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民航机务维修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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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民航机务维修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东北民航机务维修人员“三基”建设,加强“三个敬畏”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机务维修队伍工作作风建设,按照民航局关于促进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民航发20202号)的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民航发201866号)、民航维修行业失信行为管理办法(MD-MAT-FS-001)和民航维修工作作风管理规范(MD-MAT-FS-002),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北地区各维修单位航线、定检、部件维修及放行人员(以下统称维修人员)的作风建设量化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维修单位对维修人员资质评估等

2、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但不作为局方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第三条 管理局负责编制修订维修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考核指标及年度抽样率,指导全区开展维修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考核工作。第四条 监管局(运行办)负责监督辖区维修单位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本辖区维修单位考核信息上报管理局。第五条 各维修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维修人员作风建设考核档案,考核档案至少包括考核日期、扣分项目、累计扣分等内容,并依据本办法对维修人员实施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估。采取安全教育、岗位培训、考核等措施,对考核不达标人员进行管理。第三章 量化与考核第六条 考核以年度为周期,每个周期内,每个维修单位应对所

3、有授权放行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对其他维修人员应完成不低于总人数50%的量化考核(两个周期内应覆盖所有维修人员)。第七条 维修人员量化考核表由项目内容、检查标准、依据参考、扣分标准等内容组成。考核项目分为失信行为、基本行为规范和安全意识要求及作风行为三部分,其中作风行为按照航线、定检及部件维修划分。第八条 维修人员量化考核采用五分制,各维修单位应制定量化考核计划,每季度至少考核一次,并依据本办法附件1所列扣分标准,对放行人员及维修人员按岗位划分进行逐项考核,并确保全年考核覆盖率满足第六条要求。当放行人员同时承担维修工作时,其扣分分数累加在一起,同一扣分情况重复出现时,重复扣分。第九条 以每年2月1

4、日起,至第二年1月31日为一个记分周期。每年2月1日量化考核分数还原为5分。第十条 各维修单位应如实记录维修人员作风建设考核情况,如达到如下分值,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1、 当累计考核分数等于或低于3分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作风教育和提醒,做好记录备查;2、 当累计考核分数等于或低于1分时,应立即暂停相关人员工作,并安排不少于20小时的脱产培训,脱产培训内容围绕其被扣分项目及作风规范内容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3、 当累计考核分数等于或低于0分时,应立即暂停相关人员工作,并安排不少于40小时的脱产培训,脱产培训内容围绕其被扣分项目及作风规范内容进行

5、,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于放行人员在一年内不得授权其从事维修放行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 各维修单位应指定安全或质量部门专人负责维修人员作风考核工作。第十二条 各维修单位应根据本规则制定本单位维修人员作风考核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各项要求不得低于本办法的要求。第十三条 各维修单位每年年初将作风建设量化考核情况作为维修单位年度报告一部分提交至FSOP系统,以便主管监察员审核。提交内容见附件2。第十四条 各监管局(运行办)结合日常检查任务,对各维修单位维修人员作风考核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年度报告的方式收集汇总各维修单位考核信息,每年2月底前汇总本辖区维修单位考核信息上报

6、管理局。第十五条 管理局每年年初,根据各监管局(运行办)上报情况,对全区维修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视情公布考核结果。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附件:1维修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评分表 2 维修单位年度作风建设量化考核信息表 附件1维修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评分表项目内容代码放行人员扣分维修人员扣分检查标准扣分记录检查依据/参考失信行为A0155在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相关的管理、支持或者培训工作中存在不如实记录、伪造记录或者文件的行为。民航维修行业失信行为管理办法A0255在申请CCAR-66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考试作弊的行为

7、。 A0355持有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人员在明知不适合行使CCAR-66部规定执照权利的情况下,仍违规行使执照权利的行为。A0455在安全、质量、差错或者举报事件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证言等行为。A0555故意提供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举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A0655组织或者协助他人实施上述失信行为的行为。基本行为规范和安全意识要求B010.50.5工作期间未按照本单位的具体要求,着装不规范、仪容不整洁。中国民航维修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指导意见B020.50.5工作时举止不文明,不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没有保持工作现场整洁。B0311工作中不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8、。不遵守机场、边防、海关、空防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B0422规章意识淡漠。工作中出现违反规章、不按公司手册程序工作、不使用工作单卡、不执行工卡步骤、不正确使用工具、使用未经批准的航材、耗材等行为。B0522风险意识淡漠。工作中出现盲目开工、野蛮操作、复杂及重大工作不进行风险评估或分析、对关键环节无控制措施等情形和行为。B0622举手意识缺乏。工作中出现工作任务不清时按经验操作、工作条件不具备时盲目施工、意外损伤零部件后自行处理、施工工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将就应付、发现安全隐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行为。B0755红线意识缺乏。工作中出现未做就签、编造或替人代签维修记录、各类申请材料造假、发生不安全

