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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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创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 办发201586号)和中共AA市委AA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宁委发20173 号)的精神, 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以优化执法力量为重点,探索建立区、街两级综合行政执法 新模式。为稳步实施AA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改革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 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以执法重心下移,

2、落实街道属地责任为改革方向,将行政检查执 法职能与行政处罚执法职能相对分离,行政检查职能相对集中委托给街道办事处履行, 行政处罚职能继续由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履行,建立街道与部门权责统一、各负其责、 相互支撑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在全区 7 个街道和徐庄软件园设立综合行政检查执 法机构。对行政管理职能进行科学整合,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街道(园区)“看得见, 管不了”和部门“管得了,看不到”的问题,实现权力下放、监管精准、服务高效。二、改革原则(一)综合检查、分类处置、按职办案。建立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制度,结合属地化 原则,整合各职能部门执法力量,明确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主体资格,街道 (

3、园区)实行一支队伍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实施行政 处罚和行政强制。(二)及时尽早、全域覆盖、区街共管。开展全面覆盖、及时有效的综合行政检查, 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通过区、街通力配合实施全覆盖管理, 不断改进执法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重心下移、网格巡查、精细管理。以街道(园区)为执法主阵地,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除保留少量专业执法队伍,其余执法队 员全部下沉到街道(园区),其他执法部门将执法力量应下尽下,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 同步下移,通过网格化巡查,落实精细化管理目标。(四)检处分离、互相监督、公平公正。

4、通过梳理权力清单,实现管理、处罚适当 分离,立足部门放得下、街道接得住,厘清部门和街道(园区)职责,根据相应职能各 司其职,强化综合执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公平公正。三、改革举措(一)明确职责范围,梳理权力清单。梳理现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按照属地化集中行使检查执法权的原则,重点将与群 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较高、多头执法效率较低、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检查执 法权相对集中交给街道(园区)综合履行。1. 将城管(155 项)、水务(15 项)、建设交通(23 项)、环保(7 项)、市场监管 (775 项)、安监(11 项)、人防(3 项)、人社(13 项)、商务(8项)、文化(7 项)、

5、物价(2项)、民宗(3项)等12 个领域共1022项行政检查执法职能相对集中,交给 街道(园区)承担,制定 AA 区综合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见附件),街道(园区)组织 实施区域内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工作。2. 区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并加强对各街道(园区)综合 行政检查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各街道(园区)在全区街道综合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检查执法事项。3. 建立全面覆盖、没有交叉、没有空白、区街明晰的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其中街道 (园区)建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各部门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保留的行政检查事 项清单。(二)执法重心下移,

6、优化队伍配置。突破现有行政执法力量条块分割的障碍,重新组织基层执法力量,实现组织机构和 管理制度创新重构,实现基层的事由基层的人来做,保证执法效果落实到位。1. 各街道(园区)组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为街道(园区)所属副处级建制事 业单位,具体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任务。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将街道(园区) 与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人社局、环保局等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城市建设管理 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城管执法中队、安监站、劳动保障所等部门现有工作人员统筹纳 入管理。2. 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下辖网格管理中队、综合检查中队,负责辖区内违法行为 的检查发现、制止纠正、宣传教育。以社区为单位划

7、分网格,将综合行政检查执法与网 格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力量与执法辅助力量相结合。3. 所有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的执法力量都以大队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检 查执法工作。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原承担的行政处罚权继续以原执法主体名义 履行。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各组成部分保持原有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形式不变, 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考核。4. 区政府各参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门均为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在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无法 长期派驻执法力量的部门,指定1-2 名联络员及分管领导挂钩联系

8、各街道(园区),参 加街道执法联席会议,接受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反馈的执法事项,及时办理并积极参 与街道(园区)组织的相关综合执法活动。5. 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等已在街道(园区)派驻所、队的执法部门为街道综合行 政检查执法大队协作单位,在负责本部门执法工作的同时,应积极配合街道(园区)的 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接受处置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反馈的其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务。(三)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街道(园区)实施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区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形成 两级各尽其力、各负其责的高效运行执法模式。1. 建立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制度。打破原有执法人员仅在各自单一领域 执法

