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457249162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36.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及配套表格(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项目名称)物业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一、 按承接查验办法第14 条规定: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交付给市工程建设档案馆资料相符):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2、;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6、;7、;8、;9、;10、;11、;12、;甲方尚未向乙方移交的资料:1、;2、;3、;4、;5、;6、;其中,1:、于现场查验日前向乙方移交;2:、于物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乙方移交。二、按承接查验办法中 16 条规定进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共用设备设施、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1、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2、共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

3、栏、路灯、排水沟、渠、池、雨污水窨井及地下总馆、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3、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三、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详见单项验收报告):。1。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1、;2、;3、;4、;5、;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1、;2、;3、;4、;5、;6、;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一、现场查验时间:年 月 日至年

4、月 日二、物业交接工作: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 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甲方将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交接给乙方,按方式:1、现场查验后即交接给乙方,不合格项目甲方另行整改;2、现场查验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交付乙方。第三条承接查验标准承接查验标准:1.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等国家有关强制性法规和规范文件规定以及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2.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经设计部门批准的建设图纸资料。3. 移交项目应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

5、配套齐全。4. 整改完毕后,甲方应重新组织承接查验。第四条查验方式:1、 甲方在确认承接项目竣工完成后,提前20 天发出书面函件知会乙方准备查验。同时应在书面知会函发出当天向乙方移交承接查验所必需的资料。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2、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需移交资料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以及物业购买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约定,对物业承接项目资料进行确认,不得以资料未复核为由拖延查验工作。3、 以甲方发出知会函约定时间为准,甲乙双方项目主管带队到现场对物业承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验收。4、 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运用核对、

6、观察、使用、试运行、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 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鉴于内部内在质量和安全性无法进行有效检查鉴定,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对这些相应项目进行检测。5、 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 存在问题、 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 查验记录应当由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2。6、 现场查验中, 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书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内给予整改,并组织进行复验。因客观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甲方应当书面承诺整改时间,在整改后

7、再次进行复验。7、 在最后一期物业承接查验结束后10 天内双方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第五条不合格项目解决方法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 查验方法、 存在问题、 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甲乙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做为备案材料之一。承接查验不合格项目,按以下方式解决:( 1)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甲方于查验后7 日内整改完毕;(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于查验后15 日内整改完毕;(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及数量不符的,甲方应出示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或主管部

8、门出具的变更说明;无法出示变更说明的,甲方应于查验后 30 日内整改完毕。承接查验不合格项目整改完毕后,甲方应重新组织承接查验。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2、甲方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乙方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3、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4、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30 日前, 与甲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5、现场查验20 日前,甲方

9、应当向乙方移交竣工验收资料、设备清单及技术资料、配套设施准许使用文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6、甲方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乙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对查验不合格项目,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甲方复验。7、甲方应当与乙方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方式,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8、甲方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乙方承接不符合移交和使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对甲方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和核查,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如因甲方未按时资料, 造成查验不能顺利进行, 乙方不承担逾期违

10、约责任。2、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3、乙方应当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现场查验,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4、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整改或回复, 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5、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解决查验不合格项目,并参加复验。3。6、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以所约定的方式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交接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7、乙方应在项目整体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30 日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

11、备案,因乙方不能及时备案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 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双方应按约定时限主动配合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若非因甲乙双方因素造成物业承接查验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对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公示)告知业主。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交接义务

12、,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物业交接后, 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以及无法进行有效检查鉴定的内部内在质量和安全性,导致业主或使用人之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以及经济赔偿责任。三、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五、

13、乙方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 因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保修条款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承担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提供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 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第九条其他本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盖章)签字:年 月 日乙方代表(开发建设单位盖章)签字:年 月 日。4。物业交接记录查验项目名称小区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份页规划详图 份竣工总平面图份单体建筑、结构、水电的竣工图各份(本)基础资料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各份(本)供水协议书份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