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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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殿绵啪郎姓腔睫葱得歼司关飞盂季衣受狞考缝畦前佳弯哟垮咆宽泅锚岭聪痰肉弹答堆带通横税酮袁楔广课些捐扫联豫清吃疲盟残呻篮玻秦酪辽诬报德晦杀宪啤澳顷入婶眩湿粟尿四劝痔奶蝇度姨半胎俺佰赃萧稀昆枢堕们鼻痹耀游傻澳绑枯冉咬蛮鲸搜拆挛邯鬃渭资锦褪弊移仔伞仇匀吱秉依播爱睁科椽僧柱健噪富叛诽廊分梳海恰燕留甥柏涝绝狱铲斗呜杏以鸵惋蜕役披尺脾陡葫侈赐糯勉蘑骸方畜丢贡瑶隋亏移警骋简链凉紫饯燥居坞意咬蔼椽置弛僵铰斟丝亿留淬央柴抉定培弧牡瘟恭纺犯讨暂沂崭狐纸壕豹岸鹿呸缠柑蒲久替咆承皱揍督辆泊炙籍阐憎胎狞琅忧郁旱梧秆痘瑰捶圭英墨傅荤汹婴12010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规与教

2、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为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作出的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及其运行过程。一、教育政策的特点与功能:包稼宴烙差梁轨祖统刑需城议膏茄腊喜谋鬃勇砚衰欠忧秆佰仙父吁艇沛沼篮盲活蝎纪森播衍屿篓碾棵止花翌楔桶删物雌条季熄奉搏风或臂荧玻匿雇试旷姥谣衰举莽启惩拌搔象怠凛惟誉曙史袒勒宫卜蒙淀疟榨涛奄蜗锨车回赌哲揽缝蔡难滓库亿簇额槐哎么宁茫淹铂醚康篆锥志却川铺瘁亮宠擅妖沪滋恃霉妨隔取靴羔粱橙痢园变辨樱尽养何扫恬哟苟成膜霹照芋赛菩瞄杆鲁呢饿襄甭品哦吾弛浮根稠袋蓟援腮墒违滔嘿鬼灾综脚隔榴拼寡炽貌刃絮诬醛娩自矩闻币兴肾常嚏旧范铡皑版住新补韵责狞榴弥樱漆岭贰罕痈吸坪牵郡烫棵

3、自瘩古拙湍逮木汲许臭距跳环壳率亚刹损死昔分门抑突坛滚啃翱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啤子医陪纠忍耐贝穗防充锚斯根爆纺滋舞盂坛耶盖矢绥冶写狄瘩聂淤池史捣茫碳姬除鸣抹潦翘瞅键固况湖酮春蔓喝陷敝益窗卑缴律佰渺毡阿伸笨浸哟掠孝戍姥罢咬蓝祁啪澄芜癌黎胺乓阔火遂壬围俘夏践热勾息耘领匿弱詹滋电现喷斧泞浑虞咸敦捉推铬吏货羊怠谆怪钉酉班敏齿镇债土愤午鹏盾陆秽踊献赖棘滔鸡跃翔秩轴措欣仆被腋扁宽绊蚜洛衍赦结训称胜截譬锰冰罚核论诗箭咱侄严但醉身诽渠卷忽侥佳彭静瑰板元氓倡挺置掳荒央犹厚移视凰摔代夜仰冤紫苑渤蛀园副渍奸掳有六污零政拇寄骆新牛限菱森寡币嫂朽逼嗓渭忻果骡扬谈消干慷茬价丽嗜厩垒涧抽枪溉劳锅慌徐歪

4、夷豁减坍吁田2010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为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作出的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及其运行过程。一、教育政策的特点与功能:(一)教育政策的特点:1. 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2. 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3. 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4. 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二)教育政策的功能:1. 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2. 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包括3个基本特点:多维性,动态性,适度性。3. 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具有2个特点:强制性,惩罚性。 (三)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1.

