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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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二、设定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2、河北省城市绿化 管理条例三、法定实施主体:高碑店市建设局四、审批权限:本级行政审批五、项目申请人种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 组织及公民个人六、承诺期限:五个法定工作日七、收集依据及标准: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 100 号令)第二十五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 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 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 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

2、, 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 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02 年修正本)第三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古树名木应当统一 登记、编号和造册,建立档案,设立价值说明及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单位管界内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 树名木,由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城 市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或者上级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八、申报条件:规划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九、申请材料: 1、古树名木迁移申请书; 2、工程建设批准文件;3、单位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十、受理地点:市行政审批大厅建设局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十二、投诉电话:6390551十三、项目审批流程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流程图注:1.许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 适用范围:规划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联系电话:63905513、办结时限:五个法定工作日4、责任部门:高碑店市建设局(园林局)技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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