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碧桂园联合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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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碧桂园十里银滩项目销售服务全程代理合同天津碧桂园十里银滩一期项目销售服务全程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易居旅游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碧桂园十里银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总则:1、甲方系天津碧桂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津南区津港公路与二八线交口,本代理项

2、目为住宅与商业 ,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为该项目住宅物业,可收建筑面积约82万平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在天津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总销售面积内,以乙方实际销售面积为准进行结算。1、甲方系碧桂园十里银滩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东区亚婆角旅游区 ,本代理项目为别墅/住宅/商业,本项目首期总建筑面积共约61.84万平方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为该项目住宅物业,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61.84万平方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XXX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销售面积为准进行结算。2、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

3、和批文,包括编号为:房地证津字第112050901240号,编号为: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255-001036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611-001003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612-001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232-001028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253-001009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254-001031号,津国土房售许字【2010】第476-001002号销售许可证,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3、本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2009 年 5 月 25 日至 2079 年 5 月 24 日。 2、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

4、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编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3、本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4、乙方承诺在法律上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国内具备房地产项目代理资质的合法中介机构。5、本合同所涉及的特别用语在本合同各条款中有具体释义,双方无异议。6、本合同的签约人符合有效签约的条件。第一条 合作方式1、 委托方式本项目所建商品房由乙方代理销售,乙方不具有独家代理销售权,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及自行销售,但甲方承诺在项目现场,除乙方外,仅另行委托一家公司代理销售。2、 委托代理销

5、售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房屋的期限为为10个月,从2011年3月1日起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12个月,从本项目开盘日起算;以下简称“代理期限”。 3、 委托标的甲方委托乙方销售在委托期内推出的所有商品房,但甲方有权划定部分房源作为自身渠道拓展销售用途,如甲方需划定房源,需提前15天告知乙方,乙方不得销售该部分房源。第二条销售任务1、甲方应在在乙方进场前开盘前制定销售任务书(销售任务书版式详见附件1),该任务书应涉及销售任务指标,任务书由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2、甲方有权对销售任务指标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以且调整后经双方确认的销售任务指标作为销售佣金计提依据。但调整后的销

6、售任务指标不作为销售佣金计提依据。3、乙方必须根据销售任务指标制定月度及季度销售计划,并在月、季正式开始前10前15天,提交当月、季销售计划提交给甲方确认。第三条 销售佣金计提方式1、销售佣金计算方式(1)销售佣金=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 X 销售佣金费率(2)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合同总价之和。2、销售代理佣金费率 甲乙双方同意,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按照以下约定费率计算:A、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金额销售任务X50%,销售佣金按销售总金额的X0.6%计提; B、销售任务X50%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金额销售任务X70%,销售佣金按销售总金

7、额X0.7%计提;C、销售任务X70%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金额销售任务X90%,销售佣金按销售总金额X0.8%计提;D、销售任务X90%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金额销售任务X100%,销售佣金按销售总金额X0.85%计提;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销金额销售任务X100%,销售佣金按销售总金额X0.9%计提;(1)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业绩105亿,销售佣金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的0.4%计提;(2) 10 5 亿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业绩 20 15 亿,销售佣金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0.6%计提;(3) 2015亿乙方代理期限销售总业绩 3024.5亿,销售佣金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0.88%计提;(44)乙方代理期限

8、销售总业绩 30 24.5 亿,代理佣金均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1.00.9%计提。当乙方销售佣金费率按照上述约定上调时,则甲方应在乙方销售总业绩达到佣金费率上调条件的次月,一次性补回佣金差额给乙方。4、 开盘前客户的归属认定:(1)乙方在项目开盘日前采取拓客活动(含二三级市场联动)招揽的客户,在项目开盘期间(从开盘日起7天内)成功购买商品房的,则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客户。 上述客源归属的界定,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和明源系统首次来访记录为准,故乙方必须在拓客活动结束后三小时内将客户资料用同一个IP地址采取甲方指定方式及器材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2)除上述第一点外,其他客户的归属认定均以签订认购书为

9、准,即客户与乙方签订认购书的,则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客户。54、开盘后日常成交客户归属的认定:原则上,所有客户的归属认定均以签订认购书为准,即客户与乙方签订认购书的,则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客户,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在XX高层洋房公开发售之日前,属于乙方采取企事单位团购拓展的客户,在拓展活动结束之日起30天内,亲临甲方销售中心领取筹号并提供甲方指定银行验资证明及客户属于乙方拓展的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的,若该客户在XX高层洋房公开发售之日成功认购的,则均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客户;(2) 在XX高层洋房公开发售之日后,属于乙方采取企事单位团购拓展的客户, 在拓展活动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定认购书

