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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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章 )问题1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 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 处理不当, 自然会影 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 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 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 衔接。在此案例中, 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装运期临近时, 卖方电告催促买方

2、派 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 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问题 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 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 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 2问题 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问题 2:( 1) CIF 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2)CIF 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

3、失,越过船舷后的损 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 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 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第八章 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 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 并且电告对方, “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 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卖方有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但这不排除买方的复验权, 买方出具 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

4、品低水平 %的检验证明,向买方提出了索赔 600 英磅的要求,是合 理的。(2)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如下的教训: 凭样品交货是严格的交货方式,不易轻易采用; 寄送样品的行为要注意,如不凭样品成交,应注明为“参考样品”或“仅供参考”。2(1)我公司一方面应抓紧时间更换包装,如不更换,可能会造成违反合同,无法收回货 款的情况; 另一方面应和客户再进行沟通, 争取让对方负担更换包装的费用, 或让其承担一 部分;还可做好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准备,让对方付出违反合同的代价。(2)我方公司应注意,在包装条款的制订上,应更为详细。如买方提供包装,应规定 提供包装的最迟时间,迟于规定的时间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另

5、外,如不能按时提供包装, 卖方有权自行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3)对客户提出的合同变更,如案例中公司代表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确认。第九章 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 1我方的做法属分批装运,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根据UCP5O0的规定:“运输单据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一路线运输的, 即使运输单据注明装运日期及装运地的不同,只要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本案 中,我方于 3 月 30 日将 5000 箱货物装上“万泉河”轮,取得3月 30 日的提单,又于 4月12 日将 5000 箱装上“风庆”轮,取得 4月 12 日的提单,尽管两轮的货物在香港转船,均 由“顺风” 号轮运

6、往旧金山港, 但向银行提交的是分别由不同名货轮, 在不同时间装运的两 套单据,这将无法掩盖分批装运这一事实。所以,银行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贷款。 案例 2 我方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本案中我方由于货源的问题, 选择了两个装运港, 并将两地的货物装于同一航次同一船 只,事实上仍是一次交货,不存在不同航次、不同船舶、不同时间到达目的港的可能,因而 不能视为分批装运。(10 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3. 投保金额为1 X( 1+10% =1.1 (万美元)保险费为 11000X( 0.6%+0.1%) =770 (美元)4. 前 450 台属于单独海损,后 550 台属于共同海损。5

7、. 纸张损失属于全部损失中的推定全损;棉布损失属于部分损失。三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 .( 1 ) A 公司不应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2) A公司应向客户要求付款,可根据销售合同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2. ( 1 ) B 公司不具有可保利益,因为其在 4 月 20 日已经将货物转售,且提单已转让,失去 了货物的所有权,也就失去了货物的可保利益;( 2)在发生海潮时,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已由于货物的分配、分派行为而终止。(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结算)我方免于损失的经验有:1. 当一方对信用证多次要求修改时,应注意对方的修证理由;2. 用信用证方式进口,付款赎单时审单要认真、仔细,有不符点要

8、引起注意;3. 对买方的资信情况要充分调查和了解, 尤其是出现上述情况时更应通过多种方式了 解买方的商业资信和背景,以避免损失。(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案例 1:中方公司 4 月 1 日提单晚于信用证中规定的“ 4 月 1 日前出运”的规定,当天 装运是不符合要求的。 拒付理由二是对的, 第一个理由是不对的。 因为信用证修改书规定了 要分批装运,且我方公司照做了,就是接受了这个修改,所以信用证修改书是有效的, 应严格按其执行。中方公司应注意,既然你接受了,就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以防拒付。案例 2:首先明确案例的表述有自相矛盾之处,故按正常贸易做必要的修改:7 月 18日进口方付款赎

