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气候函〔2015〕137号 - 欢迎光临广东省发展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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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发改气候函2015 号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第二批)的函各地级以上是发展改革局(委),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省有关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39号)要求,请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不包括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并于3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报我委,以便我委汇总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表可单独附页说明有关技术内容或提供技术鉴定等相关材料,表格电子版请在我委门户网站查询下载,请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

2、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39号) 2. 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电子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1月22日(联系人及电话:谢健标,020-83133164)公开方式:不公开附件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296号)有关要求和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部署,为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小微企业和个人节能减碳行为的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自愿减排交易制度,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低碳社会建设,鼓励和倡导低碳生活、低碳消费方式,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

3、革委决定组织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2013年12月19日,我省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首批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200余家,其碳排放占全社会的60%左右。经过1年多的实践,碳交易市场机制作用初步显现,80%以上的控排行业企业主要产品单位碳排放呈现下降,为实现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约束性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省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碳排放水平明显逞现快速增长态势,城市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等领域将成为我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包括直接和间接排放)增长的重要领域,亟需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

4、会自觉和市场运作机制,有效、合理地控制人均碳排放水平的快速增长,确保实现国家下达我省的节能降碳约束性目标。碳普惠制是指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控排企业以外的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气等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一套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自愿减排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推广碳普惠制,有利于落实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部署和要求,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全社会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树立低碳、节约、绿色、环保的消费观念和生活理念,推动建立低碳消费拉动低碳生产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形成“共建低碳社会,实现低碳发展”的共赢格局。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

5、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精神,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以“低碳权益、惠及你我”为核心理念,以自主自愿、鼓励创新为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的要求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坚持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选取部分行业小微企业、社区家庭、个人群体,从用电、用水、用气、低碳出行和垃圾分类等方面着手试点;选择若干个行政区域作为试点,形成以试点地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和督促、研究机构进行技术支撑的联动工作机制,为全省推广碳普惠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二)工作目

6、标。在2015年,选择并推动若干试点地市启动碳普惠制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初步搭建全省碳普惠制推广平台。到2018年,根据试点地区经验和模式,以社会自觉为基础、以商业激励为手段,并与碳排放权交易及节能减碳政策有机结合,在全省初步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普惠制。到2020年,碳普惠制不断完善,推动全社会节能减碳意识得到强化,企业和公众自觉践行低碳行为和弘扬节约、健康的低碳生活方式,为全国节能降碳和自愿减排交易工作提供有益经验。三、主要任务(一)省级部门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其他省直部门牵头组织制定碳普惠制试点总体建设思路,统一搭建碳普惠制推广平台,组织开发和审定省、市企业和个人自

7、愿减碳行为量化核证方法学,制定碳普惠制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并指导各试点地区制定实施碳普惠试点方案和建立具体的政策鼓励、商业激励机制。1. 建设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制推广平台。按照统一规范、省市链接、资源共享的原则,搭建全省碳普惠制推广平台,以及汇集低碳知识、资讯、产品和技术等内容的碳普惠制宣传推广专业网站、APP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分行业、分领域建立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指导试点地区建设企业、个人自愿减碳行为量化核证电子信息系统并与省碳普惠平台链接。(省发展改革委,相关研究机构)(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开发公众、企业自愿减碳行为量化核证方法学。制定小微企业、公众自愿

8、减碳行为量化核证核查指南,组织开发节约用电、节约用气、节约用水、使用低碳认证产品等自愿减碳行为的省级量化核证方法学。支持各试点地区开发低碳出行、低碳社区、低碳会议、垃圾分类等有地方特色的自愿减碳行为量化核证方法学,并由省里组织论证和审定,试点可行后在全省组织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相关研究机构)3. 建立全省碳普惠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建立省级碳普惠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系统。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探索把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气等领域的核证减碳量纳入我省自愿减排交易产品,制定碳普惠制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链接方案,逐步

9、建立我省碳普惠核证自愿减碳量对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的抵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相关研究机构)4. 探索创新基于碳普惠制的金融产品。鼓励我省金融机构开发低碳信用卡等创新性碳普惠金融产品,便于公众享受低碳权益、兑换优惠。支持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拓宽节能减碳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相关金融机构)(二)各地区试点任务各地区根据省碳普惠制总体建设思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具有减碳潜力、可复制推广的碳普惠制试点领域,制定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1. 开展本地区的碳普惠制试点。按照省碳

10、普惠试点推广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配合省直部门积极推广碳普惠制,推动本地区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居民家庭和个人参与碳普惠制。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有特色的行业领域和有较大减碳潜力的低碳行为,开展碳普惠制试点。依托全省碳普惠推广平台,动员本地相关企业、商家为公众的低碳行为提供消费优惠或服务,制定减碳量兑换商业优惠服务的实施细则。制定出台相应的碳普惠制鼓励政策,将碳普惠自愿减碳量与减免公共服务费用(如停车费减免、公交优惠等)相结合,优先将节能低碳产品纳入到政府采购目录,推广大型公益活动或会议“碳中和”制度。(各试点地区政府、相关部门)2. 开展本地区碳普惠自愿减碳行为的量化核证。根据省统一发布的自愿减碳行

11、为量化核证核查指南,组织开发本地区自愿减碳量化核证方法学,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建立本地区碳普惠试点数据库和核证信息系统,并逐步与省碳普惠推广平台链接。配合省主管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工作,提供本地区居民及小微企业的用电、用水、用气等数据。(各试点地区政府、相关部门)3. 加强本地区碳普惠制试点的宣传推广。试点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在试点地区举办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碳普惠制原理、规则和相关政策措施,倡导公众践行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引导公众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碳普惠制。(各试点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四、组织实施(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区申报的

12、试点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试点地区,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各地区碳普惠制的建设及工作开展。(二)抓好试点工作组织落实。各地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省统一的碳普惠制框架模式,积极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拟申请列入首批试点的地区,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于2015年3月底前将经地级以上市政府同意的试点实施方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三)制定试点配套支持政策。将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纳入各地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于纳入试点地区申报的碳普惠制相关项目,省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各试点地区应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对碳普惠制试点项目给予配套支持。

13、(四)加强经验总结及示范推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各部门定期召开全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我省低碳社会建设。附件2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技术名称技术类别 零碳技术 减碳技术 储碳技术所属领域该技术应用现状及产业化情况技术内容技术原理关键技术工艺流程主要技术指标技术来源技术鉴定情况技术应用条件或范围技术推广障碍及建议典型用户推广前景和碳减排潜力目前已推广比例(%)预期推广比例 (%)2020年该技术预计总投资额(亿元)2020年预计可形成的年碳减排潜力(万tCO2/a)已实施的典型案例(至少两项)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条件主要建设或改造内容主要设备项目投资额(万元)项目建设期项目年减排量(折tCO2)项目可形成的年经济效益(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月或年)项目碳减排成本(元/tCO2)项目的环境及社会效益推荐单位意见(盖章)申报单位联系人单位名称姓 名联系电话手 机邮 编E-mail传 真通信地址-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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