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考试复习阶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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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税考试复习阶段的总结,已发完。税一,1-4,8、6为绝对的重点章节,近三年该6章分值平均达128分。题型分布为:单选40*1+多选30*2+计算2*4*2+综合2*6*2=140,多选宁少选不错选,错选不得分,少选,每个可得半分。说明:弄清重点对于像我这样的考生尤其重要,本人看书时间有限,只求合格不求高分,对于那些晦涩的、难记的、分值又低的内容,在最后阶段根据成本效益原则直接放弃(当然第一遍还是要通览教材,混个脸熟,便于蒙的时候用)。针对考试,我们只要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前提是这部分精简的内容要掌握透彻)。另外,有些章节因特殊性,需要在分值分布上修正重要系数,如税一的关税,税二的房产税土地

2、税等小税种,因为它们虽分值不高,但计算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大税种计算的正确性,需适当关注。以下帖子是我复习时整理的,仅是个人认为需要注意的地方或者是如何有助于记忆的,而不是全部,有些常规的大家都知道必须要掌握的可能就没有列岀。同时也是根据主次轻重来的,有些分值较少的章节由于时间关系虽然看过了也未列岀。下面开始:关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1、分类标准:销售规模(货物生产提供劳务或为主的50万,其他80万)、核算水平。2、规模标准不是绝对的:低于标准的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如核算健全的、新办的);高于标准的也可能是小规模(如选择小规模的非企单位、不常应税单位);但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论

3、销售大小)肯定是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除另有规定不得转为小规模。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视同销售:交付代销、销售代销、移送、非税项目福利消费、投资、分配、捐赠(其中:非税项目福利消费只有“自产、委托加工”没有“购进”)。二、混合销售与兼营1、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一般按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2、兼营:两类经营项目,一般分别核算分别征税。3、特殊情形:销售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按兼营处理,运输单位销售货物并运输的按交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处理。三、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1、应征增值税的:期货实物交割、银行销售金银、销售死当品寄售品(4%的征收率)、不在现场做的预制构件、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销

4、售、查处拍卖品的再销售(一级销售一般不征税)、电力过网费、自购纸张的印刷、缝纫、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软件开发。2、不征增值税的:现场做的预制构件、因著作权转让的母带销售、供应开采天然水、职能部门工本费、体育彩票、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符合三个条件的代购、全部产权转让引起的货物转让、符合三个条件的代收(合法收费、专用票据、专款专用)、代办保险牌照、软件产品混合销售即征即退。3、需划分对待的:发行报刊(邮政部门按营业税,其他按增值税);公用事业的一次性收费(与销售直接有关的按增值税,其他按营业税);融资租赁(经批准的单位按营业税,其他单位所有权转移的按增值税未转移的按营业税);商业返利(与销

5、售直接有关的按增值税冲进项不计销项,其他按营业税,均不得开增票)。关于征收率:减按2%4%减半3%4%6%小规模用过的固定资其他销售产、旧货可选择的6寄售品、死当种,36月不品、免税店得变更。可选择的6寄售品、死当种,36月不品、免税店得变更。用过的不可抵一般纳税人扣的固定资产、旧货注:1. 凡使用征收率的均不得再抵扣进项,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减按2%是含税额/(1+3%)*2%,4%减半是含税额/(1+4%*2%;2. 凡实际税负小于3%勺均不得开具增票。关于建筑业营业税一、建筑业计税依据问题:这个问题教材从增值税到营业税多次提及,前后规定似乎有交叉,经查阅资料推敲现明确如下:纳税人提供建筑

6、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指施工方自行采购)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可从营业额中扣除)、所使用的自产货物(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注意是自产货物不是原材料)。所谓“不含装饰”是将建筑装饰劳务的营业额作了“例外”的处理,即业主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均可以不计入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二、关于自建销售:自建后岀售肯定是两道税没问题;自建后投资:投资不需缴税,是否自建环节也不交?(尚未找到明确依据);自建后抵押贷款用于抵付利息:是否自建环节也不交?如有知道的请不吝回复。五、城建税与附加1、专款专用,受益税,附加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暂不交。2

7、、一般按纳税人所在地税率,对于受托代扣及流动经营的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代开票管理的货物运输业代开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7%预征城建税;铁道部统一5%。3、计税依据是实缴三税,不含滞纳金罚款;若交了三税不按规定缴纳城建税,也可单独加收滞纳金罚款。4、进口不征,岀口不退,免抵额应计入基数,随三税减免;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一般不退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六、资源税1、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就销量或自用量征税;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为扣缴义务人。2受益税(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级差调节、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即境内开采”,

