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56659025 上传时间:2023-12-1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河北省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 料堆场管理,防治扬尘污染,制定本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工业 企业(不包括供热、供气、供水、采掘企业及加工企业的采掘厂 料堆场治理情况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企业料堆场是指工业企业内及企业 外租用,用于堆放原辅材料、煤炭、砂石、灰土、工业固体废物 等物料的煤场、料场、渣场等场地。第四条 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煤场、料场 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的宣贯,指导 本地工业企业做好料堆场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第五条 工业企业料堆场监

2、督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地工业企业 料堆场管理台账,台账应包括料堆地点、料堆归属、物料属性、 料堆规模、防尘措施、是否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等内容,并及时更 新台账。第六条 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工业企 业料堆场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 点对钢铁、建材(含水泥、玻璃、陶瓷、石灰)、石化、化工、焦 化、铸造等行业企业料堆场建设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第七条 工业料堆场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防治设施建设配备情 况、防治设施技术规范符合情况和料堆场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第八条 监督检查分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两种方式 .其中,督 导检查是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料堆场管理为目的进行的检

3、查,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3 种;执法检查是以强制 企业完善料堆场扬尘防治措施为目的,并依法作出限期整改或行 政处罚的检查。第九条 各县(市、区)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 应开展 2 次及以上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覆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料堆场,省市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重点工业料堆场 和存在问题的料堆场进行抽查,其中省每年抽查不低于 4 个市。各 市每年要检查本地全部县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工业企业料堆 场数量的 10。第十条 工业企业料堆场执法检查参照河北省工业企业料 堆场执法检查指南有关规定执行.对多次督导检查仍整改不到位 的,各地要实施执法检查。第十一条 实施

4、监督检查,应由 2 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 加。监督检查前,应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检查人员要熟悉相关 法律法规,明确检查目的、任务和工作纪律。第十二条 督导检查要对督导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填写河 北省工业企业料堆场督导检查表,并经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代 表签字确认和归档.执法检查要参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 行)建立检查案卷。第十三条 工业企业应建立料堆场管理制度和记录台账 ,配备- 2 -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的落实,主动配合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工业企业 料堆场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外部租 用的料堆场无法实现入仓、入库

5、储存的,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尘 抑尘措施.第十四条 各地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达不到技 术规范要求的工业企业料堆场,加强整改督导工作。被检查企业 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当地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核 查结果按要求归档。第十五条 各级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 查队伍建设,配备执法检查装备,保障工作经费。检查人员应掌握 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相关知识,严格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公平 公正。上级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工业企 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第十六条 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 中,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存在违法违纪行

6、为 的,追究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工业企业料堆场督导检查表企业料堆场名称:号检查 内容检查 方式检查要点检查 结果1防治设施 配备情况现场 检查(1)密闭输送物料是否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 淋设施(2)是否按规定设置洗车平台(3)应入棚入仓的物料堆场是否棚化仓化(4)应建设防风抑尘网的物料堆场是否建设 防风抑尘网(5)是否按规定设置喷淋装置2防治设施 技术规范 符合情况查阅 档案(6)喷淋系统建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7)入棚、入仓存储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8)防风抑尘网建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3管理制度 建立执行 情

7、况现场 检查 查阅 资料(9)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10)洗车平台是否投入使用(11)是否按照规定遮盖、围挡或喷洒抑尘剂(12 )喷淋系统是否按时开启(13)在露天装卸物料时是否采取洒水、喷淋、 吸尘等抑尘措施。4检查结论(检查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同时要评价料堆场建设 理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5整改意见(提出整改内容和时限要求,当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必须填写- 栏)6双方人员 签字企业代表签字: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日注:企业料堆场名称同时填写被检查企业名称和料堆场名称;一个料堆场填写一张检查表;该表河方人省工业企业料堆抽场执法检查指南第一章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

8、理部门对有物料堆场的 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情况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 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第二章 执法检查准备一、确定执法检查方式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执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检查 方式。二、组成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三、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组长负责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四、下达检查通知实施现场执法检查前,应将检查的依据、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等以文件或检查通知书等形式告知

