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修改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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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项目名称: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委托单位: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批 准:宝力特审 定:武称意 水保监岗证第1047号审 核:郭百平 水保监岗证第0968号 项目负责:包格日乐吐 水保监岗证第0723号报告编写:包格日乐吐 水保监岗证第0723号参加人员:李宏亮 闫哲 2目 录综合说明11 编制依据51.1 法律、法规51.2 规范性文件51.3 技术标准61.4 技术资料62 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82.1 项目概况82.1.1主体工程总体平面布置92. 1.2工程建设占地情况112. 1.

2、3工程建设土方量平衡及流向122. 1.4主体工程施工进度122.2 项目区概况132.2.1地形地貌132.2.2气象142.2.3水文152.2.4土壤与植被162.2.5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172.2.6社会经济概况182.3 工程水土流失特点183 监测实施193.1监测目标与原则193.1.1监测目标193.1.2监测原则203.2监测工作实施情况213.2.1监测工作概述214 监测内容与方法254.1 监测内容254.1.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254.1.2 弃土弃渣动态监测264.1.3 水土流失防治动态监测264.1.4 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动态监测294.2 监测方

3、法和频次294.2.4监测频次354.3 监测时段374.4 监测点布设375 不同侵蚀单元侵蚀模数的分析确定395.1 侵蚀单元划分395.2 各侵蚀单元侵蚀模数416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与分析446.1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结果446.2弃土弃渣动态监测结果476.3地表扰动面积动态监测结果496.4土壤流失量动态监测结果496.4.1各阶段土壤流失量497 水土流失防治动态监测结果557.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557.1.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557.1.2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情况567.2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动态监测结果568 结论与建议698.1水土保持措施评价698.2监测工

4、作中的经验与建议708.2.1监测工作中的经验708.2.2存在问题与建议728.2.3相关建议:73综合说明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位于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南约2.8Km,霍林河左岸一级阶地与丘陵过渡地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内政发199962号),项目区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7月委托东北电力设计院编制了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部办公厅于2005年1月10日对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水土保持

5、方案作出了批复。由于灰场变更,2008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东北电力设计院编制了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贮灰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部办公厅以办水保函【2008】655号关于确认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贮灰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的函予以批复。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2600MW机组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补水管线、灰场及灰场管理站、厂外运灰皮带栈桥、厂外道路,本工程项目建设区总占地127.43hm2,工程建设土石方总挖方量134.04万m3,土石方总回填量为132.41万m3,弃方1.63万m3。总投资50.88亿元,于2004年11月进行施工前准

6、备,2005年6月开工,2008年5月31日完成试运行,总工期43个月。为了有效监控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正确分析评价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开展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进度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要求,监测时段为200

7、5年12月-2008年10月。按照监测合同约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于2005年12月正式成立监测组进驻项目区,依据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项目区各防治分区进行了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区域水土流失类型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布局,并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监测实施计划。为了保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在项目区内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了监测点,通过定位监测、抽样调查和巡查,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及其效果进行了监测,及时获取监测数据,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填表时间:2009年1月

8、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项目名称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2600MW机组)建设规模新建2600MW机组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补水管线、灰场及灰场管理站、厂外运灰皮带栈桥、厂外道路。建设单位全称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程等级发电厂级所在流域松辽流域工程总投资50.88亿元工程总工期2004年11月2008年6月,共43个月。项目建设区127.43hm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自然地理类型地貌为低山丘陵,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植被类型为大兴安岭森林草原向典型草原的过渡带“三区”公告重点治理区和监督区水土流失预测总量16262

9、.75t方案目标值300t/km2a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82.08 hm2水土流失容许值200 t/km2a项目建设区面积127.43 hm2主要防治措施工程措施完成厂区土地平整面积55600m2(其中造林整地0.5hm2)、草坪砖护坡439.6m2、草坪砖铺设硬化地面1344.71m2 、厂区围墙外侧排水沟296m,厂区雨排水管线3632.38m,检查井259座;施工区拆除临建、平整场地12.5hm2;贮灰场场管理站完成灰坝干砌石护坡长2227m,浆砌石排水沟1932m,蓄水池一座,完成灰场剥离表土量2.5万m3;完成取水泵房浆砌石护坡30m;补给水管线土地整治面积17.97 hm2;厂外运灰

10、皮带栈桥区土地整治面积1.58hm2。厂区西侧、南侧建设有排洪沟1190m,排洪沟草坪砖护坡240m,厂区西侧和南侧浆砌石护坡710m。植物措施完成厂区绿化5.56hm,其中林木2.53 hm,草坪3.03 hm,栽植乔灌木共3034株,花卉4832株。灰场管理站绿化0.05hm2,栽植乔木120株。灰场道路单侧防护林0.39hm,栽植乔木1300株。完成补给水管线区撒泼草籽植被恢复17.77hm2。完成运灰栈桥区撒泼草籽植被恢复1.48hm2。临时防治措施完成开挖面密目网覆盖5000m,即30000m2,编制布袋临时防护5000m,共用编织袋6250个。完成临时堆土场坡脚编织布袋防护1183

11、m,共用编织袋1480个。厂区(含施工区)完成临时排水沟3756m。直接影响区面积54.65 hm2弃渣场取料场工程设一处贮灰场,占地面积57.35,设计贮灰量980104t 水土流失背景值1500 t/km2a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854.3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主要技术指标监测单位全称监测内容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设施)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设施)1、原地貌水保状况调查监测5、水保工程及效果调查、定位观测2、防治责任范围GPS、直尺等测量6、降雨状况调查监测3、水土流失量定位观测7、大风状况调查监测4、扰动面积GPS、直尺等测量其它指标调查监测监 测 结 论防治效果分类分级指标目标值(%)达到值(%)监测

12、数量 扰动土地整治率9599.57措施面积27.43hm2永久建筑物面积13.46hm2水面面积0扰动地表面积57.58 hm2水土流失治理度8599.1方案目标值300 t/km2a项目区容许值200 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0.70.72工程措施面积2.18hm2水土流失面积27.68 hm2拦渣率9598.83实际拦渣量132.47万m3总弃渣量134.04万m3植被恢复系数9599.8植物措施面积25.25 hm2可绿化面积25.5 hm2林草覆盖率3044.2林草总面积25.45 hm2责任范围面积182.08 hm2水土保持治理达标评价工程措施中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7

13、3。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67。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60%。植物措施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33%;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15。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总体质量评价为合格。总体结论项目建设期间,在各防治分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适宜,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基本合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质量总体合格,管理维护措施落实,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工程区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并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主要建议(1)及时对未成活的树木和成苗率低的地块进行补植补种,以增加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防护效果。(2)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植物措施后

14、期抚育管理,提高林草措施的保存率,使水土保持措施发挥预期的防护效果,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环境的目的。1 编制依据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1993年8月1日);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内蒙古人大常委会,1993年10月30日);5、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2000年1月31日);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2002年12月1日)。1.2 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03202号);(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内政发199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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