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下人教,政治,思想品德,思品期末复习提纲 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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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级下人教,政治,思想品德,思品期末复习提纲 复习资料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动摇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社会上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我们必须与其进行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法律确

2、认、保障权利 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涵义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3、。 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是维权的利剑。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这些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九大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

4、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2正确行使权利 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公民的义务 1我们的法定义务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

5、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2我们的道德义务 道德义务的含义: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忠实履行

6、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现。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倡导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我

7、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种行为。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的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

8、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3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珍爱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每个公

9、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 人格尊严权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名誉的含义及作用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我 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 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既是侵权行为,又是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

11、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我有肖像权 肖像是指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维护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2、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权 1人人有隐私 个人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等。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越迫切。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隐私权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权。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

13、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公民享有个人信息保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禁止他人非法搜查、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公民享有私人通信秘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依法维护隐私权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

14、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伤害、赔礼道歉;若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一、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的作用 对于一个人的成

15、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是人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智力,才能增长才干,享受现代文明,才能取得成功。 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 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公益性,既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二、珍惜学习机会 1维护受教育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2履行受教育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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