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际贸易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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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国际贸易合同篇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许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看法一样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肯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究竟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国际贸易合同 篇1 摘要:近几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因国际贸易欺作而给有关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每年达数百亿美元,因而探讨国际贸易欺作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意义重大。作为国际贾易欺作基本类型的合同欺作的形式,主要有合同主体的欺作、利用合同条款欺作、利用合同履行欺作、数量限制或强制性规定欺诈等。为防范国际贸易合同欺作,应依据不怜悯形实行不同的措施。 关键词:国际贸易合同;欺诈;防范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几

2、乎任何一项国际贸易业务的进行都要运用合同手段。国际贸易合同能够设立、变更、歼灭国际贸易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衡量当事人各方的是非曲直。正因为国际贸易合同应用的广泛性,所以许多国际贸易欺诈活动都是利用合同手段进行的。我国加人wTO以后,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国际贸易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国际贸易合同所起的作用更为重要。为了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驾驭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很有必要。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 (一)合同主体的欺作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日益发展的情形下,国际贸易合同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

3、,也出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甚至有特地的商业骗子。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主体的欺诈形态主要有:1.虚构主体欺诈。这种形式的欺诈主要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未经注册、子公司未经母公司同意而打着母公司的旗号签约、合同当事人纯属商业骗子等情形。 2 . 有限责任欺诈。这种欺诈主要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点进行的。由干这两种公司的法律特点之一是公司以其全部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担当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当责任,因而给某些心怀恶意的国际贸易欺诈者以可乘之机。特殊是象实行资本授权制的英美国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很严格,这更为从事国际贸易的欺诈者供应了法律上的便利。这些人往往以很低的资本注册一个股份

4、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在国际贸易中滥竽充数。 3 主体变更欺诈。这种欺诈方式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通过主体变动实施欺诈。详细做法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所提履行条件往往比较优越,在合同的原当事人对第三方资信不作深人了解的状况下,易上当受骗。 (二)利用合同条款欺作很多合同欺诈的发生,都是由于当时双方们立合同时对某些条款订得不完善,给一方借此进行欺诈带来可乘之机。利用合同条款进行欺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 品质条款欺诈。这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私用合同对商品品质、规格规定的不具体不详细而对对 方进行欺诈的方式。.索赔条款欺诈。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往往订有索赔

5、条款,规定如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则对方有权对其提出索赔要求,以爱护守约方的合同利益不受损害。利用索赔条款欺诈,有买方对卖方的欺诈,如买方所提条件虽很优越,但赐予卖方的履约时间较短,最终使卖方违约而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卖方也可利用索赔条款对买方欺诈,如合同规定卖方的履约时间较长,卖方向买方交付不合格的产品后因超过合同规定的买方向卖方的索赔时间而使买方遭遇损失。 3违约金条款欺一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利用违约金条款进行欺诈时,欺诈方总是在订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实际履约实力,然后利用对方急于进行出口贸易的心理,与之订立超出对方实际履约实力的大宗贸易合同,但履行期限又短得让对方无法履行,欺诈方即

6、可得到大笔的违约金。 担保条款欺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方利用担保条款欺诈的做法是欺诈方供应担保以增加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但这种担保是无效担保或担保物易灭失或转移的担保。即使欺诈方不履行合同时,受害方终因不能行使担保权而受损失。国际贸易合同篇2 合同编号:_ _年_月_日 _(售方)为一方,与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年_月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 其次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

7、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状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根据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疆贸易支付协

8、议书所规定的方法及990年3月1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份;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供应的商品投入运用之后1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觉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觉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解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或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第八条 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0天内以电

9、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状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行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行抗力状况(如火灾、自然灾难、斗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状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旧有效。 假如不行抗力状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接着履行合

10、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行抗力状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状况马上通知对方。 不行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 购方名称:_地址:_ 地址:_ 电报挂号:_ 电报挂号: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发货人: 收货人:发站:_ 到站:_ 签字:_ 购方签字:_国际贸易合同 篇3 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技

11、术实力技术实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实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实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实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学问、技术技能以及组织阅历等。就国家而言,经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详细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阅历。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干脆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实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土的技术创新实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干脆提高了本土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实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

12、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实力,因为技术的引进经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驾驭的过程。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困难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找寻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

13、企业新奇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仿照,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困难的,不仅仅是简洁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变更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实力。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变更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许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经

14、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气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须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气,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气,这种力气首先变更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改变,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仿照,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明显,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验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相识、接受到仿照,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状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

15、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实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赐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建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经常须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变更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须要新建立特地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修理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当实施,须要建立特地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学问产权爱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加国际技术贸易须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学问产权爱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须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学问产权的爱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做出正确的反应,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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