9、单。 7 月 28 日-8 月 1 日进口方提货。此案中,买方虽尽各种努力以期挽回由于对方过失造成的损失,但由于开证行不配合, 还是对出口方付了款, 在货款已付的情势下, 买方不得已提了货, 并交付了货物滞港口多天 的港杂费,致使买方比预算多支付了不少费用,发生了实际损失。整个过程中,买方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卖方过失明显,倒签提单,有 骗货之嫌; 且货物装运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 并由此引发了后续一连串工作的推迟, 而他又 反过来就由此引起的迟付货款的损失向买方索赔,所以这一切都是站不住脚的。处理意见: 此案责任应由卖方负全责。 既然买方已提货付款, 故应由卖方赔偿货物滞港20 多

10、天的额外费用及损失。第十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试一试】单项选择题( P148) 1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B ) 。A.凭说明买卖B 凭样品买卖C.凭等级买卖D 凭规格买卖2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惯例UCP60O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 (A ) 的增加幅度。A. 10%B 5% 巴 2. 5% D 1 5%3在品质条款的规定上,对某些比较难掌握其品质的工业制成品或农副产品,我们多在合 同中规定 (C ) 。A 溢短装条款B增减价条款C 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D 商品的净重4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应留存(B ) 以备交货时核查之用。#B 复样

11、对等样品( A ) 计算其重量。法定重量理论重量A.回样C 参考样D5对于价值较低的商品,往往采取 A.以毛作净BC.净重D 6对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装货,因较难掌握商品的数量,通常在合同中规定A .品质公差条款B.溢短装条款C 立即装运条款 D 仓至仓条款7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净重计算时,则习惯上应按( B ) 计算。A .毛重 B.净重 C .以毛作净 D .公量8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 20 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 20吨应按

12、 ( B ) 作价。A 到岸价 B 合同价 C 离案价 D 议定价 9我方某进出口公司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服装一批,在洽谈合同条款时,就服装的款式可要 求买方提供 ( A )。A 样品 B 规格 C 商标 D 产地10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制是 ( B )。A 公制 B. 国际单位制 C 英制 D 美制课堂讨论 101:在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国家经常很轻易下订单,但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提 供卖方样品,并表示在收到样品后订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P152)参考答案:大致有两种可能:第一, 进口商以卖方样品为依据,确定买卖商品的品质, 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如果对卖方 样品不满意,可以品质不符为由,撤消合

13、同, 即使合同成立, 也可以实际交付货物品质与提 供的卖方样品不符为由,提出索赔。第二, 进口商经常以下订单为由, 要求提供卖方样品的真实目的是掌握商品的设计规格,以便在国内仿制, 或要求其他生产商加工, 或以该样品的品质要求其他供货商提供更优惠的交 易条件。因此,出口商要在合同(或定单)中,加列保护对所提供样品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条课堂讨论 10 2(P153):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 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 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 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 “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货 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14、 参考答案:买方有拒付的权利。 既然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提供三级品, 出口商即应履约执行, 所提供 货物如为二级品, 即使按三级计价, 也构成违约。 因为这样无疑会影响甚至破坏进口商与其 买家的契约关系, 会造成大家对品质级别划分的识别和认定, 破坏供应链条上商家长期形成 的贸易习惯,并发生重新整理的额外费用。课堂讨论 10 3(P155):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 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 s option ”,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 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 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

15、意事项?参考答案:(1) 10 000 X( 1 5%)= 9500MT( 2 )关于选择溢短装的权利;溢短装部分商品的价格确定 复习思考题( P157) 一、案例分析题1 我方向西欧某国出口布匹一批,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 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 数月后, 买方寄来几套不同款式的服装, 声称用我方出口的布匹制成 的服装缩水严重,难以投人市场销售,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2 我方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出口电冰箱 4 500 台,合同规定。 pyw-A、 pyw-B、 pyw-C 三种型号各 1 500 台,不得分批装运。待我方发货时,发现 pyw-B 型电冰箱只有 1 450 台, 而其他两种型号的电冰箱存货充足,考虑到 pyw-B 数量短缺不大,我方于是便以 50 台 pyw- A代替pyw-B装运出口。问:我方是否应该理赔,为什么 ? 3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 分 14 %、含油量 18%、含杂质 1 %。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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