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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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安监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1、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制2、区安监局行政执法首问负责制3、区安监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制度4、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5、区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6、区安监局行政执法办法7、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8、区安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9、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10、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11、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考核上岗制度12、安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13、区安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14、区安监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15、区局行政处罚裁量案例指导制度

2、16、区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17、区安监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实施办法18、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文书立卷归档办法19、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区安监局限时办结制度21、区安监局行政处罚执法案件回访制度22、区安监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时评估修订制度2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国家安监总局31号令(试行)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制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区安监局提出服务承诺如下:一、坚持依法履职。严格履行行政机关法定职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3、水平。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严禁不作为,严惩乱作为,严防慢作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坚持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涉及行政管理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及办案规则、办事程序,一律通过服务窗口、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等依法公开或依法申请公开。三、坚持效率原则。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受理和承办行政许可申请,立案和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坚持执法公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行使规范、高效。权力行使严格按照法定

4、程序和权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五、坚持程序原则。严格规范涉及行政许可的申报、受理、审核、备案等运行流程,严格规范涉及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处罚等法定程序。六、坚持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态度热情。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创新服务理念,坚持符合条件立即办,上报审批协助办,跟踪服务主动办。七、坚持清正廉洁。积极推进廉政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行为发生。八、坚持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定期检查行政许可事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考核,定期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畅通投诉渠道

5、,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477-8575602本承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区安监局行政执法首问负责制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区安监局的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首问负责人指首先接待来局(包括区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业务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举报,以及受理有关来电、来信和通过局网站受理投诉的人员。第四条首问负责人的责任(一)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立即受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并及

6、时办理。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及时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二)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应当主动告知,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人或者本部门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责任人或者被指定人员即按照前项规定办理。(三)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应主动带办事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事项。(四)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第五条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

7、收件回执制度。首问负责人应对接待现场办理事项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办理、咨询或投诉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首问负责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登记事项应当由服务对象签字认可。第六条工作人员应了解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本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第七条 执行首问负责制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或收到服务对象投诉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其他必要的处理。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区安监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勤政廉政的规

8、定,自觉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秉公办事、热情服务。办事不刁难、不推诿、不拖拉、严格自律,确保政令畅通。按照本局向全区人民做出的承诺内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二、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在全区范围,工作日中午坚持吃工作餐,不准饮酒。公务活动拒收礼品、礼金,实在难以推却的,回单位后一律上缴,年终由办公室统一处理。上缴礼品、礼金每半年公布一次,如隐瞒不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自觉做到“六不准”: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

9、动;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形式的馈赠;不准提出与执法无关的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有偿服务,收受金钱,谋取个人私利;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幅度和违反违法法定的处罚程序;不准将应由个人开支的费用变相让行政相关人支出。 四、对本局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各科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对不顾大局顶着不办,甚至变相抵制,各行其是,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法执纪,坚持克服有法有纪不依,执法执纪不严的现象。不定期组织进行社会调查,听取基层和群众对本局工作的反映,对失诺和违纪行为严重查处,做到“三不放过”,即违纪情节未弄清不放过,防范、补救措施未落实不

10、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指我局对所属行政执法职能科室、监察大队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第三条本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局领导下,按照分工由局各执法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科室、本监察大队组织实施。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一)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11、(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四)履行法定职责及其相互配合情况;(五)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或失职行为的查处情况;(六)其他应监督、检查的内容。第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纠正、撤销或责令发布单位(部门)改正;(二)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纠正或者责令改正;(三)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四)对超越职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予以改正。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

12、予行政处分,或由有关部门暂扣、注销行政执法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三)越权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五)违反执法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六)不按照监督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七)将行政执法证件借给他人使用的;(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第七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调查、征询意见相结合等方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有关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如实、及时提

13、供有关材料。 第八条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群众举报或其他途径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及时查处。区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特制定鄂尔多斯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

14、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强管理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推进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二)基本目标行政执法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二、范围和要求(一)范围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2、明确行政执法主体;3、明晰行政执法职能;4、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5、规范行政执法程序;6、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三、依法行使的法定职能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政策

15、、法律、法规,综合监督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执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2、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管理、指导实施。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其它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4、负责发布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按照职责权限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安全生产检测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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