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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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书。本协议书即是甲、乙双方签订的#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书。本补充协议书与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符时,以本协议为准。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1、工程名称:*地块*楼2、建筑面积:约235861(含地下室)3、工程结构形式:异形框架结构4、工程地点:*5、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5.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2施工内容和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相关资料与现行的国家见者施工有关规范和标准进

2、行施工。第二条:工程拨款控制指标及支付方式 / 2.1基础及地下室工程拨款控制指标:按基础及地下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2%控制拨款。拨款方式:在0.000以上全部(*楼)主体完成10层结构封顶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在0.000以上全部(*楼)主体完成顶层结构封顶前分若干次付款达到基础及地下室部分工程造价的72%。2.20.000以上主体结构工程(主体框架梁板砌体工程)拨款控制指标: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拨款460元/平方米。拨款方式:按施工进度控制拨款,完成地下室结构封顶之日起七天内预付1-2层工程款,完成主体2层结构封顶之日起七天内预付3-6层工程款,每次

3、拨款按四层主体工程进度计算,以此类推,之后每完成四层主体工程之日起七天内甲方预付后四层的工程款。每栋主体顶层结构封顶时支付至该栋主体结构部分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2.3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拨款控制指标:内墙抹灰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拨款25元/平方米外墙抹灰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拨款25元/平方米外墙装饰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拨款50元/平方米水电防雷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拨款30元/平方米防水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拨款10元/平方米拨款方式: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比例计算拨款。2.4本工程按每栋、各阶段(即0.000以下、0.000以上主体结构部分、装饰装修部分三阶段)进行结算,每部分结算在乙

4、方将该部分结算书送达甲方之日起90天内审核定案完毕。2.5基础、地下室及主体结构部分在工程竣工时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造价的80%。2.6税外独立分包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涂料工程、土方工程等按分包合同条款控制拨款。第三条:工程结算方式3.1土建按2005版全国编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区单位估价表为结算依据及2005版广西土建工程费用定额按中间值计算取费。材料单价按施工合同期内*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综合价计算及部分甲方指定材料单价为依据,其中基础及地下室工程材料单价按开工至地下室结构封顶的施工期内*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综合价计算,0.000以上主体工程材料单价按0.000以上主体工程

5、开工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施工期内*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综合价计算。(甲方指定材料单价,厂家详见附表)。水电采用2002年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取费按二类工程取费。3.2乙方同意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开工报建时所需要缴纳劳动保险费等各种相关手续,若无法办通则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佰万元整(¥5000000.00)作为工程保证金,甲方六个月后将该款返还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20天内将竣工验收全部资料及所有房门钥匙移交甲方。同时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甲乙双方立即进行竣工结算工作,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将工程结算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结算资料之日

6、起90天内审核完毕。竣工结算完成后,留工程造价的2.0%作为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之日起十天内退保修金的50%,其余50%的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十天内一次性结清),其余工程款按3.3条款支付。3.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负责做好该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和移交工作,并相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合格认可文件后,甲方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在十五日内将工程结算余款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将拒付该工程结算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档案无法收集和移交,并无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合格认可文件,甲方不得拒付该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

7、款,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4本工程的铝合金门窗、电梯及其设备由甲方指定厂家、品牌、单价及分包安装;甲方给予乙方各分项工程配合费:铝合金门窗15元/、电梯50元/层台,以上分项工程造价计入税外独立费。3.5本工程的涂料、土方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施工,甲方给予乙方各分项工程配合费:涂料1.5元/,土方0.5元/m3,以上分项工程造价计入税外独立费。第四条:工程期限4.1工期由2009年*月30日开工至2011年*月30日,总工期共760个日历天,总工期包含节假日、雨天及其它影响工期的原因在内。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逾期壹天竣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

8、万分之四处罚乙方。4.2乙方必须组织有劳务输出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保证按期竣工。如因乙方未能及时组织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以及管理不善或其它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属于不可抗拒造成工期延误的,应与建设方协商并办理工期延期手续,凡未经建设方同意及不办理延期手续,造成工期延期的按本协议书的4.1条款执行。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乙方竣工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的建筑工程检验标准评定的合格工程。第六条:安全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

9、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2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甲方按定额直接费的1.0%计付给乙方,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时段不按甲方要求及有关规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甲方则按一定的比列扣减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至扣完文明施工增加费(定额直接费的1.0%)为止。若发生重大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则全部扣减。(具体办法规定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其它7.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及其工程进度,有权要求撤换乙方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有权对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工程施工任务有关的咨询意见和文

10、件资料。7.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项目班子人员为:项目经理为,技术总负责人为,施工员为,质检员为,安全员为,取样员为,资料员为。7.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拾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拾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失效(工程保修按“工程保修书”规定执行)。甲方:*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2009年*月*日 2009年*月*日*楼部份材料规格及价目、费率的通知根据*#楼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的条款规定,对部份材料价格和费率计算按如下通知执行。【特别说明:工程签证单须在15天内办理完签证和工程部

11、盖章手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办理好签证和工程部盖章手续。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乙方送审的签证单,在送达监理、业主之日起,监理、业主须在3天内做出批复,否则视为认可。】1、排污管采用*牌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排水管选用*牌系列排水管,给水管可选用*牌钢塑复合管,电线预埋管选用*牌,照明电线用*厂生产的铜芯电线。以上材料均按水电施工同期*造价信息下调10%进行结算。如信息上缺项的水电材料由甲方了解的市场价格上浮15%进行结算。2、砌体部分如采用页岩多孔砖则按开工至主体工程封顶施工期同期信息价进行结算。3、外墙砖及公共楼梯踏步砖的品牌、规格及价格待甲方选定后另行通知。4、外墙涂料及内墙涂料品牌及价格待甲方

12、选定后另行通知。5、地下室防水做法由乙方选定,单价按25元/结算;卫生间防水用911聚氨脂1.5mm厚,23元(含人工、材料);平屋面采用*SBS(聚脂胎)3mm厚,25元。(含人工、材料及冷底子油和附加层)6、商品砼按开工至主体工程封顶施工期同期信息价下调10%进行结算。以上产品必须是合格品或正品,必须经工程部及工程监理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能安装或使用。甲方:*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09年*月*日2009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

13、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7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伍拾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门窗、铁艺栏杆(楼梯铁艺栏杆、阳台栏杆等)、楼梯木扶手、通风排烟设备、消防报警设备

14、工程为贰年6、小区围墙和道路、雨水污水排水沟工程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后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三、质量报修责任1、属于报修范围、内容的项目,甲方(房开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单位)(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用电话通知,但事后必须追加书面通知,乙方维修负责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到丙方处接书面通知,如多次联系不上或维修负责人不领取书面通知视为送达),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将不再通知乙方。甲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维修,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2、维修项目在报修2天内乙方应进场保修,并通知甲方到场予以确认。大修在120小时内完成、中修在72小时内完成、小修在48小时内完成。如出现逾期未进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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