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57987607 上传时间:2023-07-17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8.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4(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 )。 A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比照中止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免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A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比照中止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免除处罚D比照预备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A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 澳门现行劳工法确立的原则包括( ) A保护劳动者原则 B较有利原则 C传统制度优先原则 D平等原则澳门现行劳工法确立的原则包括()A保护劳动者原则B较有利原则C传统制度优先原则D平等原则BCD3. 根据伊万的作品法律体系 跨国分析,受教

2、育的程度越高自杀率越低。 ( )根据伊万的作品法律体系 -跨国分析,受教育的程度越高自杀率越低。 ( )正确答案: 4.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择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择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A宪法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基本法律D国际条约C本题考查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的权限 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根据这一规定

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所以,C项是正确的。A项中,宪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香港特区法律的修改权属于香港立法会,关于国际条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批准或废除,而不是修改。 5.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在送货途中,因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在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无果,却发现水果腐烂迅速扩大,当即

4、决定以6万元价格将水果就地处理。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甲承担B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丙承担C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乙要求偿付D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甲要求偿付AD甲负责送货,因此甲将货物交付给丙运输仍未完成对乙的交付义务,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均归属于甲。因此,甲应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水果腐烂的损失。承运人丙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不必负担水果的损失。丙因处理水果而支出的费用,只能要求甲偿付,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的。6. 宣昌市妇幼保健院诉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法院在判决理由中写到:行政处罚法第宣昌市妇幼保健院诉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

5、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法院在判决理由中写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告工商局对原告保健院所处罚款为1万元,没有达到行政处罚法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规定,依法可以不适用听证程序。保健院诉称工商局未适用听证程序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其理由不能成立。(南开大学2005年研

6、) 应用行政法理论,针对本案判决理由,简析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正确答案:(1)听证的含义rn行政法上的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听证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利或者不公正的影响。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须公开举行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在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rn(2)听证

7、程序的特征rn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的并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程序。听证程序在形式上类似于司法审判程序而实质上存在着根本性区别。行政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既是调查、主持者又是行使处罚裁决或者决定的主体(尽管调查人员与处罚决定人员通常分离);而司法审判中的人民法院只能是案件的裁判者而不能同时调查取证和充当追诉人。因此在公正性上听证程序依然无法与审判程序相比。rn听证公开进行。听证程序不仅有行政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而且社会各界都可以旁听。质证和辩论程序的公开有利于控制权力滥用。rn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的行政处罚领域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目前听证只适用于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8、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其他种类的处罚案件暂不适用。rn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组织听证。rn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n(3)本案中行政处罚法第42条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法院在司法审判的时候可以参照适用。该规章明确规定了5万元以上罚款才属于数额较大宣昌市妇幼保健院被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1万元不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可以不举行听证。因此法院据此判决原告败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7. 质物在质权人占

9、有期间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归质权人。( )质物在质权人占有期间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归质权人。( )正确答案:错8.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海岛保护不能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 B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属地管辖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海岛保护不能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B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属地管辖原则,别国领海污染事故波及我国时,只能通过外交方式解决C内水也属于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调整范围D海洋科学研究活动造成污染也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AB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

10、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该条宣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对人效力和空间效力。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即使排污行为不发生在中国管辖海域范围内,如果污染后果波及中国管辖海域,该法也具有管辖效力。海岛是海洋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海洋环境就是保护包括海岛在内的海洋的环境。9. 下列对国家领土主权的含义理解错误的是( )。 A领土主权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的和排他的权力下列对国家领土主权的含义理解错误的是()。A领土主权是国家

11、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的和排他的权力B国家的领土主权不是绝对的,其行使常常受到某些限制C一国的领土主权只受国际条约的限制D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来自一般国际法和国际条约两个方面C领土主权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的和排他的权力。领土主权不是绝对的,其行使常常受到某些限制。这些限制来自两个方面:一般国际法和国际条约。一般国际法的限制如国家不得禁止外国船舶在其领海内的无害通过,国家有义务防止任何人在其领土上作出有害他国的行为。国际条约的限制是对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10. 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实践意义在于:(1)使各诉讼主体

12、认识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不同的联系及直接证据所具有的直接的证明作用,以便尽量收集和运用直接证据,用直接证据来证明或认定案件事实。(2)在无法获得直接证据,必须借助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遵守有关间接证据的证明规则。11. 我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发散思维思维,而缺少收敛式的传统,即对一个问题只追求一种最正我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发散思维思维,而缺少收敛式的传统,即对一个问题只追求一种最正确的答案。( )参考答案:错误12. 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

13、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持下,国际社会于1989年签署了下列哪一国际文件?()A世界自然宪章B公海公约C巴塞尔公约D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C13.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有哪些?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有哪些?增值税征税范围基本规定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在境内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在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货物的所在地或起运地在境内。 (2)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

14、,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所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在境内。 (3)进口的货物。对纳税人报关进口的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14. 合同订立的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对方没有答复的,要约人可以改变要约内容;一旦对方作出承诺合同订立的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对方没有答复的,要约人可以改变要约内容;一旦对方作出承诺的,则要约人不得改变要约内容。()错误15. 法的适用也称什么?A、法律规范的适用B、法律规则的适用C、法律原则的适用D、法律的适用范围法的适用也称什么?A、法律规范的适用B、法律规则的适用C、法律原则的适用D、法律的适用范围正确答案:A16. 下列关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说法正确的是( )。 A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B召开下列关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说法正确的是()。A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B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各股东C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D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ACD根据公司法第103条第1、2款,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