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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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氨使用技术指导(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1. 相关证照不全的。涉氨制冷企业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2. 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被停产整顿的涉氨制冷企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经营。3.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涉氨制冷企业在建造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 大安全隐患,如:(1)防火方面:1)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丙类厂房(仓库 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0m,与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丙类厂房(仓库)之间间 距不应小于 12m。2)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与高层丙类厂房(仓库)之间间距

2、不应小于 13m。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两座一、二级耐火 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 于1.00h,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3)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5米,与重 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米。4)其他要求参见表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防火间距要求。5)办公室、休息室不应设置在液氨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 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等。6)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

3、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侧的墙体,应至 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2)设备设施方面:1)液氨管线严禁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 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3)快速冻结装置回气集管端部封头等焊缝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4)热氨融霜工艺,必须采取有效的超压导致泄漏的预防措施。4. 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涉氨制冷企业需具备下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负责制冷运行的作业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持

4、有特种作业操 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等。(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 改,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1. 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 设计单位设计。(1)冷库(冷藏库)应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行业 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冷藏库专业、专项资质的设计单 位承担。(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 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进行。(3)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等

5、。2.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 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 接蒸发制冷系统。气调式冷库、室外拼装式冷库参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第627 条执行。3. 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技术要求: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禁止氨制冷系统管道穿过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及冷库、加工车间 内人员办公、休息的房间。避免发生氨制冷系统管道泄漏给房间内人员带来的危 险。4. 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

6、动。(1)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lOOppm 或 150ppm 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 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2)速冻设备加工间内当采用氨直接蒸发的成套快速冻结装置时,在快速 冻结装置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 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lOO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 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制冷机 房控制室报警。5.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特

7、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在 压力容器停机时,根据本规则对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 动。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 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 构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按以下要求确定: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的, 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 为 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4安全状况等级为 5 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2)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 在用管

8、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1次;全面检验是按照一定的检验周期 在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 -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 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 当适当缩短检验周期:(a)新投用的GC1、GC2级的(首次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3年);(b)发现应力腐蚀或者严重局部腐蚀的;(c)承受交变载荷,可能导致 疲劳失效的;(d)材质产生劣化的;(e)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f) 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需要缩短检验周期的。对于确实无法停机的系统,在确 保人

9、员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停机的状态下,对压力管道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 替代全面检验(列入隐患整治范围的管道不适用)。检验项目一般应该包括资料 审查、宏观检验、高低压侧的剩余壁厚抽查、埋藏缺陷抽查,以及安全附件检查。 必要时,应进行压力试验。(3)安全保护装置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 管道定期检验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6. 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1)冷库库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要求 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并按规定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氨压缩机 房和设备

10、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与库区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相连。根据所处环境,室外消火栓型式可为地下式消火栓或地上式消火栓,距氨 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处5 m6m。(2) 冷库库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要求 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并按规定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氨压缩机 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与库区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相连。根据所处环境,室外消火栓型式可为地下式消火栓或地上式消火栓,距氨 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处5 m6m。(3) 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一方

11、 面是救火,另外主要是当贮氨器等设备漏氨时,可作为水幕保护人员疏散和保护 抢救人员进入机房抢修等操作。(4) 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旁应设有消防车道,其净宽与净高均不应小于4.0m。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内设备与通道间距应满足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第6.3.11条要求,外门不应少于2个,且两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 平距离应不小于5.0m。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7.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等。(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第4.1.2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 确定:毒性气体氨的临界量为10吨。第4.2条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12、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从事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 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3) 液氨制冷企业应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并记录辨 识过程与结果。(4)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出具有效危险化学 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 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执行。(6)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视频监控、监测系统

13、以 及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联动防爆排风机,并具备紧急停车功能。(7)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 监控系统定期检测、检验,并作好记录,有关人员签字确认。(8)液氨制冷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健全安全生产状 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护 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9)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订应急处置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10)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具体包括:A.辨识、分级记录;B.重大危 险源基本特征表; C.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4、D. 区域位置图、平面 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E.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 全操作规程; F.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G. 重大危险 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H.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 评价报告; I.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J. 重大 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K. 设备管理档案其他文件、资料。(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1. 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1)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宜设置水喷淋系统,并选用开式喷 头,开式喷头保护面

15、积按贮氨器占地面积确定。开花水枪及开式喷头的水源可由 库区消防给水系统供给。操作均可为手动(冷库设计规范第 8.3.4 条设置要求是 “宜”,表示有条件情况下应设置)。(2)大型冷库在规范条文说明第 3.0.1 条表 1 界定为:公称容积 20000m 以上的冷库及其他具有一定制冷加工能力的设备设施(见表 2: 2007年修订本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贮氨器设置水喷淋系统是按防液氨泄漏设计。在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 方设置水喷淋系统,并选用开式喷头,是为了当贮氨器发生泄漏时,同时打开喷 头,稀释事故漏氨,保护操作人员及时抢修并逃离现场。设置位置按贮氨器占地 面积确定

16、,即喷淋水能覆盖整个贮氨器区域。开式喷头为通水后即喷水,所有布 置的喷头同时动作(喷水)。( 4)开式喷头的水源可由库区消防给水系统供给,水量与库区消防给水系 统分别计算,喷水时间按 0.5h 计,操作均可为手动,控制阀门可设置在贮氨器 附近并靠近氨压缩机房出入口处。(5)开式头设置高度高于贮氨器 2 米为宜。可采用单管式,水压与库区消 防给水系统一致可由库区消防给水系统供给(6)贮氨器水喷淋系统应设有相应的排水措施,在贮氨器处设置地漏排水, 地面标高坡向地漏处。喷淋系统排水可与紧急泄氨器排水一同排至室外事故水 池。事故水池容积按布置喷头个数总出水量与紧急泄氨器氨液混合水量相加,使 用时间按 0.5h 计。2. 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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