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隔离制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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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应脱去工作服。2、无菌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操作时戴口罩。3、检查每位患者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4、各种治疗包需经高压灭菌后备用,两周未用者应重新消毒后使用。各种无菌物品应标志清楚,按要求存放。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5、消毒液定期更换,无菌容器定期更换消毒。6、一般诊疗器械及物品(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等)保持清洁,无污染血渍,用后清洗消毒。7、用于传染、感染、被病人体液污染的一般诊疗器械要先消毒后清洗。8、候诊厅、各诊疗区及病区的门、窗、桌、椅、柜及平车、轮椅、诊断治疗床等每日定时用0.1%有效氯洗消毒液擦拭,若被污染应及时处理。地面应湿式清扫,定时消毒。以上各区均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9、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观察室、厕所等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分明,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10、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须消毒毁形处理后,交有关部门统一回收。12、垃圾置塑料袋内,密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黄色和有明显标志的塑料袋内,必须无害化处理。13、治疗室、观察室、供应室、门诊各诊室等到均应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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