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56071751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68.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下面是一份国际民间贸易合同书欢迎参阅!卖方: (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方: (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 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

2、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 45 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1 、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 、发票一式四份 ;3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 / 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 5%的货物数量第五条交货:1 、交货期为 ;2 、装运港、第六条装运条件:1 、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 20 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 、买方可指定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 天、 5 天、 72 小时、

3、 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3 、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 10 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 、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 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 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 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1 、装运条款:见清单 B;2 、外轮在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 C;3 、滞期费率 / 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应遵照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

5、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 A:1 、物品名:2 、货物规格:3 、数量: ( 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 5%)4 、单价:5 、总值: U、S、D(每公吨价为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 、包装:清单 B:装运条款1 、合同

6、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 20 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2 、每批货物装运前 15 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3 、买方将委托装运港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 10 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 ( 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4 、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 15 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 16 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5 、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 24 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公吨滞留期 / 速遣期按附件 C之规定计算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6 、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清单 C:外轮停靠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 附件略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