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5章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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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你我共享第 545 章 土地 ( 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 ) 条例四摘要:本条例旨在使在地段的不分割份数中拥有达到一个指明多数的份数的人可向土地审裁处提出申请, 要求作出一项为重新发展该地段而强制售卖该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数的命令, 并使土地审裁处可在若干指明条件已符合的情况下作出该项命令,以及就附带事宜或相关事宜订定条文。(3) 在不抵触第 (4) 及 (5) 款的条文下,第 4(6) 条提述的赔偿令可关乎(a)(i)须由有关地段的多数份数拥有人支付予第(1)(b)款所提述、并关乎在该地段上而由多数份数拥有人在紧接于该地段的购买者成为该地段的拥有人之前所拥有的任何物业的租契中的租客的赔偿(

2、 而不论该名多数份数拥有人是否该购买者 );(ii) 须由有关地段的少数份数拥有人支付予第 (1)(b) 款所提述、并关乎在该地段上而由少数份数拥有人在紧接于该地段的购买者成为该地段的拥有人之前所拥有的任何物业的租契中的租客的赔偿 ( 而不论该名少数份数拥有人是否该购买者 );(b) 参照业主与租客 ( 综合 ) 条例( 第 7 章 ) 的条文 ( 不论该等条文是否经在有关命令中所指明的变通 ) 而厘定的赔偿。 (4) 在不影响第 (3) 款的一般性的原则下,审裁处可(a) 考虑租客就应否付予租客任何赔偿及 ( 如付赔偿的话 ) 赔偿款额而作出的申述 ( 如有的话 );腹有诗书气自华精品文档你

3、我共享(b) 在厘定任何该等赔偿时,考虑凭借第 (1)(b)(ii) 款的施行而给予租客的利益 ( 如有的话 ) 。(5) 如任何租契是在有关地段的售卖令作出当日或之后订立的,则无须就该租契而向租客付予本条例下的赔偿。(6) 在本条中“前拥有人” (prior owner)就某地段而言(a) 指先前拥有该地段的不分割份数的人 ;(b) 不包括购买该地段的购买者 ; “租契” (lease) 包括为出租、承租任何处所而以口头或书面订立的协议,不论如何称述 ;“权利” (rights)就某地段的前拥有人而言,指所有符合以下说明的权利(a) 凭借该名前拥有人对该地段的不分割份数的拥有权而可行使; 及

4、(b) 影响有关地段的。第 545 章第 9 条指明条件当作政府租契中的条件等附表 3 指明的每项条件均当作为属有关售卖令标的之地段的政府租契中的条件,据此,任何该等条件如遭违反,政府即有权根据和按照政府土地权( 重收及转归补救 ) 条例 ( 第 126 章 ) 重收该地段。第 545 章第 10 条费用及收益的分摊基准腹有诗书气自华精品文档你我共享(1) 根据某项售卖令委任的受托人所招致的拍卖开支或第 5(1)(b) 条提述的其他售卖地段的方式的开支(a) 在并无购买有关地段的购买者的情况下,须由该地段的多数份数拥有人悉数支付 ; 及(b) 在有购买有关地段的购买者的情况下,须由该地段的多数

5、份数拥有人及少数份数拥有人按附表 1 第 3 部指明的分摊基准支付。 (2) 依据第 (1) 款而须由该地段的多数份数拥有人或任何少数份数拥有人支付的开支, 可由上述受托人从分摊予该名拥有人的该地段买价的按金部分中扣除。(3) 以下项目须按附表 1 第 3 部指明的基准,在属售卖令标的之地段的多数份数拥有人与少数份数拥有人之间分摊(a) 该地段的售卖收益 ; 及(b) 第 5(3)(b) 条提述的予以没收的按金。第 545 章 第 11 条售卖收益的运用(1) 属某项售卖令标的之地段的售卖收益,在扣除(a)( 如属第 10(1) 条提述的费用并未按照第10(2) 条予以扣除,亦并未以其他方式支

