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业绩登记和评比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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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职工业绩登记和评比制度干部职工业绩登记和评比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大力营造勤奋敬业、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组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规,制定干部职工业绩登记和评比制度。一、业绩登记的内容业绩登记是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参与中心工作、承担重点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如实记载。 业绩登记内容一般要列入一周 (月)主要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履行岗位职

2、责所开展的工作或承办的具体工作任务和事项;2、在参与中心工作、集体完成的工作任务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或事项;3、承办科室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任务或事项;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或事项。二、业绩的登记和评价干部职工业绩登记与评比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1、个人每周登记业绩。每名干部职工每周对自己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承办的具体事项进行总结,及时填写在工作业绩登记表中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事项)完成情况”等栏目,注明登记的时间。有关工作如得到区委或上级组织部门及有关方面作出批示或好的评价及获奖的,由承办人将批示、评价意见或获奖情况的复印件附上。2、科室每月点评业绩。每逢月底,各科室对对本

3、科室每名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每月的工作业绩进行点评并作出初步评价意见。工作业绩评价主要是对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价,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3、领导双月审核评价。各科室将工作业绩登记表于双月底一并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每月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创新等方面综合情况填写评价等次和工作建议。4、报送办公室审核、记载。各科室将工作业绩登记表、于“双月” 27 日前报部办公室,办公室对各科室的双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存入按科室建立的工作业绩登记档案。三、全年工作业绩的评价及认定1、科室评价。每年年底,

4、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科室根据工作业绩登记表对每位干部职工全年的工作业绩进行总体评价,并推荐工作业绩优秀等次人选。2、局长办公会认定。局办公室将各科室推荐的优秀等次人选及其工作业绩登记表进行公示。根据各科室推荐和公示情况,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的人选。3、评优条件。被推荐评选优秀等次的人选,应是全年承担或负责审核把关的工作量在本科室排序靠前,工作任务(项目)被评价为“较好”以上等次在90%以上,且没有任何一项工作任务(项目)被评为“较差”等次。四、工作业绩登记资料的建档与管理#局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分别建立个人工作业绩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各科室报送的工作业绩登记表,并负责长期保

5、存。五、工作业绩评价结果的运用1、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局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原则,对连续三年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重用。2、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原则上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中确定。3、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局评选或推荐到上级机关表彰的 “先进个人” 和“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中确定。工作业绩评价结果还作为局机关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4、积极创造条件奖励先进。每年年底,对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局机关安排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培训时,根据情况可以优先考虑。六、工作业绩登记的有关要求干部职工工作业绩登记要坚持科学分工、合理定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及时准确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业绩登记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业绩登记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业绩登记和评价的,科室不得作为先进集体表彰,并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补充登记;个人不得作为各类评先表彰的对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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