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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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对管理处所辖路段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重 特大交通事故,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 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 作,保障所辖路段平安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 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 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内道路重

2、特大交通事故的预防与 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 落实各项防范预警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 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 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 身利益。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处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 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负责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

3、其指挥权限, 落实岗位责任制。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对道路重 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实现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 化、规范化、法制化。5. 资源整合、协同应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 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 进行。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发挥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重特大交通 事故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 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6.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 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道路

4、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应对道路重特大 交通事故的综合素质。三、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应 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应急指挥部组成1. 为加强辖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重特 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 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辖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有关工作。2. 应急指挥部职责1. 贯彻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及集团公司有关应对

5、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指示,部署管理处辖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 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2. 统一指挥辖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 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3. 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4. 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 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5. 向集团公司报送辖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6. 承办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二)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 下:1. 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2. 负责管理处辖段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

6、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3. 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4. 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 执行情况;5.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6. 负责收集、汇总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7. 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监控中心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 职责 如下:1. 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辖段道 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3. 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

7、预警支持系统 正常运行工作;4. 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上报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及应急工 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5. 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相关部门及其他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 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应分 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道路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 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 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1. 综合协调小组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1)

8、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 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集团公司报送应急材料;(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 响;(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交通秩序小组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及其他 有关人员组成。(1)根据现场的范围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 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待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2)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 时拖离现场。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500米以 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

9、志。(3)组织、协调疏通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导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 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4)负责道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 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须的保障;(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 现场勘查小组由路政稽查科路政稽查科人员组成。(1)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 证;(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 通信保障小组由中控室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1) 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做好上传下达、请示报告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 通;(2)做好和公安交警、

10、消防部门和 120急救中心等相关单 位的联系工作;(3)负责电话通信保障工作;(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5. 后勤保障小组由办公室分、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经营 科及服务区有关人员组成。(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6. 总结评估小组由处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高速交警、沿江 高速路政大队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1)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 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 提交总结评估报告;(2)负责应急处置工作;(3)承办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

11、作。综合协调小组、交通 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 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 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 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三、预警预防(一)预警与预防原则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 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 预防工作。(二)预防1.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国民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 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

12、完善道路硬件设施,规范交通行为。加强交通事故频发、易发“黑点” 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3. 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统计分析,提 出切实可行的完善建议进行完善,减少多发路段的事故率。4, 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对各运营管理处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改造道路危险路段。(三)预警行动1. 应急办公室接到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报告后,要立刻以电话形式 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汇报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2. 管理处有关部门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 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3. 监控中心跟踪监测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随时向应急办公室

13、 报告最新情况;4. 应急办公室全面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 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管理处各职能部门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 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建立道路重特大事故报告电话。(五)信息报送原则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送道路重特大事 故的有关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 死亡事件必须以快报形式逐级上报集团公司。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直 接报至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1. 信息报送程序与时限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信息实行第一时 间报告制,如下表。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流

14、程事件等级报送部门通报顺序时间要求主要联络人重大(II)应急指挥部管理处f集团公司 指挥部。24小时内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特大(1)应急指挥部管理处f集团公司 应急指挥部、当地 安监部门。12小时内报告集团 公司,1小 时报告当地安监部 门。应急办公室负责人2. 信息报送内容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如下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情况: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 置措施和成效。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3突发事件现场信息采集事发地管理处应急机构、现场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采集 和报送。信息报告的主要方式是电话、网络、传真、手机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需要重点

15、采集的信息包括:(1)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 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的情况;车、物受损情况。(2) 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发展态势。(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 效果,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活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四、应急处置(一)响应分级根据国务院令第89号道路事故处理办法和公安部关于修订道 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中规定的适合本预案的分级:1. 重大事故(H级):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2. 特大事故(I级):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 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应急响应1. 启动程序当交通事故条件达到特大交通事故响应条件时,由管理 处应急指挥部启动特大交通事故级应急响应程序。当应急响应条件达到 重大交通事故(含)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 急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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