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邮政报刊零售专业化经营实施方案(初稿)为进一步深化邮政经营体制改革,为推进我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化经营工作,促进我区报刊零售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立内蒙古邮政报刊零售公司,三级正建制内设市场经营部、综合管理部人员编制为19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三级副非领导职数1人,部门主任2人,营销策划人员3人,业务人员3人,营销人员3人,综合人员2人,财务人员3人设立批销中心,科级建制,属内蒙古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直属经营单位盟市机构设置: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设立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科级建制,属内蒙古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盟市分公司,不设内部机构,按岗位管理其他盟市局设立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科级建制,属地面局专业化公司,不设内部机构,按岗位管理人员编制:营销人员按照专业化改革营销队伍建设目标逐步配备,其他人员配备如下:单位领导批销员发行员分发员综合员亭点配送批销中心12121呼和浩特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22313包头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34614呼伦贝尔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31111通辽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1111赤峰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3111乌兰察布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21112鄂尔多斯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2121巴彦淖尔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21111乌海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11兴安盟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21111锡盟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1111阿盟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1111合计132517201014旗县邮政局报刊零售专业收入规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可单独设立邮政报刊零售营业部,收入规模达不到标准的在市场经营部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旗县报刊零售专业人员归所属旗县邮政局管理),旗县局层面报刊零售业务由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指导。
二、自治区、盟市、旗县报刊零售专业部门职责(一)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职责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在区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报刊零售专业发展意见,制定全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2.负责全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的市场分析、市场开发和经营目标的组织实施,指导盟市局抓好落实;3.负责完成全区报刊零售专业的收入预算、收支差额预算和收支差额率,并做好本专业欠费管理,督导欠费清收工作;负责编制锡盟、兴安盟和阿盟本专业收入预算,与以上三个局共同完成盟市局本专业收支差额预算编制工作,并与三个局共同负责对本专业成本费用管理和控制工作;4.配合区公司制定全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的具体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办法,并督促盟市局抓好落实;5.负责全区零售报刊和区域代理零售报刊的统一接办工作,做到接办、要数、结算“三统一”;6.负责全区统一组织与供应各类零售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的货源,并做好各类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的库存管理工作;7.负责对未实施报刊零售专业化经营的锡盟、兴安盟和阿盟报刊零售专业的业务进行指导8.负责报刊零售专业全区性营销项目的策划、组织和推进工作;9.负责对盟市报刊零售专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工作;10.负责全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的业务宣传、培训及服务支撑等工作;11.负责全区邮政报刊零售终端的规划和建设,实现报刊零售连锁经营,并做到经营、管理、进货、配送、服务“五统一”;12.负责全区邮政报刊零售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1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全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工作;14.负责做好本专业监督检查工作。
二)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业务处理规则等;2.负责对本地区报刊零售专业的市场分析、市场开发,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预算、收支差额预算、收支差额率和经营管理任务,并做好本地区本专业用户欠费的管理及清收工作;配合锡盟、兴安盟和阿盟局编制本盟市本专业财务预算工作;3.严格按照“三统一”规定,通过区报刊零售公司要数和结算;4.负责报刊零售专业全区性营销项目在本盟市的落实和推进工作;5.负责对现业及所属旗县(区)局的报刊零售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6.配合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做好本地区各类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的库存管理工作;7.严格执行“五统一”要求,配合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做好本地区报刊零售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和供货等工作;8.负责本地区报刊零售专业的业务宣传、培训和服务支撑工作;9.负责本地区邮政报刊零售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应用;10.负责本地区邮政报刊零售专业的业务检查工作;11.未实施报刊零售专业化营经的锡盟、兴安盟和阿盟报刊零售专业比照专业化经营执行,业务及管理受区报刊零售公司指导;(三)旗县(区)局报刊零售部门职责旗县(区)局报刊零售业务归属旗县(区)局市场经营部管理,受旗县(区)局和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双重管理,人员归旗县局管理,业务受盟市邮政集邮业务分局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区报刊零售专业业务的经营和零售网点的管理,培育邮政报刊零售市场。