8、同城建税)、外资也征(不同于城建税)。原则上对原矿征税,加工制品不征。八、关税1、关税完税价格CIF,必须掌握。不仅是计算关税的依据,也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注意进口环节无城建税)。2、具体范围包括:货价、至运抵口岸的运费(不含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保险费、买方负担的中介佣金及经纪费(不含向境内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包装费用、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的及不构成该货物向境内销售的条件的除外)、其他经济利益。3、如果运保费无法确定,则完税价=货价*(1+核定运费率)*(1+0.3%)。4、减免税进口的货物予以补税时,以原进口价为基础计算的关税*

9、比率。注意两点:关税率用补税时的,而不是进口时的这个比率类似会计上的成新率,只是这里的分母是监管年限不是可使用年限。另外车购税补税也有类似公式,但车购税算到年,而关税这里算到月。5、出境修理复进口,按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估算(此时不包括进口运费,也不含货价;计算进口增值税也不含货价和进口运费)。6、实质加工:税则4位归类改变;增值占新产品总值30%以上。7、14日内申报15日内缴款;1年内补征3年内追征。8、法定减免税:关税在50元以下;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不含保管不慎的);运输工具途中必需物品;因品质规格原因1年末原状复运进出境的。(对

10、于临时进出境在6个月内复运出进境的,可提供担保后暂不缴纳关税)9、关税属于间接税,即计税依据与流转额直接相关的可转嫁的税种。经典例题(如算对考试基木就没问题了,答案为648205.91元)某公司2009年6月进口卷烟30箱,每箱成交价1005.3174美元,支付境外代理购货佣金40美元每箱,起卸前运保费不确定,海关核定运费率20%,该公司进口环节应交税金()元(关税税率20%,海关填发缴款书日美元买入价8.1,卖岀价7.9)下面开始税二1-4章为绝对的重点章节,近三年该4章总分值平均达109分。单选40*1+多选30*2+计算2*4*2+综合2*6*2=140。企业所得税是重中之重,看得更要仔

11、细。(一)概述1、按所得额征税,纳税人与负担人通常一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2、各国确定税基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不同折旧方法及损失处理。3、各国税收优惠均淡化区域优惠,突岀行业优惠。税收优惠主要方法有:税收抵免(投资抵免,国外税收抵免);税收豁免(豁免期,豁免税收项目);加速折旧。(二)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第一、不同所得的来源地确定:1、销售货物:交易发生地2、提供劳务:劳务发生地3A投资转让财产: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转让方所在地)、权益投资转让(被方所在地)4、股息红利:分配方(被投资方)所在地5、利息租金特许权:负担(支付)方所在地6、其他所得:另行确定。第一、

12、不同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判定标准征税范围税率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所有所得均需纳税25%设有机构场所有境内及境外与机构有关所得境内及境外有关所得非居民企业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关就境内所得纳税10%无机构但有境内所得有收入的其他组织所有所得均需纳税与后面章节联系:居民企业纳税地点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地;非居民税率可能是25或10,纳税地点为机构地或经审核的主要机构地(税率为25的)及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率为10的);所谓源泉扣缴”只针对税率为10的非居民企业。(三)应税所得1、基本公式:应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免征-扣除-补亏(或=会计利润+纳税调整)。2、收入确认:(1)非货币

13、形式的收入(一般是非流动资产,并包括:存货、劳务、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需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注意与会计上的区别。如:租金,如2008年7月1日房屋租岀,收取一年的资金20万,则09年税法收入20万(会计10万),08年税法收入0(会计10万)。接受捐赠,按实际收到捐赠的日期确认税法收入,会计一般按协议日期(并注意确认金额含税,如A接受捐赠一批材料,票注价10税1.7并自行付运费1,则应税所得11.7,材料成本10.93)。(2)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是在权属改变时,如属自制按同类同期售价确认收入,如属外购可按购价确认收入。内部处置不属视同销售,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注意与增值

14、税规定的区别:增值税主要是从保持抵扣链条的连续考虑,而所得税强调的是权属的转移)(3)收入确认的条件:首次引入会计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仅在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时);同时不承认会计的“经济利益可流入”(坚守一条底线,否则会造成会计滥用估计)。折扣销售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无“同一张票”的规定,不同于增值税)(5)关于售后回购,按销售和回购分别确认收入和成本,但属实质融资的除外。例:2008年1月1日,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给甲企业,售价5000万,约定两年后回购,回购价6000万。贝IJ:销售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5000(确认为负债,但需要交营业税等);08-09年末借:财务费用贷:应付账款500(汇算清缴时不需调增应税所得500万)(6)买一赠一,将总收入按各商品公允价值分摊,不属于捐赠。3、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其他纳入财政管理或具备专项用途的收入(对应支岀不得扣除或折旧摊销)。4、免税收入:国债利息;股息红利(包括: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非居民从居民处取得的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有关的收益);非盈利组织的收入(存在变相分配的不行)。5、扣除项目(1)扣除原则排除谨慎性和收付实现制;(2)扣除范围:成本(岀口中的不得免征和抵扣额须列入成本,可参见本人曾发帖:http:/ 福利工会教育三费。限额内据实扣除(14-2-2.5),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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