxxx十字100米1.3 工程内容:庄园内所有的绿化、硬覆盖、景观、亮化、设计1.4

2、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绿化、硬覆盖、景观、亮化、设计2.2 工程总面积暂定:18000irf(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工程量清单(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营口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

3、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48-99)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4899)合格标准。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双方协商。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承包人需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其他文件资料以及在签约及施工过程中知晓的发包人的全部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6.1 监理单位名称:6.2 监理工程师

4、姓名:职务:职权:(1)监理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2)审核工程图纸,(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4)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5)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确认。(6)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现场的有关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2)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施工图的变更权(4)工程罚款。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工程内外全面协调、检查监督监理公司、承包人的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相关签证的全权代表。按有关规定发出工程指令、确认、

5、审核、批复工程有关事宜。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整个事宜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场承包人已于投标期间勘查完毕并充分了解,认为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双方协商(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在承包人进场前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在承包人进场前3天提供(5)

6、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承包人进场前3天完成(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工程开工前3天完成,由双方签订书面交接,在施工期内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在工程竣工后交回(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双方协商(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第9条承包人工作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在开工前3天提供,

7、施工进度计划需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2)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双方协商,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双方协商,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好所有的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每日工完场清,未使用完的材料按发包人规定或重新入库或就地堆放整齐。(5)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第11条进度计划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

8、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在开工前3天提供11.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也到施工方案后2天内审核确认完毕,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约定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

9、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发包方没有完成第8条发包人工作;没有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延误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

10、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双方协商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五、质量与检验第15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4899)合格标准。无约定第16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16.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6.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

11、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7条安全施工17.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

12、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8条事故处理18.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8.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与支付18.3 合同价款19.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9.2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取费标准

13、为350元/nf):金额(大写):陆佰叁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6300000.00元第20条合同价款的调整20.1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工程量按实计算;价格按中标价内的综合单价,中标价内没有的价格,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双方协商,重新编制。第21条工程量的确认21.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21.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上报工程量后2天内,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21.3 对承包人超出设

14、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21.4 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22.1 本工程按陕西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22.2 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2.3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的技术经济优势.承诺本工程综合费率为,综合费率包括措施项目费(含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及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

15、措施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环境检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润、风险金、材料吊装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苗木草皮养护费(乙方提供养护方案,不再按定额计取)等其他一切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营业税按单独计取,综合费率取费基数为陕西省最新定额直接工程费(含技术措施费)中的定额人工贽机械费。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2.4 本工程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均按陕西省最新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2.5 材料价格套用渭南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渭南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甲材料(苗木、石材、路侧石、水泥砖、草坪砖、景观灯)等工程材料按甲方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电气预埋管等其他材料价格按渭南市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按甲方签证价的除外)合同工期算术平均值计算。22.6 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22.7 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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