9、的限制,重组行政检查执法工作体系,执法队员实行全科式综合检查执法。经法律 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领取综合类执法检查证件和标识,根据需要配备必要 的技术装备,建立街道(园区)区域全覆盖的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网格式巡查等多种 行政检查执法模式,及时尽早地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2. 建立重大案件上报制度。街道(园区)检查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出门一把抓,回 来再分家”,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及时由街道综 合执法信息平台交办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进行查处,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由街道 综合执法信息平台上报区综合信息平台后派单给相关职能部门。3.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10、区政府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实施双随机检查, 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监督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工作情况,防止街道(园区) 检查执法过程中该查不查、查不到位和该及时制止没有及时制止等问题发生。4. 建立移交案件监督制度。区政府部门分别依法定职责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做出行 政处罚决定并执行。街道(园区)在案件移交后可以督促区政府部门及时做出行政处罚 决定,防止该处罚不处罚的问题发生。(四)整合两级平台,区街协作协力。结合 AA 区社会治理一体化改革工作,建立区、街两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高效行 政管理、信息公开和多层次监督等功能。1. 整合区、街执法信息平台,通过现代化手段,按照“资源整合、数据共

11、享、平台 互通”原则,对接相关部门业务平台,实现信息及时传送,流程监控、结果反馈。建立 电子档案,实现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进行动态统计考核。2. 区级综合信息平台受理、派发、处理街道(园区)上报的重难点问题,各执法部 门派驻业务人员值班,就权属不清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协商,对部门争议较大的问题由 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界定,并形成案例机制,解决推诿现象。3. 区级综合信息平台对执法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结果报送区领导和区纪委(监察 局)、组织部、人社局、机关工委等部门,发挥多层次监督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 管理的有机结合。(五)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1. 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职责。在

12、日常检查执法中,组织开展好网格检查执法和综 合检查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 行为及时处置,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2. 执法部门职责。各执法部门受理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移交案件和 区综合信息平台交办案件,组织力量在街道(园区)的配合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3. 协调部门职责。涉及两个以上执法部门的由区编办提出建议、涉及重难点问题及 重大案件联合执法的由区法制办提出建议,报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执 法主体和牵头部门。4. 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工作流程。(1)综合检查。检查人员依据检查事项清单、任务

13、清单全覆盖、及时高效地履行 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取证。(2)分类处置。易处理案件由检查员现场自行处置,并报备街道执法信息平台结 案归档,无法现场处置属于城管、市场监管执法权限范围的,直接由其在街道的执法队 伍进行执法查处。(3)案件移交。街道无法自行处置需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予以处罚的,由街 道执法信息平台在12 小时内报区综合信息平台。(4)部门受理。对于区综合信息平台交办的需处罚案件,相关部门需立即核实, 不具备立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具备立案条件的,由相 关部门立案处罚,最终结案。需多部门配合完成执法程序的,由编办建议

14、、区综合行政 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主办部门,区综合信息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派发。四、改革步骤1. 方案拟订报批阶段(2017年 5月-2017 年6 月)区城管局起草AA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履行相关报批程序。2.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7年8 月)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方案,全面动员、启动部署AA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和机制。3. 检查评估阶段(2017 年 9 月-2017 年 10月)通过检查评估、数据分析等方式评估改革阶段性成果,优化综合执法机制,完善综合执法流

15、程,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 长穆耕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易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 长滕涛,副区长王承江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研 究室(改革办)、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 商务局、区建交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文化局、区物价局 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宗局、区人防办、徐庄软件园和各街道。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区编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区法制办主任任常务副主任。(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城管局负

16、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完善;区 编办负责核定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大队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负责执法体制改革的综合 协调工作,会同区法制办对检查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区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检查执法人 员申领执法证件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和执法证件核发工作;区政务办承担区综合信息 平台工作,指导街道执法信息平台工作,会同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城管局制定考核方 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人员选派和考核;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区 发改局负责将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区监察局对该履职不履职、该 尽责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纪问责;各职能部门负责梳理本单位检查执法事项清 单,做好相应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和指导;各街道和徐庄软件园负责综合行政检查执法 的组织实施以及队伍的日常管理。(三)狠抓推进落实。通过狠抓三个机制落实,推进区综合行政执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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