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取暖生活用煤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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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取暖生活用煤采购招标文件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取暖生活用煤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NCWU-07-09-28招 标 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标机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二七年十月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3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4一总则 4二招标文件 5三投标文件 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7五. 开标与评标 8六. 合同的授予 11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7第三部分 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24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招标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取暖生活用煤采购招标人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标机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郑州市北环路36号联系人:牛立军

2、 李焱 电 话:037165790261传 真:0371657902612招标内容:取暖生活用煤15000吨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9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北水电学院花园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8开标时间:2007年10月19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华北水电学院花园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9供货时间: 2007年10月22日10交货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花园校区(郑州市北环路36号)11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12投标保证金:2万元13履约保证金:3万元

3、,待供货方向需方全部交货并验收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一 总 则1.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文件适用范围1.1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花园校区位于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占地面积600余亩。我校后勤服务总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成立,是一个融管理、服务、经营为一体的具有多行业、多领域的现代化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此次后勤服务总公司所需招标项目为20072008年度冬季取暖生活用煤采购,根据用煤需要,特提出本招标项目。1.2本招标项目涉及取暖生活用煤15000吨。货物的规格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1.3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2.定义2.1“中标人”系指收到招标人发出的

4、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货物运输、装卸、测试、检验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 合格的投标人2.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煤矿或具有较强实力的煤炭经营商。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2.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2.3.3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2.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委托3.1签署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

5、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递交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二 招 标 文 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为无效标。6.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酌情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每一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距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有权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补充新内容或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该

6、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7.2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7.3 招标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及时通知投标人。三 投 标 文 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计量单位8.1 投标文件、资料、往来信函等使用中文。8.2 全部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图形符号等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9.1.1投标书(见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格式);9.1.2投标保证金;9.1.3投标报价表;9.2资格证明文件9.2.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2.2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7、9.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9.2.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9.2.5采矿许可证(煤矿)、煤炭经营许可证(经营商)(复印件);9.2.6 本招标货物的检验报告(复印件);9.2.7 本招标货物获奖等荣誉证书(复印件)。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0.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货物及其运输、装卸、测试、检验、售后服务等最终报价。10.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0.4投标报价应提供单价和总价。 10.5 招标人认为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及其服务并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

8、投标人以下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与招标人无关:10.5.1 市场价格变动;10.5.2 因政策性调整引起的价格变动;10.5.3 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切其它的费用。10.6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0.7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11.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为30天。11.2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时交招标人。11.3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1

9、.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退还:11.4.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18.2条规定修正标价;11.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1.4.3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的;11.4.4 因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招标失败的;11.4.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5投标方购买招标文件之后没有投标的,招标方将按投标保证金的10%收取补偿费。11.6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后7天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2.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与副

10、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2.2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需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机打印,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增加或修改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增加和修改处签字。12.3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 投 标 文 件 的 提 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13.1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3.2全部投标文件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13

11、.3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及密封而造成投标文件误投等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13.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实行保密管理,概不退还。14.投标截止1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14.2出现第7.3款情况时,按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执行。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4.4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和没有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标15.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撤标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截止时间

12、之后送达的撤标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1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给招标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否则,不接受。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第12、13条规定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补充投标文件”字样。15.3撤标或修改投标文件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方为有效。15.4招标人认可的“修改投标文件”或“补充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和招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五 开 标 与 评 标16.开标16.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参加

13、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6.2投标人代表和监标人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16.3经查验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唱标人按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唱标过程中,记录人在预先准备好的开标记录表上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内容给予记录,投标人对记录内容复核无误后,签字予以确认。16.5招标人将对开标情况作详细记录。17.评标17.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专业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五人组成;纪委、工会、审计、财务全程参与监督开标、评标。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7.3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排序、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17.4 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评标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按百分制计算。(1)投标报价 0-50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得满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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