10、,则均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客户;若客户在拓展活动结束之日起30天后签订认购书的,则属于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一方成功销售的客户;上述两种情况下,乙方必须拓展活动展开前向甲方提交拓展的具体企事业单位名单以及拓展计划,并在拓展活动结束后X日内向甲方提交拓展活动总结(含拓展活动现场照片)。 (3) 属于甲乙方或第三方采取拓客活动(含二三级市场联动)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若客户在30天内在项目现场签订认购书的,则上述客户所购商品房业绩70%以及佣金的70%计入签订认购书一方,所购商品房业绩30%以及佣金的30%计入采取拓客活动(含二三级市场联动)或外展点招揽客户的一方(下简称“拓客方”);若客户在30天后签订认

11、购书的,则所购商品房的业绩及佣金均计入签订认购一方;(4)属于甲乙方或第三方采取拓客活动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若客户在30天内在外展点签订认购书的,则上述客户所购商品房的业绩的50%以及佣金的50%计入签订认购书一方,业绩的50%以及佣金的50%计入招揽方;若客户在30天后签订认购书的,则所购商品房的业绩及佣金均计入签订认购一方;上述采取拓客活动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甲乙或第三方必须在次日中午十二点前采取甲方指定的联机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方可界定为甲乙方或第三方的客户。 原则上,开盘后所有客户的归属认定均以签订认购书为准,即客户与甲乙及第三方任一方签订认购书的,则属于该方成功销售

12、的客户,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集中开盘前,属于乙方或第三方采取拓客活动(含二三级市场联动及企事单位团购拓展)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以乙方提交拓展计划名单为开始,若拓展名单内企事业单位的客户在30天内提供甲方指定银行验资证明在项目现场签订认购书的,则上述客户确认为乙方客户; 若客户在30天后提供验资证明的,则上述客户按照新访接待确认;(2) 集中开盘后,属于乙方采取拓客活动(含二三级市场联动及企事单位团购拓展), 以乙方提交拓展计划名单为开始,若拓展名单内企事业单位的客户在30天内,签定认购书,则所购商品房的业绩及佣金均计入乙方; 若客户在30天后签订认购书的,则所购商品房的业绩及佣金

13、均计入签订认购一方;所购商品房业绩70%以及佣金的70%计入签订认购书一方,所购商品房业绩30%以及佣金的30%计入采取拓客活动(含二三级市场联动)或外展点招揽客户的一方(下简称“拓客方”);若客户在30天后签订认购书的,则所购商品房的业绩及佣金均计入签订认购一方;(2)属于乙方或第三方采取拓客活动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若客户在30天内在外展点签订认购书的,则上述客户所购商品房的业绩的50%以及佣金的50%计入签订认购书一方,业绩的50%以及佣金的50%计入招揽方;若客户在30天后签订认购书的,则所购商品房的业绩及佣金均计入签订认购一方;(35)若购房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则不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

14、客户A、计入乙方销售总业绩,但不计入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即乙方无销售佣金A、购房者为甲方员工、甲方关系客户、甲方合作伙伴;B、购房者为甲方员工推荐;C、购房者为甲方独拓展的(团购)客户及经甲方委托第三方中介通路和渠道拓展客源(原已由甲方完成的拓展企事单位名单详见附件8)。上述特殊情况客户归宿的界定,均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和明源系统首次来访记录为准,故上述甲乙方或第三方采取拓客活动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资料,均必须在次日中午十二点前采取甲方指定的联机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若甲乙方及第三方对客户归属的认定有异议的,则将相关异议提交至甲方项目营销负责人经理处,由甲方项目营销负责人经理及项目

15、总经理最终觉得确定客户的归属签字确认为准。上述特殊情况客源购买的界定,以甲方项目营销经理签字确认为准。均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和明源系统首次来访记录为准,故上述甲乙方或第三方采取拓客活动或外展点招揽的客户资料,均必须在次日中午十二点前采取甲方指定的联机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用同一个IP地址采取甲方指定方式及器材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6、甲乙方及第三方客户接待制度(其他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五其他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四4):(1)轮值接待:在上班时间内,甲乙方及甲方委托的其他销售代理公司按顺序轮候接待客户,并互相监督,在轮值时间内乙方保证前台最少有一名乙方的销售人员;(2)客户指定销售人员,前台人员必须通知被指定销售人员或其指定的代办人员,若客户无指定销售人员的,由现场负责销售的两三方轮流接待;(3)每名销售人员每次仅能接待一批次客户;(4)现场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后,必须在接待完客户后即时将客户来访情况录入甲方客服系统;7、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销售人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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