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南产业集中区违法建设查处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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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关于对江南产业集中区违法建设查处的调查和思考为加强集中区建,控制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促进集中区征迁建设工作,根据局领导的安排,从10月一八日本人参加了对集中区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经过十来天的工作,现对集中区违法建设的查处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一、现状、成因及后果江南集中区位于贵池区梅龙街道处事处,西与池州市区相邻,东接铜陵南部新城,北与铜陵市江北园区隔江相望,南临铜九铁路,面积216平方公里,起步区37平方公里。随着今年6月28日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挂牌,集中区所处的梅龙街道办事处内的违法建设几乎遍地开花,经初

2、步统计,仅集镇上就发现违法建设52户,面积4441平方米。从10月一八日我局派人进驻梅龙以来,共控制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34户,强拆违法建设1220平方米,停工21户,制止违法建设装潢5户,有力地控制了新的违法建设的发生,打击了违法建设嚣张势头。根据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违法建设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法律法规,未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尚未拆除临时建筑等。集中区违法建设的主要形式是:一是沿街商店扩大经营场所,在空地或院子内扩建、屋顶加层;二是住宅小区内居民在屋前、屋后围墙内或空地上扩建,或做房屋或做卫生间、厨房等,

3、或屋顶加层加坡,防漏或改作简易房等;三是集镇上原先购买土地未建房现在突击建房的;四是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扩建或新建房屋的现象。产生上述违法建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违建户认为集中区要大规模拆迁,违建房屋要补偿,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突击违建,妄图等待拆违获得赔偿;二是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仅停留在打招呼、发送法律文书等层面上,由于没有采取强拆等强制措施,导致管理人员在查处上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社会舆论监督对违法建设没有形成合力,拆违查违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群众跟风违建现象较为普遍。从实践及调查情况,集中区违法建设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一是损害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激化干群矛盾。由于个别违建的带动

4、,大多数无辜群众跟风违建,由于违法建设零补偿,大多数的群众从事违法建设的钱就打了水漂,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一旦强拆或拆迁时零补偿,他们便会指责基层干部无所作为,埋怨是他们当时没有控制的结果,这极易成为激化基层干群关系的导火索。二是严重制约了集中区的建设与发展。从集中区建设和发展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很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且会大大增加集中区建设的发展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集中区建设资金压力,影响集中区规模的扩张。三是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违法建设蔓延,助长贪图不当利益之风,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少数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不

5、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浑水摸鱼;甚至有的带头参与违法建设。如果再对违法建设处理不当,放任自流,必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威信,必将严重践踏法律法规尊严,最终必将严重破坏集中区经济发展环境。二、对策与措施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集中区违法建设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宜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既要大力开展拆违行动,尽快控制违法建设,又要强化管理,给确需建房的对象明确出路,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拆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将违法建设拆除只是治标,只有解决违法建设的原因,处理好违法建设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才是治本,所以仅仅靠城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难

6、以达到预期效果,必须组建高位强力的指挥机构。要明确街道、城管、建设、规划、供电、供水、公安、工商以及村(居)委会等工作职责,依据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池发(2006)7号)文件规定,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者发放有关证照,已经批准的要立即纠正;供水、供电等主管部门禁止向违法建筑施工工地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机关要制定工作预案,依法有效维护拆违现场秩序,妥善处置拆违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应当加强监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部门依法处理;否则追究所在街道办事处和村组负责人的责任

7、。三、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开展拆违大行动对新建的违法建设,实行严管勤查,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努力实现“控新减旧”的目标。要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拆违政策规定的宣传,采取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移动宣传车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社会支持理解、配合拆违强大舆论氛围,达到群众不做违法建设,乃至主动自拆的效果。同时宣传在拆迁中对违法建设一律“零补偿”的政策规定。对一些拒不自拆而且影响恶劣的违建户,要组织有关部门坚决进行强制拆除,同时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建设,不论面积多少,只要自拆都可不追究,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拆的,一定要组织强拆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强拆户,要

8、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既使其置于众人监督之下,让被拆迁户感受社会公德的压力,进而主动自拆,同时也是对拆违工作的一种监督和促进,使被拆户得以震慑,起到宣传教育作用,而且还能有效扼制过激行为的发生,达到通过强拆一户,带动一村,影响全区的目的。四、制订“诸疏”结合的政策措施,完善保障体系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明确集中区规划面积,依据集中区总体规划,及时编制集中区范围内农村居民自建点规划,引导农民居民点有序建设,对起步区37平方公里内一律不再批准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和危房拆除重建,只能进行旧房维修,对起步区以外的区域建房、旧房维修、危房拆除重建的,梅龙街道办事处报集中区同意后按有

9、关程序审批后进行。同时集中区管委会要建设安置房,以成本价出售给集中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建房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在拆违中,必须会涉及一部分困难群众,房子是他们居住的“窝”,赖以维生的“碗”,做好这些特困群体托底保障,既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确保拆违工作顺利推进的需要,因此,在拆违工作中要做到部门联动,民政、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要解决特困群众的低保、就业、司法援助等,为特困群众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从而缓解其抵触情绪,化解可能遇到的阻碍。五、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违法建设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发现不及时,执法不到位,经常上

10、演“人在停建、人走又建”、“白天停建,夜晚施工”的尴尬局面,最终导致“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事实。而城管执法人员有如一支“消防队”,哪里起火,就往哪里扑火,造成被动管理、被动执法,因此必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一是建立巡查制度。在起步区37平方公里内聘请查违巡查员,起步区之外的,由各村(居)委会的村组干部作兼职巡查员,要求他们对各类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制止,力争让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办事处、社区、村要把制止违法建设纳入基层班子考核内容,实行办事处、社区、村一把手负责制,促使基层干部把好源头关,健全管理网络,做到守土有责。三是城市管理、

11、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等行为,供电、供水、工商等部门不得给违法建设户提供电、水、工商营业执照,公安机关要及时处理拆违过程中的暴力抗法行为。四是加强拆违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拆违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计划,不折不扣地完成拆除任务,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开展拆违行动,及时验收,做到拆除一片,验收一片,巩固一个,同时要杜绝虚报拆违数据和边拆边建、拆完后又建情况的发生。1.6.202014:3414:34:5120.1.62时34分2时34分51秒Jan. 6, 206 January 20202:34:51 PM14:34:512020年1月6日星期一14:34:51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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