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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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1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 期:年 月 日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 录1专业工程特点22监理工作依据23监理工作控制流程24 土方开挖监理工作重点及目标值55 土方回填监理工作重点及目标值76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97 土方工程基坑(基槽)质量通病128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139监理工作目标141、专业工程特点:(1)基础设计根据xxx股份有限公司所做XXX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工程场地类别为 三类,不液化,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2)基槽(坑

2、)超深部位处理:W500mm时,将基础垫层加厚;500mm时采用级配碎石 分层夯实,每层厚 250mm,夯实系数N0.97,垫层底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N 0.4H,垫层 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N300mm放坡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3)基础验收后应及时回填,回填土应在基础墙两侧同时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厚W 250mm),压实系数N0.94。2、监理工作依据:2.1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变更、监理规划。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3经审核批准的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及工艺工法。3、监理工作控制流程:3.1认真熟悉图纸,掌握施工工艺标准,验收规

3、范。3.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对其内容不周密之处,提出修改 意见,至审批完成。3.3对施工工程中的关键部位有控制措施,做到事先控制,以预防为主。3.4控制流程:熟悉图纸及设计要求掌握施工工艺规范验收标一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承包单位施工技术方案人员上岗证签认开工报告 工过程监理项量放线技术复核备分项工程验收签认巡视检查旁站监理。3.5 土方开挖(附录:土方工程施工技术)3.5.1 基坑(槽)土方开挖(1)开挖基坑(槽)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槽边应采用一定措施, 维持稳定。根据现场的土质及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 来保持土壁稳定。(

4、2)放坡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放坡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 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来考虑。(3)土壁支撑开挖基坑(槽),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但有时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 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施 工方法有: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4)基坑(槽)放线基坑(槽)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 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5)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基础放

5、线时,应根据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质好坏,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 考虑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撑,从而定出基坑(槽)开挖的上口尺寸。本工程实际为: 留工作面并加支撑。(6)基坑(槽)土方开挖本工程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采用机械施工,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 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7)基坑(槽)开挖的深度控制当开挖到离坑(槽)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 挖坑(槽)时控制深度的依据。(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出可根据龙 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5.2基坑(槽)开挖中的注意事项(1)开挖基坑(槽

6、)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 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2)基坑(槽)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 坊(槽)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3)开挖基坑(槽)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槽)边应在0.8m以外,堆 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4)基坑(槽)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 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 固措施。基坑(槽)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的

7、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 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6)基坑(槽)施工排水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 基土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 水方法为明排水和井点降低地下不位法)。3.5.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临时性挖方边坡值(GB50202-2002规范表6.2.3)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 1.251: 1.50一般性粘土坚硬1:0.751:1.00硬塑1:1.001:1.25

8、软1:1.50或更缓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 0.501: 1.00充填砂土1:1.001:1.50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2 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3 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3.5.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GB50202-2002规范表6.2.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 平整管沟地(路) 面基层人工机械主 控 项 目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 设计中心线向两 边量)+200-50+300-100+50

9、0-150+ 10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一般 项 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米靠尺和楔形塞尺 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4、土方开挖监理工作重点及目标值4.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4.2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上岗到位,做好自检自查工作。4.3对定位控制桩、线、高程引测点进行检查复核。4.4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验收工作,以预防为主,严格控制质量标准。4.5加强巡视检查及旁站,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技术负责人,令其整改。4.6控制重点:4.6.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

10、案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平整。4.6.2建筑物的定位控制桩、线、标高控制点,施工场地的自然标高测设,挖槽放线 尺寸,必须经监理验收复核,并办理好验收签认手续,了解原地下管线情况。4.6.3开挖基槽,应当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 至开挖面(基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4.6.4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明显标志,并合理安排 开挖顺序,防止错挖,严禁超挖。4.7.工艺流程: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挖排水沟抽水4.7.1开挖基槽应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开挖顺序,开挖深度、宽度、放坡坡度, 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放坡坡

11、度现场规定宜为1:0.75。4.7.2开挖工程中,对定位桩,轴线引桩,高程引测点,不得碰撞破坏,并经常测量, 校核检查是否正确。4.7.3基础开挖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严禁对槽底基土(桩基)扰动,机械挖槽严 禁超挖,达到设计基底标高,应留5cm以上基土由人工进行清理。4.7.4当基础为桩基时,严禁用机械直接开挖桩基部分,避免扰动桩基,应配合人工 开挖。4.7.5为保证边坡的稳定性,在挖方边坡上侧不宜堆放土方、材料,如需堆放时,应 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上边缘宜为0.8m高度不超过1.5m,并 加以覆盖。在软土地区开挖时,挖出的土方应随挖随运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避免由于地

12、面上加荷载引起边坡塌方。4.7.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50cm (设计标高)槽帮处用水准仪抄出若干水准点,钉 上木橛,同时由两端轴线用施工线挂好通线,检查槽边尺寸,确定槽底深度,并将边坡整 平整齐。4.7.7槽边集水井、排水沟不得设置在基础下面,应与基础边缘有一定距离宜为0.5m 1m,排水沟深度(高处)宜为0.5m随泛水坡度2%,深挖至集水井,要顺直整齐。集水井 宜低于排水沟底1.5m,集水井宜相隔20m40m设置一个,并设专职人员抽水,严禁泡槽。4.7.8槽底平整后,应进行自检自查:槽底标高、开挖位置尺寸,以控制桩轴线为准、 基土土质情况、排水设施运转情况,并保护好基底,待相关部门进行验槽

13、备案。4.8成品保护:4.8.1对定位桩,轴线引桩,高程水准点,应长期做好保护不得随意碰撞破坏。4.8.2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 继续施工。4.9应注意的质量问题:4.9.1基底超挖,如个别地方超挖,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 理。4.9.2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其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 还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4.9.3随时检查排水设施,并随时抽水严禁泡槽以免出现“橡皮土”。4.9.4做好施工记录。5、土方回填监理工作重点及目标值5.1监理重点控制:5.1.1土方回

14、填前,基础分部工程,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隐蔽验收备案,合格并签认。5.1.2基础砼强度,砌墙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回填土施工。5.1.3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完成上、下水管道安装和管沟墙加固后,将沟、槽房心和 有机杂物等清理干净。5.1.4施工前应做好标高标志,以控制每步回填土的高度与厚度,如在基础墙上用粉 笔画出控制线(点)。5.2监理控制措施:基槽地坪清理 检验土质分层铺土找平分层夯实 检验密实修整找平验收5.2.1回填土前应将基槽底,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 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杂物清理干净。5.2.2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设计

15、规范要求,以及回填土的含水 量,如含水量偏高,可采取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回填土含水量过低, 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5.2.3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 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平整。5.2.4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34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行行相连,纵横 交叉,严禁采用水浇使土沉的所谓“水夯法”。5.2.5深浅两基槽相连时,应先夯实深基础,回填浅基础,相同标高时,再与浅基础 一起夯实,如必须分段夯实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型,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 2,上下错 层,缝距不小于1m。5.2.6基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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