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化建设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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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信息化建设安排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市统一的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全覆盖,现结合实际,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如下:一、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思路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做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最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的互联互通。根据这一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市建立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工作思路是: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级负担、分步实施”的原则,市及各

2、县要以房屋登记信息、房产档案信息、商品房预售信息、房产测绘信息为基础,全面清理整合数据。通过“市带县”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和中心数据库,实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的全覆盖,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以房产交易为核心的网络办公体系,全面提升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二、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一)加快市、县房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市、县统一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数据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二)加快房产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完成已有数据的清理、录入、关联等。(三)认真落实市关于解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政办137号),加快

3、解决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掌握个人住房情况。(四)做好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三、组织领导成立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工作。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搭建全市统一的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并负责网络安全和网络设施维护等工作。四、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年7月至8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并将方案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二)组织实施(年9月至年底):年月前建立覆盖市、县住房管理部门互

4、联互通的网络及硬件平台,完成市主城区的数据整合工作。年1月前完成县、县、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在线数据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网,实现数据的整合。年6月底前完成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对于未进入各县系统的离线数据,按统一数据标准进行数字化分形,实现在线数据与离线数据的整合,形成完整的个人住房信息。年底前实现全部数据(含在线和离线)联网,实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全覆盖。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对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升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市场

5、监管能力的重要性,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周密规划,科学合理安排。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充实工作队伍,为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三)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18号要求,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中需要政府承担的费用,由各地财政结合当地信息化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一并落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各地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第 2 页 共 5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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