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吴忠市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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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忠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能力,预防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维 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宁夏回 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及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结合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我市实际,制 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 贯彻“以

2、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反 应灵敏、运转高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川级以上 (较大事故)响应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简称事故 )分为三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1)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含失踪 ),或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 ,或 者 100 人以上中毒 (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3、 万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事故(级(1)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 ,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 (重伤 ),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 万人以上、 10 万人以下的事故。较大事故(川级)(1)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危及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 ,或者 3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 (重伤 ),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 5万人以

4、下的事故 ;(3)超出县 (市、区 )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跨县(市、区 )行政区的事故 ;(5)市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市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指 挥部 ),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分管安全生产工 作的副市长、 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设在市安监局,为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联系电话: 09532037266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5、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和环 卫综合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市旅游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吴忠军分区、武警吴忠 支队、吴忠市供电局等单位组成。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各成员单位人员 变动要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2 市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吴忠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 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制定;做好

6、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2.3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区、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工作的重要 情况和建议 , 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 ,相互配合保障生产安全 ;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参与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

7、同时向下传达有关领导指示。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单位对事故灾难情况进行 报道 ,及时澄清事实 ,主动引导舆论 ,加强对事故有关信息管理和报 道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向市指挥部提出事故应急处置建议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 ,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 指导。市公安局负责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工作 ,打击事发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控制并处理由生产安全事故引 发的刑事、治安事件 ,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 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以及其他 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市公安

8、交管局负责组织、 指挥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协调事发地交警部门对事发区域的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交通顺畅。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统一调集、协调交通运输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做好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公路 建设等领域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负责城市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 临时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组织、 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事故应 急救援中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泥石流、 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预警公告 为矿山应急

9、救援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组织、 协调和指挥本系 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市水务局负责通报河流、水库超水位警报、病险水库、堤坝险 情、泄洪等预警信息 ,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市农牧局负责组织、 协调农牧领域和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及沼气 使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市园林局负责通报森林火险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组织森林火灾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 协调、 指挥工业和煤矿企业的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按照吴忠市紧急事故状态物资调配要求,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生

10、产、调配的管理工作,如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转移时 , 向市指挥部提供受灾人员避难场所信息。市财政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卫生部门 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 暴发流行 , 做好灾民心理康复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环境、大气、水源监测、检测工 作,制订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大气、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 置方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市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气象监测和预报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灾

11、难气象信息通报机制 ,为救援工作 提供科学依据。市地震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地震监测和预报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地震信息通报机制 ,为救援工作 提供科学依据。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类学校、 单位及时制定各类安全应急救援 预案和应急演练, 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制订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济方案,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处置、身份确认和善后处置相关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 鉴定和工伤保险兑现工作。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配合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吴忠军分区根据地方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12、 ,经上级军事机关批准 , 组织所属预备役和民兵应急部队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武警吴忠支队经批准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配 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 ,保护主要目标。吴忠市供电局负责全市区域内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电力保障工作。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 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开 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为市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 各成员单位 按照工作职能, 履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等方面的职 责,制订、管理并实

13、施有关应急预案。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 保证信息通畅, 做到信息和 资源共享。各成员单位的专项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复后, 送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3. 预警预防机制市安监局建立全市范围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防机制 ,坚持早发 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 ,完善常规数据 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依托相关网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 故预测预警体系。3.1 事故信息监控3.1.1 建立安全生产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县(市、 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之间建 立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通报机制, 市指挥部办公室 对可能引发较大

14、以上事故的险情 ,或者其他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 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对通报的各类信息及时 分析处理 ,并将针对通报信息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时反馈市指挥部办公室3.1.2 建立自然灾害重要信息通报机制 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国土资源局、 市卫生局、 市园林局、 市水 务局、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工作机制 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及时预警。市卫生局、 市园林局、 市水务局、 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要严格 执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通报

15、泥石 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3.2 事故信息报告3.2.1 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 ,事故单位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 政府和相关部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 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复核确认 ,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同时向市 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紧急情况下 可越级上报。对于特别重大、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 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 1 小时内直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 报告 ,并同时报告同级政府和相关部门。3.2.2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内容包括 : 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 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及时续报。来不及形成文字的 ,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 ,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 ; 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 ,可先作简要报告 ,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 理情况 ,及时续报 ,在应急响应期间 ,每隔 2 小时汇报一次事故情况。3.3 预警行动3.3.1 预警信息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划分为三级:I级持别重大)、级重大)、川级(较大),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进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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