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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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质量法(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在施工活动中下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属于这里的产品:(1)施工单位自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产品。例: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关于产品的规定,以下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是( )。(09真)A、购买的电气材料 B、购买的塔吊设备C、现场制作的预制板 D、商品混凝土答案:C 2、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1)为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 1)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中文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 4)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5)有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3)确保包装质量合格的义务(4)其他禁止性义务例: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对所有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均要求( )(09真)A、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B、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C、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D、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英文警示说明答案:D3、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进货检验的义务(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3)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4)其他禁止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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