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56126490 上传时间:2023-10-1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租赁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汽车租赁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汽车租赁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汽车租赁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租赁协议(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汽车租赁协议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的百分比,负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3无偿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4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按时,提供相同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5承租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推行协议并要求赔偿。6出租方不负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要求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7承租方拒绝接收租赁

2、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协议要求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正当使用权并享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效所提供的服务。2按协议要求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4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要求百分比免去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私自变

3、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6确保租赁车辆为协议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协议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改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7负担因为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8负担因使用不妥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负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负担因不妥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第三条 确保金1承租方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对应确保金。2协议推行完成后,确保金退还承租方。3确保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1出租方负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详细百分比以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2出租方能够向保险企业投保或其它方法负担意外风险。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