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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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督查室工作职责1、负责对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报告;2、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有关专题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3、负责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4、负责办理上级领导同志转办件和区长交办件、批示件以及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实工作,并及时回告办理结果;5、负责各部门、乡镇半年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考评,结果通报全区;6、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7、负责督查通报、督查专报的起草、上报和转发;8、负责对各级新闻媒体反映我区政府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报告结果;9、负责对市长信箱、区长信箱、民心网、人民网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和回告;10、负责机关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检查、督促和通报;11、负责办公室目标监控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12、完成区委、政府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督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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