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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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 矿长为全矿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 副矿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各自分管的 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三、 总工程师为矿技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矿技术负总责。四、 副总工程师为各自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专业技术负责。五、 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时评比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六、 生产科、技术科、调度、机电、通风等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本

2、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带领全科人员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七、 安全科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矿两委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章制度、现场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八、 区队长为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抓好本区队的安全生产、质量等全面管理工作,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九、 各单位工程师(技术员)是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负责编写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贯彻学习、考核,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十、 专职安全员为承包辖区安全生

3、产第一责任者,对承包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在科长的领导下,当好领导抓安全工作的助手、参谋,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十一、 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抓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和质量达标工作,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十二、 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是自觉遵章作业,并且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做到“三不伤害”,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二、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副矿长、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加,必要时有关科室、区队的负责人参加。三、 安全办公会议议题明确,抓

4、住重点,有决有议,讲求实效。四、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文件。五、 听取各部门有关“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六、 研究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七、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八、 针对上级有关部门到矿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召开专题安全办公会议。九、 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要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六落实”。十、 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

5、写出会议纪要,通报全矿。十一、 安全科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二、 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办公室会议和上级部门检查后召开的专题安全办公会议现场落实的问题和隐患,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指定专人按期复查。十三、 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拖延,未按期整改的除通报批评外,并追究责任。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 为确保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实现,结合矿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情况,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1、 最大限度地不出现轻伤事故。2、 杜绝重伤事故。3、 杜绝千元以上机械事故,严禁发生千元以上的重大侥幸事故。4、 实现

6、年度安全生产双丰收。二、 安全目标要层层展开落实,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目标,要把安全目标变成各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奋斗目标。三、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四、 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经济承包中占重大比率,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五、 安全目标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矿围绕目标按月、季组织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六、 安全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必须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建立矿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168号文精神,确保安全技措经费的提

7、取和使用,经矿两委研究决定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 提取标准: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0元标准提取维简费,在成本中列支。在国家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按吨煤6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二、 提取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经报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维简费的提取每月按原煤实际产量在成本中提取,并按规定程序备案。坚持先提后用,完善和改造矿井量入为出的原则。安全费用、维简费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项核算,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三、 使用范围(一)

8、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1、 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 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检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 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 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 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 安全培训、宣传费用、安全技术培训费用等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二) 维简费的使用范围1、 矿井开拓延伸工程。2、 矿井技术改造。3、 矿井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

9、零星购置。4、 矿区生产补充勘探。5、 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6、 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7、 矿井新技术的推广。8、 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9、 职业危害的预防和劳动防护的支出。四、 其它规定1、 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2、 有关安全费用、维简费的合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合计制度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为确保质量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矿另行文),具体组织领导标准化工作展开。二、 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学习有关标准化文件,定期召开专业人员会议,对照标准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评比。三、 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考

10、核奖惩的兑现。四、 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并准确填写标准化验收记录表。五、 检查验收后,标准化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检查验收结果,对存在问题要研究出整改计划,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六、 各专业认真按照矿井达标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程项目,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七、 各专业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实现省级标准化矿井,奖惩实施按达标奖惩制度兑现。八、 各专业每月按期填写考核验收资料,及时报达标办公室汇总存档。 以上制度望全矿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按时落实各项工作,实现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 矿每年都要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由

11、安全科认真组织实施上报外派培训人员名单。2、 每年不定期的组织井下现场作业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学习。3、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应受训人员的不同分级组织上报,二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区队长、矿长、副矿长、总工、副总工。三级十五种特殊作业人员外,余者全部参加(全员培训)。4、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在四级培训点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工作转岗必须经过不少于10天的转岗培训,方可上岗。5、 加强培训的管理,各类外出培训都必须按照进行,培训后人员必须进行归档管理。6、 各单位按不同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2、。7、 加强培训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类培训都必须按计划进行,培训后必须对受训人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入档。8、 各单位按不同工种,必须在矿职工学校进行培训且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9、 指导教师由分管矿长指定专人、技术科、机电科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授课,不得延误,否则,由本人承担后果。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 为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 每月3号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矿井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认真全面,

13、分工要细、责任明确。三、 总工程师、生产口副矿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各业务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全面负责。四、 矿井重大隐患是指在每款和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皆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1、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 瓦斯超限作业的;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破措施的;4、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 超层越界开采的;8、 有冲击地

14、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 使用命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 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4、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

15、5、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五、 技术科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资金、责任人落实到位。六、 安全科负责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定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七、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八、 将难以排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程度向区、市煤炭局报告并报鲁南分局备案。九、 每月5日前将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报鲁南分局备案。十、 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或者排查出未采取措施治理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矿每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旬进行一次重点环节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一防三通和防治水专向检查。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生产监查,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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