6、付的情况 ) 第 10(1) 条提述的费用后 ; 及(b) 根据该项售卖令委任的受托人作为该地段的转让契中的转让方而招致的转让契的法律费用后,须付予该受托人。腹有诗书气自华精品文档你我共享(2) 根据一项售卖令委任的受托人,须按以下次序运用就属有关命令标的之地段而付予受托人的售卖收益(a) 首先用于解除就该地段而须对政府履行的任何法律责任;(b) 其次,除第 (3) 款另有规定外,用于解除影响该地段的产权负担;(c) 除在凭借第 4(6)(a)(iii)(A) 及(B) 条作出的指示中或第 (4) 款另有规定外,再其次,按指示而将余数付予该地段的(i) 多数份数拥有人, 但如审裁处根据第 8(

7、3) 条指明须由该名多数份数拥有人付予租客的赔偿, 则受托人必须在他已从须付予该名多数份数拥有人的余数中扣除须付予有关租客的赔偿后,方可将余数付予该名多数份数拥有人; 及(ii) 少数份数拥有人,但如审裁处根据第 8(3) 条指明须由该名少数份数拥有人付予租客的赔偿, 则受托人必须在他已从须付予该名少数份数拥有人的余数中扣除须付予有关租客的赔偿后,方可将余数付予该名少数份数拥有人。(3) 根据售卖令委任的受托人(a) 在属该项售卖令标的之地段的多数份数拥有人或任何少数份数拥有人是该地段的购买者的情况下 ; 并(b) 在(i) 任何影响该地段的产权负担是归因于该购买者的 ; 及(ii) 该购买者

8、以书面同意无须解除该产权负担,腹有诗书气自华精品文档你我共享的范围内,无须遵从第 (2)(b)款。(4) 凡根据第 8(3) 条须向属某项售卖令标的之地段上某物业的租客付予赔偿,根据该命令委任的受托人在信纳该租客已向该地段的购买者交回该物业在空置情况下的管有之前,不得将该赔偿中半数以上的款额付予该租客。(5) 根据售卖令委任的受托人须将以下款项付予审裁处(a)( 如受托人在开始履行其在第(2)(c)款下就属该项售卖令标的之地段的售卖收益所须履行的责任之前,第4(6)(a)(iii)(A)及(B) 条提述的情况仍未发生 ) 依据审裁处凭借第4(6)(a)(iii)(A)及(B) 条作出的指示而由

9、受托人持有的款额; 及(b) 在第 (2)(c) 款所提述的余数中,因属多数份数拥有人或少数份数拥有人无法寻获而剩下的余数。 (6) 根据第 (5) 款付予审裁处的任何款额或余数(a)( 在第 (5)(a)款适用的情况下 ) 在审裁处所指明的情况发生时,须付予审裁处根据第 4(6)(a)(iii)(A)及(B) 条作出的有关指示中所指明的人;(b) 在第 (5)(b) 款适用的情况下(i) 在寻获有关的多数份数拥有人或少数份数拥有人时 ( 视属何情况而定 ) ,须付予该名拥有人 ;(ii)如有关拥有人在自有关余数付予审裁处当日起计的3 年内仍无法寻获,须付予政府的一般收入内。(7) 现宣布腹有

10、诗书气自华精品文档你我共享(a) 在将售卖收益用以解除第 (2)(a) 或 (b) 款提述的法律责任或产权负担时,多数份数拥有人或少数份数拥有人只须在该等法律责任或产权负担 ( 视属何情况而定 ) 是归因于他的范围内,为该项解除付款 ;(b) 第(6)(b)(ii)款并不阻止就以下余数或由以下人士向政府提出的申索(i) 该款提述的余数 ; 及(ii) 在有关余数倘若仍由审裁处持有的情况下本会有权获付该余数的人, 或看似在有关余数倘若仍由审裁处持有的情况下本会有权获付该余数的人;(c) 如任何人声称在依据任何售卖令而售卖的地段中有任何权益,则本条及第 8(1)(a)条并不阻止该人就该权益关乎的地

11、段部分所产生的售卖收益而采取任何行动或提起任何法律程序。 (8) 在不影响第 (3) 款的施行的原则下并除非在指示中另有指明,在本条中,“产权负担”(incumbrance)就某地段而言,并不包括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 今天下三分, 益州疲弊,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

12、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 ”,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腹有诗书气自华精品文档你我共享亲贤臣, 远小人, 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亲小人, 远贤臣, 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 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 灵也。 侍中、尚书、 长史、 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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