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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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中医药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教职员工队伍,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53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 号)和 xx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xx 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xx52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第二条本规定的考核对象是指除校领导和处级干部以外的在

2、职教职员工。校领导的年度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部组织进行。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第三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实事求是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年度考核范围(一)首次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二)其他新进人员,本年度工作累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本年度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酽锕极額閉

3、镇桧猪訣锥顧荭钯。(三)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单位提供。当年度借调(借用)、抽调在外挂职锻炼、扶贫、支教半年以上的教职员工,由临时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有关现实表现材料送交学校人事处。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四)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五)受警告处分人员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

4、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第三章 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内容对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以教职员工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态度、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的重点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领导和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

5、(双肩挑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两类岗位职责任务。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第七条年度考核标准(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态度认真负责;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6、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当年可直接确定优秀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1.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量低于本单位年平均工作量者;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年度无在研课题且申报课题未被立项或未公开发表论文、著作、教材(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除外)者;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3.有迟到、早退 2 次以上或旷工现象者;4.本单位因工作失误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负责人;5.无故不参加学校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 2 次以上者;6.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10天者;7.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者;8.受警告处分者;9.以不当方式反映问题,影响学校工作秩序者;10.量化考核分合

7、计未达到 90 分者。(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5.廉洁从业。6.量化考核分合计未达到 60 分者不得定为合格等级。(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

8、不足;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5.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2.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4.不服从组织分配或无故不接受组织交给的任务;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

9、务,或者造成一级教学事故;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5 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 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7.寻衅闹事、吵架斗殴、无理取闹;8.无故不参加考核;9.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10.受到公安、司法机关处罚以及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八条 考核的方法与程序(一)方法: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各单位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综合分析、量化测评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以保证年度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擁

10、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15%。(二)程序:1.各党总支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处级领导和基层工会负责人以及普通教职工代表组成,一般为五至七人;2.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 xx 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3.部门负责人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1 / 34.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议;5.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经校长办公会确认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 5 至 7 个工作日;6.将年度考

11、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第五章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第九条 考核结果是岗位竞聘、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分级、工资晋升、绩效工资发放以及解聘的依据。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在岗位竞聘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聘用。第六章 复核与申诉第十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向学校年度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应当在 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规定向学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过复核,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在新的考核结果决定做出之前,仍按照原考核结果执行。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繯。第七章 相关事宜第十一条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办法和程序由学校组织部制订。第十二条两所附属医院及学校所属企业人员可由附属医院和学校校产管理公司结合本文自行制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擻。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本规定中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 xx 中医药大学人事处。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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