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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里达的语言哲学德里达,1930年出生于法属殖民地阿尔及利亚的阿尔及尔郊区埃尔比哈一个被同化的小资产阶级犹太家 庭。德里达1949年到法国读书,1952年入巴黎高师攻读哲学,195354年访学卢万的胡塞尔档案馆, 撰写胡塞尔哲学中的起源问题一书(此书1990年才在法国出版)。196064年,德里达在巴黎索邦大 学任教,讲“一般哲学与逻辑学”,担任著名哲学家巴什拉尔、冈奎莱姆、保罗利科和让华尔的助手,1962 年正式发表第一部作品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翻译与引论。196584年任教于巴黎高师,这段时 间是德里达的鼎盛期,值得注意的事件有:60年代中后期与激进的太凯尔帮关系密切,太凯尔帮索莱尔斯、
2、克莉斯蒂娃、罗兰巴特等人的结构主义与符号学的思想与德里达的思想有相互促进和影响的地方;1966 年,年轻的德里达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举行的入文科学讨论会上发表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 戏一文,这次会议本来是以结构主义为主题的,德里达却在这篇文章中向美国知识界宣告了结构主义之 不可能性,德里达由此在国际论坛上确立了自己的独特形象,这篇文章被誉为解构主义的宣言书;接下来 的1967年可以说是德里达一生最辉煌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他出版了三部重要之作:文字学(De la grammatologie)、文字与差异(Lecriture et la difference)和声音与现象(La voix et
3、 le pbenomene), 它们标志着解构主义的真正确立。德里达在为解构主义提供理论基础时,批判了海德格尔等哲学家思想的不彻底性,其中特别论述了语言问 题。不难看出,语言哲学构成了他整个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德里达要来“重写”海德格尔对“存在”的理解,因为海德格尔只是重述而不是摧毁“逻各斯”和存在的真理。 他为存在找到了一个家一一语言。为了把自己和海德格尔区别开来,他发明了一套词汇,诸如 “Trace,diffrance”,等等,用来讥笑和替代海德格尔的术语。海德格尔的术语表达了他对不可说的东西,沉默 的东西,持存的东西的尊敬;而德里达的术语表达了他对繁衍的东西,难于琢磨的东西,隐喻的东
4、西和不 断自我再造的东西的充满深情的赞美。德里达试图达到海德格尔暗自想达到的地位:第一个后形而上学思 想家,一个新时代的预言家。德里达认为自己的哲学真正摆脱了形而上学的支配。他认为,形而上学是一种逻各斯中心论”或“语音中心 论”,它是西方哲学的传统。从苏格拉底到海德格尔都未彻底脱离“逻各斯”的统治,哲学总是以“逻各斯”或 人为中心寻找真理。这种“逻各斯”中心论集中体现在西方语言的“拼音性”上面,拼音语言是形而上学的真正 秘密,“逻各斯中心论”的背后是“语音中心论”。“语音中心论”与形而上学的“逻各斯中心主义”难解难分,而 朝向一种意义秩序的哲学方向:思想,真理,理性,逻辑,“道”等等,被认为是
5、自生自在的,是基础。德 里达反对语音与观念对象的结合,反对“语音中心论”,他称此为“呈现(在场presence)的形而上学”。他 认为,不论何种呈现,诸如客体的呈现,作为物质,本质,存在的呈现,现时的瞬间的时间的呈现,意识 和主体性的呈现,都是“逻各斯”中心主义呈现的具体体现。“逻各斯”中心主义无处不在,呈现的形而上学无 处不在。呈现的权威性,它的稳定的力量,构筑了我们全部的思维方式。形而上学就是以“逻各斯”或语音 或在场为中心形成说对写,在场对不在场,同一对差别,存在对无的统治。在他看来,如果消解了说对写 的统治,也就消解了逻各斯”中心主义。他反对说”与“写”遵循逻辑同一性或直线性原则,直线
