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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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3页:2Z201013 掌握注册管理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6页: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主题;效力等级;表现形式。第13页: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1、 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 行为人意思表达真实3、 行为内容合法4、 行为形式合法(4个知道内容)第20页: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二)短期诉讼时

2、效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是一年)(三)特殊诉讼时效(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第21页:2Z201050 物权法 用益物权是指. 担保物权是指 2Z201051 掌握抵押权(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第22页:5、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Z201052 掌握质权(仅适用于动产)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第23页:2Z201053 掌握留置权(仅适用于动产) 留置是指债权人

3、按照合同约定.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第26页:1)建立登记的义务(先登记后发证)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27页: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每年都考)第28页:(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1、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合同价的50%(会给个例,看是否满足此条件)第29页:(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简称消防法,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第33页:二、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第37页:三、违法分包(4个,满足此4条中的是无效的)

4、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违法分包界定为如下几种情形: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第38页: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合同效力是对内效力,连带责任是对外责任) 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既可以依合同约定产生.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一、 工程监理的含义第39页:三、工程监理的依据

5、、内容和权限1. 法律、法规第40页:(二)工程监理的内容 其内容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第44页:(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收回。第45页: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5条责任要知道)(一) 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二) 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三) 不得重复投标(四) 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五) 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第47页:(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不能有行政人员参与)、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49页:

6、(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正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并修改单价。第52页:(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二)邀请招标 *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至少3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发出投标邀请书。三、 资格审查1.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第53页:2.资格后审

7、,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一) 招标文件的出售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是5个工作日,不是5天)(1) 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26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实际上是不能暗示生产厂商)第54页:(3)科学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标底有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1) 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不是

8、工作日)(2) 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 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理解清楚)第59页:(三)经济保障措施1.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2. 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3.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4. 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强制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60页:二、法律责任1. 不满足资金投入的法律责任2. 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尚不

9、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63页:3.危险报告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64页:(一)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1.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第65页: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1. 事故单位的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73页

10、: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6个责任掌握)(一) 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二) 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三) 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四) 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五) 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六) 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第74页:二、法律责任1. 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 其他法律责任(1)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 将拆除工程

11、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第76页:(二)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复杂。 项目负责人(主要指项目经理).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 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 1.施工单位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77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一)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

12、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二)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1. 日常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不得上岗。2. 新岗位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第78页: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3) 模板工程;(4) 起重吊装工程;(5) 脚手架工程;(6) 拆除、爆破工程;(7) 国务院.较大的工程。对前款多列工程中.进行论证、审查。(

13、三)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前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四)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五) 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79页:(九)其中机械设备管理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至竣工验收合格止。第84页:2Z201101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第85页: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第87页:(八)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九)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第93页: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一种合同(实质,合同具有相对性)第94页: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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