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国际化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专业人才,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18000名。现将具体选派计划及相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选派计划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500
2、人;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00人;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00人;5. 国内合作项目5000人,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5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6. 国外合作项目(含部分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950人;7. 专门人才培养项目1250人,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105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0人。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3. 博士研究生(赴
3、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4.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5.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6.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7.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
4、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四、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五、申请人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4. 身心健康。5.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6.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
5、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留学项目(如优
6、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六、选拔办法1.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2. 申请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3. 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申请受
7、理方式请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七、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份公布。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3.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4.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于2013年5月份公布;第二批于2013年11月份公布。5.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
8、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他奖学金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八、派出及管理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九、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