6、论是与“逻各 斯中心论”相联系的,也是形而上学传统延续的秘密。这条直线从来就是断裂的,“写”天生有叛逆性格,它 可以记录理念,也可以歪曲理念。它总要远离开“说”,最后毒死记忆,开启自己的空间,把“说”即是“逻各 斯”“悬搁”起来,为自己做主。德里达认为,“逻各斯”与在场的观念之间存在本源性的意指关系:特别是对 真理的意指,对真理的一切形而上学规定,直接与“逻各斯”的理性思想的要求密不可分语音的本质直 接靠近作为逻格斯思想之内的,与意义联系的本质.。语音的意指对象都是“在场”而文字却不再场,它 既不是声音也不是对象。语音的原则,在场的原则,是我们理解事物的原则,我们不能离开“逻各斯”,不 能离开
7、语音。根据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方法论,代表观念的概念要打上“引号”,把它们仅仅当作符号, 将符号所代表的思想含义“悬搁”出去。这样一来,思想意味着虚无,它是名词化的虚空,是无派生物的自 我同一,是力的“延异”(“difference”)的效果,一种话语或思想的虚幻的王国,它的基础会被解构。词的 意指对象是虚幻的,它源于“逻格斯”的虚幻,“逻各斯”是虚幻的源头,也是形而上学的源头,它应该被“悬 搁”起来。在德里达看来,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对起源的摧毁,也是人的终结。人的终结也是书的 终结。在“逻各斯”统治下,全世界只有一本书:解释“逻各斯”的书;只有一个作者:大写的人;书的世界只 有“逻
8、各斯”的世界。离开书,世界便什么也不是。书的出现不是对写的肯定和赞扬,书和写不是一回事, 从柏拉图时代开始,书就被看作一种沉默的对话,对话与思想是一回事,书是心灵的对话。解构主义就是 要消解这个书的世界解构以“逻各斯”为中心的世界解构,消除语言的能指与所指的对立。随着“中心” 的解体,能指与所指对立界线的解体,整个形而上学的基础也就崩溃了。德里达认为,哲学具有隐喻的性质,哲学是隐喻,形而上学就是来自隐喻。他转述了柏拉图理想国中 讲的关于洞穴的寓言:人在洞穴中背着光源,只是看到被照明的东西,他能从被照明的东西知道光源,光 源指引他从黑暗走向光明。德里达接过柏拉图的话题说,哲学就是起原始作用的太阳
9、,就是隐喻,柏拉图 所作的隐喻。但是长期以来形而上学却把隐喻从真理驱逐到诗和文学,哲学自己摇身一变成为文学的基础。 哲学的隐喻植根于形而上学语言使用方法的隐喻性质,柏拉图的向日隐喻具有普遍性质。其实每个抽象概 念背后都隐藏着一种感性具体的比喻,都是隐喻“肖像”的(“u sure”)。德里达使用的这个单词有两层引申 含义:其一是擦掉,涂改;其二是老本(底线)的增补性结果,以替换老本。形而上学使用语言时,就像 用磨石把把硬币上的图案或肖像抹掉,使人在表面上什么也看不见,从而丧失了交换价值。但惟其如此, 这个不是硬币的硬币(形而上学语言)才具有至高的价值。消磨活动使可感知的“具象”语言进入形而上学
10、语言,感性形象的原始价值被概念抹掉了,概念代替了形象,并且自我繁殖,这就是形而上学语言的发展 历程。解构形而上学的重要工作就是破译这个隐喻,恢复事物的感性形象,回复原意,显示自然语言的隐 喻性质。原意不是理念,而是可感知的自然语言,自然语言之所以被哲学视为隐喻,是因为哲学把自己视 为原意。事实上,哲学概念充满了隐喻,哲学是一种隐喻性语言,或自然语言的引申。从自然语言到逻辑 语言过渡,从隐喻到哲学的过渡,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历史的退步。从起源看,自然先于逻辑且比逻辑 要真实,理性语言的虚伪扼杀了活生生的生命和创造力。德里达认为,揭露哲学的隐喻性质和来源,就是 对哲学的解构,就是宣布哲学的终结。“
11、逻各斯”也是隐喻,它是太阳,光源,唯一的说话者,理性,家园 等等。离开隐喻就没有“逻各斯”,离开“逻各斯”形而上学当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基于上述观点,他打破了传统阅读方式的限制。传统的阅读总是试图理解文本的意义,使其成为作者与读 者之间的中介。“解构”式阅读突出读者的地位和作用,目的是破坏文本的意义(在场)。阅读不是消极的 被动的,而是一种积极的新的写作方式。在这里“读与写”,能指与所指的关系统一起来了。德里达的文 字学论述的就是这种阅读哲学,他的文字不是作为符号的文字,而是一种阅读方式,一种解构方式。文 字学不是关于文字的语言理论,而是一种哲学理论。以往的哲学家写作,不认为哲学应当是文字。他们