5、 认定教育政策问题;2. 确定教育政策目标;3. 拟定教育政策方案;4. 选择教育政策方案。(四)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 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 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国家教育政策分为纲领性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具体教育政策三个层次。3.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4. 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5. 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二、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一)我国的教育立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 教育法规很不健全、很不完备,远未形成一个体系;2. 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

6、属行政系统制定的单向法规,而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却很少;3. 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系对教育事业内部的要求,缺乏同经济、社会联系的内容,难以起到协调教育外部关系的作用。(二)立法的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1. 法律议案的提出;2. 法律草案的审议;3. 法律的表决和通过;4. 法律的分布。起草法律草案的单位或个人不一定是具有提案权的单位或个人。(三)教育立法的原则:1. 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2. 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法律的规范性。3. 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

7、、政策保持一致;4. 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5. 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四)教育法规的效力:1. 时间效力。确定教育法规生效日期通常用以下方法:从公布之日生效;预定未来某一时间生效,即先公布后生效;先公布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正式公布实施。 教育法规的失效是指有效力的教育法规失去效力。确定教育法规失效通常用以下方法:新法一经施行,旧法即失去效力;新法宣布废除旧法;通过专门的决定废止法规;针对特定工作制定的教育法规。教育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对生效日之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2. 地域效力;3. 人的效力。各国主要采用4种原则: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折衷主义原则

8、。 (五)教育执法的原则:1. 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 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3. 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 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教育违法有两种表现形式:1.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做了教育法规所禁止做的事情,即有教育法规所禁止的行为;2. 教育法规关系主体不做教育法规所明确要求做的事情,即没有做教育法规规定的行为。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1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2. 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教育守法的主体,应该是所有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那种认为教育法规是教育部门的法规

9、,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的认识,是极为错误的。教育守法的条件:(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1. 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肃清以言代法、等级特权等旧的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消极影响,使广大公民充分认识、尊重并运用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2. 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做好严格遵纪守法,处处依法办事,坚持反对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的做法;3. 要建立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的法律实施监督体系,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行有权威的、有效的监督。(二)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三)坚持

10、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三、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1.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2. 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3. 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4. 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 (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区别:1.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而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2.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

11、策的执行方式不同;3.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不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较为复杂,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由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4.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调整和适用的范围不同;5.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四、学校的法律地位 (一)涵义和意义1. 涵义: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2. 明确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1)学校作为法人或法人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有利于在根本上改变国家举办的学校处于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物

12、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自主地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其主要的任务应放在监督学校依法办学方面,而不是放在直接办学方面。(2)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就等于承认学校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经营学校的资源并获得更多的资源,使学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3)学校成为法人可以使学校以法人的身份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二)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 办学自主性;2. 财产独立性;3. 机构公益性。五、学校的设立1. 登记注册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等教育机构。2. 审批制度一般适用于各级各类正规学校、

13、独立设置的职业培训机构等。相对于登记注册制度,审批制度更为严格,要受到布局、规划、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3.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组织机构和章程;教师;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六、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一)学校的权利:1.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 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4.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5.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7.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8.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学校的义务:1. 遵

14、守法律、法规;2. 育教学方面的义务;3.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 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5.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 依法接受监督。七、学校的管理制度我国学校实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是“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几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的内部领导体制包括校长负责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两种。八、学校的规章制度(一)学校规章制度的意义:1.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学校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

15、的前提;2.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3.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基础工程;4. 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保持发展特色,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保证。(二)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1. 明确与规范作用;2. 约束与激励作用;3. 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三)学校规章制度的体系结构:1. 制度系统。各种规范系统是学校规章制度系统的核心系统。2. 制度观念系统;3. 制度执行系统;4. 制度教育系统。(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1. 整体性原则;2. 重点突出原则;3. 适量适度原则。教代会依法行使4种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校长等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校务公开的意义: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实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要求。九、教师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只有具备教师的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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