三、人力资源管理(一)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局邮政报刊零售专业化部门应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按编制定员、根据经营业绩决定人员去留,实行动态管理赋予邮政报刊零售专业化部门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权,以及对下一级邮政报刊零售专业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权二)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的经理、副经理由区公司考核聘用,其内部机构设置由区公司确定三)盟市、旗县局邮政报刊零售专业部门负责人实行属地局和区、市邮政报刊零售专业部门双重管理,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以专业管理为主,其他盟市零售专业部门以属地局管理为主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邮政零售分公司负责人由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考核、聘任,其他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负责人由盟市局考核、推荐,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聘任;旗县局邮政报刊零售专业部门负责人,由旗县局考核、推荐,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聘任四)根据经营业绩,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报刊零售专业负责人,由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进行调整,并报区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五)邮政报刊零售专业部门的“双定”工作按照“增人增量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日常化管理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本专业增员申请,报经区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实施,在下次“双定”工作中纳入定员范围。
其中,专业急需的社会人才,由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上报申请,区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引进四、业务范围以零售、批销方式销售报纸、杂志、电子出版物、图书音像制品及其他出版物的发行销售业务除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外的其他分公司也要严格按照“三统一”规定,从区报刊零售公司要数和结算五、预算管理(一)经营预算1.区公司确定全区报刊零售专业年度收入预算,并分别确定报刊零售专业和盟市报刊零售业务收入预算,一并下达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2.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结合各盟市经济状况,各盟市报刊零售专业经营情况,将收入预算分别分解至各盟市局和盟市报刊零售专业分公司(除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局外,报刊零售专业收入预算整体下达),并与各盟市邮政局、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进行充分地协商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将结果上报区公司3.区公司对上报的收入预算进行统一审核、平衡后,正式下达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盟市邮政局和盟市邮政报刊零售分公司二)财务预算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和盟市邮政局实行统一的成本费用标杆成本费用标杆由区公司统一测算确定,具体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定额成本,其中人员工资按照区公司人力资源部定员定编的人员情况核定。
1.区公司根据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的资源配置、业务收入预算和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按照成本费用预算标杆确定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成本费用预算以及收支差额预算2.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根据本部及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三个盟市专业部门的资源配置和业务收入预算,按照报刊零售专业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费用标杆确定本部及以上三个盟市报刊零售专业的成本费用预算和收支差额预算,其他盟市报刊零售专业成本费用预算和收支差额由所属盟市局按照报刊零售专业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费用标杆确定,统一由区报刊零售公司上报区公司,经区公司综合平衡后正式下达盟市邮政局和区邮政报刊零售公司执行 3.区公司根据汇总后的收入和收支差额,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结合实际测算各盟市及全区报刊零售专业综合费用比例及收支差额率 (三)盟市局比照以上流程,编制、下达旗县报刊零售专业收入、成本费用、收支差额预算和收支差额率 (四)总部营销和大客户维护费用预算,按照15万元/年安排使用,用于区报刊零售公司本部对总部项目和大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工作六、业务管理及业务检查(一)各级邮政报刊零售专业部门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做好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各级邮政监督检查与安全保障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报刊零售专业的管理岗、监控岗履职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区公司市场营销研发中心附件:内蒙古邮政报刊零售专业专职营销队伍建设及专业专职营销人员管理考核办法附件:内蒙古邮政报刊零售专业专职营销队伍建设及专业专职营销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初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熟悉市场、精通业务、业绩突出的邮政报刊零售专业专职营销队伍,促进报刊零售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邮政报刊零售专业专职营销人员是指从事报刊零售专业项目策划、市场开发和大客户维护的各级专职营销人员(含在岗职工、聘用工、劳务工),以下简称“营销人员”第三条 营销人员按照业绩标准实行分级管理营销人员岗位按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营销员、一级营销员、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首席营销经理、资深营销经理、高级资深营销经理七级高级资深营销经理、资深营销经理由盟市局、区报刊零售公司局推荐区公司评聘;首席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由区报刊零售公司、盟市局组织评聘;高级营销经理以下岗位由盟市局组织评聘第四条 营销人员实行营销业绩、职业道德、基础管理(CRM)、服务质量四个方面的全面综合评价考核日常按月进行评价考核,年度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第五条 营销人员级别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一年度营销业绩及考评结果确定本年度岗位级别及应享受的待遇,能上能下第六条 营销人员除岗位工资、津贴补贴、业务发展奖励外,参与地面局(单位)绩效奖金考核奖励,根据考评结果享受奖励第二章 报刊零售专业专职营销队伍建设 及营销人员管理考核机构第七条 区公司、各盟市局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市场经营部、市场营销研发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营销人员管理考评小组,区报刊零售公司成立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营销人员管理考评小组,负责全区报刊零售专业的专业专职营销队伍建设及相应职级范围的营销人员管理与考评工作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市场营销研发中心,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工作第八条 区公司营销体系建设考评小组职责(一)负责拟订、完善全区报刊零售专业专职营销队伍建设意见和营销人员管理办法,报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二)负责全区资深营销经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