12、视 文字为一种手段,与表达的思想无关,甚至是那一思想的障碍。哲学家需要的不是文字,真正所要的是显 示,说明和展现(在场)。哲学站在真理一边,而非文字一边,哲学本身不能是文字,必须反对以文字来 界定自身。哲学的陈述结构是由逻辑,理性构成的,而不是表达它们的修辞手段构成的。哲学是超越了文 字的东西,它必须从文字中解脱出来。在德里达看来,文字总是导向更多,更多,乃至更多的文字。德里达的解构式阅读理论具体体现在他的阅读实践中。德里达在论文字学中对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 教程进行了解构式阅读。在德里达看来,教程激发了解构主义和符号学,一方面它堪称是对呈现的 形而上学的有利批判,另一方面它又肯定了逻各斯中心主
13、义,是索绪尔的话语而不是别人的话语解构了他 的语言学。索绪尔的出发点是将语言界定为一种符号系统。声音只有当它应用时方算是语言,所以对他来 说,符号的性质成了中心问题。符号反复无常,是约定俗成的,符号是由符号间的差异所界定的,语言是 差异的系统。声音本身并不属于语言系统,它只是在语言行为中使系统的要素得以显现。语言系统唯有差 异,没有定项。符号不是实体,是差异系统的产物。德里达认为,这是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一个有力的 批判,因为它阻碍了呈现实体建构语言理论的企图。然而,索绪尔的理论同时又肯定了逻各斯”中心主义。 作为索绪尔出发点的符号概念本身,是立足于感性和智性的区分之上的。能指的存在是为了引
14、导人们接近 所指,并从属于它所传达的概念或意义。语言学家必须假定他们能够把握所指,并把它作为出发点,于是 符号的概念难解难分的交织着“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基本概念。德里达认为,索绪尔关于语言与文字关系的 观点是自相矛盾的。索绪尔坚持说,“语言分析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与口说的词之综合;口说的词独自构成 对象。”这样,他把文字降到了第二性的地位,文字不过是再现语言的一种手段,一种技巧。索绪尔忧虑文 字的危险作用,它会威胁到语言系统的纯洁性。然而,索绪尔反过来又求助于文字来阐明语言单元的性质, 使得语言机制能够被理解。语言和文字的关系翻了个个,言语变成了文字的一种形式。这里,德里达的弦 外之音是不是在说
15、,索绪尔还是在维护语音中心主义,也即是维护“逻各斯”中心主义。我想是的。再来看看德里达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解读,会得到同样的感受:他对现象学的解构就是对一般形而上学的批 判。实际上,他对现象学是怀有好感的,他曾说过,如果没有胡塞尔的现象学,没有本质和先验还原的实 践以及对现象学意义的关注,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的。然而 最终他还是批判了现象学,在他看来,“逻 各斯”中心主义赋予意识和声音(说话)以特权,声音和意识与“逻各斯”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关于胡塞尔 的语言理论可以从“说话”和符号两方面来分析:(1)现象学的声音。胡塞尔认为,语言在表达中,意向性 是绝对的表达,它赋予声音以生命,声音完全是内在
16、的,被表达的是意义,是世界上不存在的观念。这是 一种现象学的独白,它可以还原为意识。(2)书写。胡塞尔承认,精神的独白不能起到交流的作用,真正 的交流要以文字符号为中介,通过书写被保留和传达,并理解意义。语言要有意义必须合乎语法,这与是 否存在意义的所指无关。在德里达看来,胡塞尔的语言学仍然坚持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德里达指出, 现象学书写不出“观念意义”,所谓书写的意义只是人为的设定,意义从来没有真正实现,他永远存在于彼 岸。现象学式的书写是狭义的,书写始终停留在有限和书写本身,达不到书写之外的观念。现象学还原不 是意识的还原,只是书写的差异活动。书写活动是前逻辑的,不遵守逻辑语法规则的。胡塞尔认为没有意 义的句子green is or”,德里达认为是有意义的,因为它把符号从语法和观念专制制度中解放出来,给符号 以自由逍遥。由此可见,德里达的文字是自由的文字,它不遵守固定的位置,不受逻辑语法规则的制约, 它不会导致新的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