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能管理办法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57752557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效能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公司效能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公司效能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公司效能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公司效能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效能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效能管理办法(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监察 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效果 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第四条 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

2、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为中心,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 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 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 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 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

3、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 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 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第二章 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纪委书记、常务副 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高管。 第七条 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审计监 察部主任兼任,成员由企业发展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以及审计监察部等部门负 责人组成。 第八条 公

4、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部署,立项、实施方案、监 察决定书、终结报告的审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培训动员、抽调人力及重大问题,做出奖惩 决定等。 第九条 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办公室的日常业务由审计监 察部负责,主要包括: (一)按照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 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公司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形成综合监督力量; (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 (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 (

5、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公司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应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确保监 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执行。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效能监察的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 章制度。 (二)合约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 定的目标。 效能监察的标准及要求 (三)合理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公司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进行科学 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6、(四)效能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各项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成 本、盈亏、安全等各项生产技术经济指标。 (五)岗位职责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 等。 (六)程序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 程序等情况。 第十二条 效能监察的要求: (一)立项准确。能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关键问题以及群众反映 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选题立项。 (二)领导重视。单位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对策,认真解决效能 监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安排整改。 (三)

7、 监察得力。 能够发挥监察部门的协调作用,监督检查方法得当,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建议可行。 (四)效果明显。能够发挥效能监察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 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 奖惩兑现。 能够对发现的勤政廉政典型或效能监察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予以奖 励;对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工作失职、管理失当的有关人员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效能监察的任务、 第四章 效能监察的任务、权限和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以及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 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尽职尽责

8、,勤政高效,做好统筹、协调、监 督、服务工作;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加强指导;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 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促进公司 加强执行力,确保公司制度、决定、文件的执行、维护指令畅通; (二) 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依法追 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三) 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公司发生的质量、 特大、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促进公司落实质量、 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按规定及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处理,督促公司依法经 营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

9、从业; (五)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管理人员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 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列席、召集被检查单位、部室、分(子)公司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及人员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 料、合同、帐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向监察对象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或作出相应决定; (五)责令有关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和人员暂停或终止损害国家、

10、公司利益或员工合 法权益的行为; (六) 建议暂停有严重违法违纪涉嫌、 并可能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人员的工作或职 务; (七)有权对有关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八)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 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 (一)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 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 (二)针对公司管理活动的重点环节,开展事前防范性、事中跟踪性、事后改进性或全过程 的效能监察。 第四章 第十六条 监察对象有以下权利: (一)对批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批评、处

11、罚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或公司效能监 察领导小组直至上一级监察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文书次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申请 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监察文书的效力; (三)对监察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次日起 15 日内向作出监察决定的 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察决定的执 行; (四)有权要求与监察对象或监察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效能监察承办人员回避; (五)检举、控告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实与行为。 第十七条 监察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接受、主动配合效能监察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不得出具伪证,不得包庇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极采纳效能监察小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真执行效能监察小组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五章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对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坚 持民主科学决策,服从宏观指导;是否尽职尽责,勤政廉政、勤奋高效,保证公司中心任务 和目标管理的实现;是否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安全生产法规、公 司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13、;是否按照公司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组织生产;是否 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条款;是否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 资金,坚持优质降耗,降低成本;生产过程是否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效能监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对销售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依法经营,是否执行 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经营决策是否正确,经营决策活动是否合规;经营思想和服务作风是 否端正;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合理;经营目标是否实现;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第二十一条 对设备、物资购销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的纪 律和国家政策法规; 是否遵守公司关于物资、

14、设备采购、 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是否违反相关的程序,是否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思想;对设备、物资采购是否按期、按质、 按量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是否按照选优择廉、先厂家、后商家的原则,采购质量合格、价格 合理的设备、物资;在招标、采购、运输、质检、保管、服务、签订及履行合同等经营活动 中,是否认真把关;设备、物资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是否建立了原始台账;设备、物资是 否完好合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人事、劳动培训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 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是否全 面正确地执行了德才兼备的原则;是否严格管理权限和

15、任免程序;工资、奖金的分配是否贯 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劳动管理是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教 育培训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十三条 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国家财政法规、财 经纪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是否认真执行各项成本和费用标准, 加强 对成本和收支形成过程中的控制;在专项资金管理上是否符合规范。 第二十四条 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严格执 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制定 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认真履行合同要求、用户是否满意。第二十

16、五条 对科技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合理进行技术开发、技 术改造、 引进项目以及技术转让; 是否为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条件, 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使科研项目尽快出成果、出效益。 第二十六条 对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 主要监督监察对象是否按规定程序、 管理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批立项;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是否按设计和工期要求,对施工质 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是否认真进行合同管理和造价信息管理,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定额标准审定工程量和工程费用; 是否预见和认真协调工程建设中的 矛盾;是否认真进行竣工验收或审计。 第二十七条 对上级组织、领导交办、以及行政监察部门认为属于监察范围的其他事项进行 效能监察。 第七章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八条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 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等。 第二十九条 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