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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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租赁合同合同号码: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_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物件II I I II 品名I规格I数量I备注I第二条租赁费及有关条件1 .租赁费总额: (大写: 期起算日起满仝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2 .其他有关

2、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3 .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 务。第三条租赁物件交接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 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 使用。 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 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 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 天前,_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第四条 费用结算办法1 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

3、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2 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 甲方在对外结算后, 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 多退少补。 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 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_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_每月向乙方加收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_3 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 进口工商税、 港口、 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 结算办法同本款第 ( 1 ) 、( 2)条。4 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 ,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_ 元的租

4、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_2 )条。第五条 担保单位及责任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 甲、 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_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 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第六条 租金1 乙方应依照附表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租金;2 前款租金根据附表规定的概算成本计算。但自甲、乙双方与乙方选定的租赁 物的供货人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 若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 租金以实际成本为依据重新计算。 该实际成本包括甲方为购买及向乙方交付租赁物所支付的全部外币及人民币费用及其利息 (利息自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起至租赁物完成交付之日止,以外

5、币 %的年利率和人民币 %的年利率分别计算);3当租赁物的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告知乙方租赁物的实际成本及。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自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送达至乙方时, 除计算错误外, 乙方即无条件承认该调整, 以实际租金表 中规定的日期、金额等向甲方支付租金;4 租金币种为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有关租金的汇率和利率风_险有合同双方各自承担;5 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_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个月利息;_6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 %计收

6、;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 %罚息。第七条 保险1 租赁物到达时,乙方应以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_对租赁物投保甲方指定的险种, 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 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险费用的支付及其他与保险相关的情况不影响 其租金的按期支付。(本款可根据实际交易安排变更。)2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甲方。甲方所领取的保险金可用作下列用途:( 1)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 款所须支付费用;( 2)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

7、十一条第3 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3)赔偿因发生保险事故给第三人带来的损害。3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因租赁物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对甲方赔偿的义务时, 如甲方已获租赁物的保险金赔偿, 则乙方可以免除相当于该部分保险金赔偿的赔偿义务; 但当租赁物的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租赁物所发生的实际损害时, 乙方应赔偿租赁物超出保险金的损害金额。 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乙方应承担租赁物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第八条 保密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 一方不得向任何

8、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_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通知2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_ 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3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4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_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条 违约责任1 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

9、施的一种或几种,但甲方采取该措施并不等于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1)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 3)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 若甲方选择第( 2 )项措施,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乙方所有,且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高于乙方未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乙方可要求甲方部分返还超出部分的权利。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款所述措施外,还可以同时要求乙方按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在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_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款项中首先扣除,直至乙方向甲方偿付

10、完毕全部逾期款项及其利息为止。4 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及租赁物造成损失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 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乙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5 因甲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乙方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还租赁物,如 有损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6 因乙方和甲方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 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客观条件变化1 乙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 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措施。2 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

11、、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3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 乙方应向法院、 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不具有所有权, 亦不得以租赁物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 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4 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若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租赁物不属于乙方破产清算财产的范围。5在乙方破产时,甲方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6甲方在参加乙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7 甲方决定不参

12、加乙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 1)向 人民法院起诉;_(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_2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适用 法律裁决。_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 地震、 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

13、并应在 天内,_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年月日起至_ 年月日止。_出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 日签订地点: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 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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