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招标文件制度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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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xxzc-150391项目名称: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 招 标 人: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机构: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招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CG150391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 就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

2、容一览表,采购预算607530元。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规范合格标准。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室内外装饰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专业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及施工经验; (2)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施工能力;(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近期承担工程主要业绩情况;(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萧县政府采购中心。(3)报名需审查以

3、下证件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安全证、项目经理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报名时以被委托人身份报名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在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四、招标限制(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报名。投标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或将所中标段转包他人或者无故放弃中标的,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及诚信保证金。(2)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资质不合格者,不予投标。开标时,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各类材料的原件,由评委会进一步审查。五、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1日 上

4、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萧县招投标中心六、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萧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015年8月10日下午5:00以后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单位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县支行;账号:18570663600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未中者开标后3日内返还其基本帐户七、招标联系:(1)集中采购机构联 系 人: 毛 杰 崔家春 电 话:0557-5123966(2)招标采购单位联 系 人:陈怀峰 电 话: 13965351788萧县政府采

5、购中心2015年7月15日附: 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 一、工程名称:淮海路街景建筑立面美化、亮化工程 二、建设单位: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招标内容及造价:1. 淮海东路两侧建筑墙面氟碳漆、建筑立面亮化、店面招牌、屋檐轻质钢构、铝合金格栅等分项内容;根据2014年度以建设的项目结合市场现行价做出预算价,详见施工说明及造价单附后;所有分项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安全防护等应有的费用。以上各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7530元,投标单位必须报出各分项单价,并结合工程量报出总价。四、工期:要求在60个日历天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五、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室内外装饰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

6、含叁级)专业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及施工经验,能确保安全施工和质量合格。由于此项工程为市重点检查评比项目之一,急需开工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及资金的充分管理,特委托采购中心招标管理。请给予办理。 六、淮海路东段(龙河至行政大道)两侧私人商铺墙体需美化、亮化的工程量及造价:(一)、道路南侧(189640元)1.墙面氟碳漆420110元/=46200元2.灯光亮化(LED)120m55元/m=6600元3.屋檐上轻质钢构60m400元/m=24000元4.铝合金格栅240m200元/m=48000元5.门面招牌(制作、安装)长60m宽2.8m380元/=64840元(二)、道路北

7、侧(417890元)1.墙面氟碳漆2000110元/=220000元2.灯光亮化(LED)270m55元/m=14850元3.屋檐上轻质钢构110m400元/m=44000元4.铝合金格栅110m200元/m=22000元5.门面招牌(制作、安装)长110m宽2.8m380元/=117040元以上合计:607530元注:有关项目施工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管理,现场勘查参照国土局、体育局外立面装饰。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5月13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话:1396535178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萧

8、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萧县财政综合大楼五楼电话:0557-51239663工程名称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4建设地点详见施工图纸5建设规模见单位具体要求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8施工工期60日历天。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合格 标准。10发包方式包工包料1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4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分包不允许17偏离不允许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补充通知等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及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收到招标

9、文件和图纸后48小时内。20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5年8月11日8时30分- 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1日内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1投标文件份数各标段均为一正五副,每份文件须分开打印装订。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第一开标室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第一开标室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5评标方法技术合格制,合理低价法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 总

10、则1.1 项目概况1.1.1萧县淮海路街景美化、亮化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施工

11、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发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潜在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具有室内外装饰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专业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及施工经验,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1.4.3潜在投标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记录期间。1.4.4潜在投标人如不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1.4.5投标人在报名表登记

12、的电话和传真、手机号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从报名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止),失去电话联系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 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

13、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前,投标人应提前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提供踏勘条件并介绍有关情况。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图纸答疑。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实质性偏离。 1.12.1 开标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文件出现实质性偏离,将作无效标处理。所谓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不相符,有显著的差异或保留。1.12.2 签订合同、施工和工程结算期间,若发现投标文件出现偏离,招标人应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严格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做出的,投标单价不予变更。1.12.3施工期间,发现承包方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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