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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咨询服务合同书天津津茂置业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单位:天津津茂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服务单位: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21G合同签订时间:2004年 10 月甲方(委托方):天津津茂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托方):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咨询服务合同,以达成如下目的:天津津茂置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优化设计,具体包括:1 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设计2 绩效管理体系设计3 薪酬设计体系设计。一、咨询服务项目与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提供“管理变革”咨询服务项目(涉及组织架构、绩效管
2、理、薪酬管理等)。二、乙方项目组成员与合约履行期限:1、乙方项目组成员构成:项目组长 白万纲项目经理 丁坚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项目经理项目成员 李钢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项目经理刘兴安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咨询顾问注:本项目组基本构成为三人,根据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进行适当调整;乙方项目组成员若有更换,应提前明确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并与甲方协商确定。2、乙方此咨询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原则上确定为2个月,共有4次驻点工作,各服务阶段与合约履行期限详见双方确定的项目整体规划。三、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1、咨询服务项目费用计算项目时间:本项目操作时间共计2个月,共有4次驻点工作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200,000元)。2、支付方式咨询项目费用,分期进行结算和支付:(1)项目启动金(壹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40的启动金,即人民币捌万元整。(2)项目阶段咨询费用分两次支付: 项目阶段咨询费用共占项目费用总额之60%,共计人民币拾贰万元,分2次按月支付比例分别为30,每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支付阶段性咨询费用前,必须由双方共同确认每月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在甲方确认每月工作计划完成的前提下,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国家正式发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在办理支付手续后,应将银行印戳底联传真至乙方。(3)乙方在甲方驻点及调研工作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由甲方承担,费用不
4、在此咨询项目费用之内。四、咨询项目工作要求1、联系人: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各确定一位主要联系人,负责双方之间关于咨询项目开展期间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2、项目小组:为保证本咨询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应成立项目决策委员会和项目工作小组与乙方共同工作:项目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管层人员组成,并遵守项目决策委员会章程。项目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必要的工作人员组成。3、工作计划与确认:(1)在项目启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第一周工作计划”并经甲方认可。甲乙双方应按经认可的“第一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在第一次驻点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总体操作计划指导书以及第一个
5、月度操作计划,并与甲方研讨确认。(2)项目关键里程碑计划:时间内容10月12日提交项目组织架构设计方案11月3日提交绩效管理方案11月12日提交薪酬管理体系方案11月26日咨询方案串讲4、工作延期:(1)甲乙双方应极力配合,严格按照每月工作计划开展,但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月度计划工作事项未完成的,其工作将顺延,原定下个工作月工作项目依次顺延。(2)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月度计划工作事项未完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造成月度计划工作事项未完成的,由甲方承担责任。(3)由于甲方的实际情况确实无法完成月度计划工作事项的,并需要顺延工作时间的,乙方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5、
6、授权:在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协定后,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授权,即对乙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的项目工作小组提供有关资料。如甲方认为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6、方案确认:(1)对乙方提交的各单项方案,甲方应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进行确认。凡以会议研讨方式提交的方案,应对研讨结论和修改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并由双方书面确认。(2)乙方提交的方案,经对双方共同研讨至甲方未再提出异议后,方案方为确认通过。(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在一周内未给予任何反馈,方案视同确认通过。7、工作成果确认:乙方在完成每月工作计划时,应提交“工作检核确认单”给甲方
7、确认。工作计划未完成者,甲方可以不签署。8、甲方为乙方项目组提供一间办公室,提供电话1部。六、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2)按时验收本项目各项方案,并享有知识产权。(3)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材料内容,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证其真实、合法。(4)按时支付每笔咨询费用。(5)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并交甲方验收。(2)根据双方实现约定的材料内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意见,可酌情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3)按时向甲方收取咨询费。(4)遵守咨询顾问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
8、机密。保密责任不受合同履行时间和双方合作是否顺利的限制。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逾期1个月,乙方可终止合同。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2、任何时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在甲方了解的有关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本项目方案以及甲方的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的或用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否则,乙方应以本合同的咨询费用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付予甲方。3、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咨询费用。八、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如发生
9、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十、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方):天津津茂置业有限公司代 表 人: 地 址:电 话:传 真:邮 编: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受托方):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 表 人: 白万纲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21G电 话: 021-64276291 64276292 64276294传 真: 021-64276293-14邮 编: 200030日 期: 年 月 日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户 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 :096929-28857647001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