9、被检查企业。五、现场检查前准备(一)准备执法文书准备检查通知书、执法检查现场告知书、检查(勘验) 笔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和空白执法文书样张.(二)准备办公取证设备 准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取证设备.第三章 执法检查实施执法检查应当按照现场告知、现场查勘调查、制作检查(勘 验)笔录、调查(询问)当事人、通报情况等程序进行。一、现场告知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出示 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执法检查组长应当告知执法检查的内容、 依据、程序、方法、时间、有关事项和要求,被检查企业的权利义 务等相关内容。被检查企业相关人员确认后在执法检查现场告 知书签名或盖章,由执

10、法检查人员留存归档。双方指定一名联 络员负责现场协调联络工作。二、现场查勘(一)查阅收集资料。根据执法检查任务要求,查阅、复印或摘 录与执法检查有关的汇报材料、管理和技术文件、工艺设备台帐 有关原始记录、视听资料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应当注明“复印件与 原件相符”字样,由提供者或单位逐页签名或盖章.(二)查勘现场。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拍照、录音、录 像等.三、制作检查(勘验)笔录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实施执法检查的时间、地 点、内容、执法人员、陪同人员、现场检查过程和违法违规事实 等情况.检查(勘验)笔录应当由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企业 陪同人员确认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如实注明原因

11、.四、调查(询问)当事人实施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行为以及其 他需要核实的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 问笔录.调查(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参加调查(询 问)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主动向被调查(询问)人出示有效行政 执法证件。调查(询问)应单独进行,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需对多人 进行调查(问询)时应当分别进行。调查(询问)应当针对被执法检查企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 点、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后果等方面进行。调查(询问)结束后,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将询问笔录交由被调查人核对,没有阅读 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有差错或遗漏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 更正或补充。涂

12、改部分应当由被调查人签名、押印。执法检查人 员与被调查人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名、押印.五、通报情况执法检查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企业通报监督检查 情况,检查确认需带回的资料,征求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接受 被监督检查企业监督.第四章 执法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建有扬尘防治设施,扬尘防治设施是否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法检查要点一览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 式检查要点1防治设施配备 情况现场检查(1) 密闭输送物料是否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 设施。(2) 是否按规定设置洗车平台。(3)应建设防风抑尘网的物料堆场是否建设防 风抑尘网.(4)应入棚入仓的物料堆场是否棚化仓化2防治设

13、施技术 规范符合情况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5)检查企业料堆防尘网、棚化仓化设施是否经 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6)检查企业料堆防尘网、棚化仓化设施是否经 过验收,达到环保要求。3料堆场扬尘管 理情况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7) 在露天装卸物料时是否采取洒水、喷淋、 吸尘等抑尘措施。(8) 洗车平台是否投入使用的。(9) 是否按照规定遮盖、围挡或喷洒抑尘剂。(10) 喷淋系统是否按时开启。第五章 执法检查结果处理一、编制检查报告在现场执法检查结束 5 日内,检查人员应当依据现场检查笔 录、调查(询问)笔录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并提出检查处理结果建议。存在违法行为的,承办部门应组织现

14、 场检查人员和部门其他人员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检查处理结 果。检查处理结果分限期整改和给予行政处罚二类。给予行政处 罚的依照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作出 处罚。承办部门应将执法检查报告、调查有关材料报单位法制监督 部门核审,单位法制监督部门审核同意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检查处理结果.单位法制监督部门核审认为需补充完善调查材料的,承办部门 应进一步调查补充材料.二、限期整改需要被检查企业整改的,依据规定的权限,由承办人员制作限 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法制监督部 门审核,经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签发,于七 日内送达被检查企业。被检查企

15、业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 限的,被检查企业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工 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三 个月。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整 改期限届满后,检查人员应当进行复查。被检查企业在整改期限 届满后,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予以行政处罚。被检查企业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上 述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业企业料堆 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部门应 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复核结论,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被检 查企业申请复核期间,限期整改通知书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行政处罚1. 需要对被检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应按程序填写立案 审批表。2。对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 罚种类,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