9、事件后隐瞒不报、破坏现场、伪造证据、掩盖成机械故障等行为。作风行为(航线)C012-航前工作,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在航班计划时刻前至少1.5小时到达机位,向航线责任部门确认到岗,并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确认参与工作的维修、勤务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工具材料、技术文件到位,环境符合开展航线维修工作;检查确认通讯畅通、设施设备摆放无风险、工具设备与清单一致;按照航线维修工作单卡分配任务,明确工作协调要求)。民航维修工作作风管理规范C022-短停工作,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提前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协调要求,在航班计划到达前至少10分钟到达机位,向航线责任部门确认到岗,并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确认参与工作的维修、勤

10、务人员到位;检查确认标记线无误、设施设备摆放无风险;检查确认指挥棒、轮挡到位)。C032-短停工作,未在飞机停稳后完成如下工作:向机组了解飞机状况,并查阅飞行记录本及机载维护信息系统(如有)前一航段的记录,包括保留故障和缺陷情况;如有机组反映或者系统检测故障或者缺陷,未报告维修控制中心,确定按MEL放行或者增加非例行工作,并及时调整任务分配;如执行非例行工作,检查确认设施设备、工具材料、技术文件到位,环境是否符合开展维修工作的标准。C042航后工作,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能了解本次航后结合的附加工作,提前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协调要求,未在航班计划到达前至少10分钟到达机位,向航线责任部门确认到岗

11、,并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确认参与工作的维修、勤务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工具材料、技术文件到位,环境符合开展航线维修工作的标准;检查确认标记线无误、通讯畅通、设施设备摆放无风险、工具设备与清单一致)。C052-航后工作,未在飞机停稳后完成如下工作:向机组了解飞机状况,并查阅飞行记录本及机载维护信息系统(如有)当天的记录,包括保留故障和缺陷情况;如有机组反映或者系统检测故障或者缺陷,未报告维修控制中心,确定按MEL放行或者增加非例行工作,并及时调整任务分配;如工作环境不能符合维修工作(尤其是非例行工作)的标准,未协调调整至合适的机位或机库。C06-1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未按照分配的任务完成航线维修工作

12、,发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未向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报告。C07-1如需推拖飞机,责任维修人员未确认已插上前起落架转弯销,就进行推拖飞机。C08-1推拖过程中,责任维修人员未能保持与拖车司机、观察人员的联络,通过危险区域时,未能保持喊话提醒并确认回应;推拖到位后,未及时解除牵引杆/车连接并取下前起落架转弯销。C09-1推拖飞机应未遵守机型维修手册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长距离拖行应未遵守机场规定拖行速度的要求。C10-1飞机滑出前,未按规定向机组展示取下的前起落架转弯销。C111-维修过程中,如需打开口盖检查或更换零部件,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检查就关闭口盖。C121-所有维修工作完成后,包括不正常情况处

13、置,未能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并清点工具,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逐一确认。C133-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逐一确认航线维修工作单和飞行记录本按规定完成记录和工作签署就签署维修放行。C141-同一人员作为多架次飞机的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时,每小时时段内,航前、短停维修工作超过2架次,航后维修超过1架次。C151-维修责任放行人员未将检查发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维修控制中心。作风行为(定检)D01-1接收定检任务后,未根据定检工作包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确认机位及相关维修设施设备的可用性;确认定检团队人力资源充足,且专业、资源授权匹配;确认维修能力覆盖所有工作任务,且在批准的范围内;确认工具设备、器材库存充

14、足或者能够按时到位;确认需要外委工作具备可用的资源等)。民航维修工作作风管理规范D02-1定检工作开工前,未组织对定检工作包中计划维修任务、工程指令、附加工卡等进行工卡分析,并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D03-1维修过程中,发现任何缺陷或者不正常情况未及时报告。D04-1交接班时,未按任务交接制度执行,个人工具未完成清点,现场其他工具和原材料、零部件未逐一确认后移交。D05-1阶段性任务完成后,未及时清理现场工具设备、器材和杂物,保持现场工作环境整洁。D061-工作任务单卡回收后,维修放行人员未检查维修记录和签署的规范性,未核对实际人工时与计划人工时的偏差,未对实际人工时与计划人工时偏差较大的情况组织进行核实或者调查。D072-所有定检工卡任务回收后,维修放行人员未逐一与定检工作包核对确认工作的完整性签署维修放行。D082-所有定检工卡任务回收后,维修放行人员未核实所有发现缺陷或者不正常情况均已准确记录并按机型相应技术文件的标准完成, 签署维修放行。D092-所有定检工卡任务回收后,维修放行人员未核实所有更换件的文件,未确认完整并符合合格航材的要求, 签署维修放行。D0102-所有定检工卡任务回收后,维修放行人员未核实实际人工时与计划人工时偏差,确认所有偏差君已经核实或者调查无误。D0112-所有定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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