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悬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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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缆悬挂规定电缆悬挂规定 1、电缆敷设首先选好路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原则上与管路分挂巷道两侧;若现场不允许,则电缆悬挂于管路上方,与管路距离不小于300毫米。 动力电缆尽量避开辅运大巷、盘区辅运巷、工作面辅运巷敷设。 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开,分挂巷道两侧。 2、动力电缆缆钩间距原则为1米,采面回风巷通信电缆、监控电缆缆钩间距0.5米,辅运大巷固定敷设的通信电缆、监控电缆、照明电缆缆钩间距0.8米;电缆敷设成直线。 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毫米,电缆电压等级以上低下高的原则排列,即高压电缆悬挂在

2、最下方。 4、电缆敷设时要横平竖直,直角处按电缆型号、直径考虑弯曲半径;并排敷设多种电缆时,按其中最大一种弯曲半径考虑,其它电缆按此弯曲形状弯曲。在弯曲部分两端各增加一个固定缆钩。 5、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统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电缆钩。 6、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若电缆改向或分支致电缆交叉时,须采取措施使电缆间距符合要求、电缆布置排列整齐。 7、电缆接线盒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不得让电缆受力。 8、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9、电缆经过硐室、联巷、跨越巷道时,要贴顶敷设,电缆间距、顺序不变。 10、穿墙

3、电缆必须使用穿线管,穿线管布置沿巷道成一弯曲线,管间距50毫米,排布整齐,电缆敷设后必须堵口、填缝。 11、电缆破损后使用相应等级接线盒连接,不得使用冷补胶修补,特殊情况需使用冷补胶修补电缆时必须报机电部同意,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才能实施。 12、铠装电缆头的接地线盘曲后绑扎,外观美观统一,压线螺丝采用镀锌螺丝,露头2-3丝。 13、两台以上布置的设备的进出电缆弯曲形状要求统一、美观。 14、电缆牌悬挂规定: 电缆敷设后要及时悬挂电缆牌,悬挂位置规定如下:距设备喇叭嘴0.2米处、硐室内距墙面0.5米处、硐室外距墙面0.5米处、拐弯前1米处、拐弯后1米处、分支前1米、分支后1米处、直线部

4、分每100米处,电缆牌成排布置时必须整齐划一、上下电缆牌在一条线上。 电缆牌上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电缆牌指向必须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固定电缆的电缆牌必须一次性制作;非固定电缆的电缆牌上签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必须是仿宋体。 使用的电缆牌必须是机电部规定的统一制式电缆牌。 电缆钩牌每3米一个进行悬挂。 15、控制、测量、信号等用途电缆: 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辅运大巷、盘区辅运巷等主要巷道内同时敷设通风队所属监控线缆、调度中心所属通信线缆、机电队所属照明线缆时,悬挂五层缆钩

5、,缆钩规格为40;电缆按以下顺序敷设,通信电缆挂于最上端一钩,光缆、小灵通线挂于从上往下数第二钩,人员定位线挂于从上往下数第三钩,通风队监控线绑扎成一束挂于从上往下数第四钩,最下一钩留给机电队敷设照明主干电缆;监控线绑扎用尼龙扎带,间距0.5米。 皮带大巷、盘区皮带巷敷设电缆时的顺序按从上到下依次为:电话线及小灵通、光缆、通风队检测线、照明电缆。 大巷、盘区巷、综采面运顺巷道成排布置用于悬挂通信线、检测线、照明电缆等的缆钩统一使用40缆钩。 允许使用扎带绑扎固定。 所有线缆敷设要求横平竖直,不得交叉。 所有线缆两端挂电缆管理牌,牌上注明电缆型号、用途等。 两个以上布置的设备的线缆进出线喇叭嘴要求统一,进出线缆弯曲、盘圈形状要求统一。 通风队检测线在综采面回风巷、运输顺槽敷设时,要求分层敷设,不得捆扎成束。在大巷可捆扎成束悬挂。 硐室敷设线缆按辅运大巷敷设线缆规定敷设。 16、工作面通信电缆、照明电缆、电话线沿支架立柱后敷设,敷设时留有余量,但三根线必须长短相等,敷设成波浪型,各架间波浪形状、大小相同,各条电缆理顺后用尼龙扎带捆扎,扎带间距200mm. 17、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中不得敷设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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