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桥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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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杜桥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 录第一章 总 论41.1 项目背景41.2 项目提要61.3 研究范围81.4 问题与建议8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92.1 杜桥区概况92.2 杜桥区司法局概况9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113.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13.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4第四章 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154.1 需求分析154.2 建设规模16第五章 场地选择185.1 场地现状185.2 场址条件18第六章 项目建设方案216.1 指导思想和原则216.2 建设规模与目标216.3 总体规划方案226.4 建设方案25第七章 节能措施377.1 节地措施377.2 建筑

2、节能措施377.3 电气节能措施387.4 节水措施387.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9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408.1 主要污染源分析408.2 项目建设及营运对环境的影响408.3 环境保护措施418.4 环评结论43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449.1 危险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449.2 安全设施449.3 卫生措施449.4 消防措施45第十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4710.1 组织管理方案4710.2 资金管理方案4810.3 质量管理方案49第十一章 项目实施进度5011.1 建设工期5011.2 实施进度安排5011.3 实施进度表50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5112.1 投资估算范围和依

3、据5112.2 投资估算5212.3 资金筹措53第十三章 投资效益分析54第十四章 社会评价5614.1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5614.2 互适性分析5614.3 社会评价结论57第十五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5815.1 研究结论5815.2 建议58 61濉溪县工程咨询事务所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背景1.1.1项目名称杜桥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1.2项目性质新 建1.1.3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杜桥区司法局法人代表:XXX1.1.4编制依据(1)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

4、开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015号);(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4)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基础建设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5)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9)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电力出版社;(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国计划出版社;(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3)国家相关法律、法

5、规、规范、标准等;(14)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1.1.5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杜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司法工作。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任。目前,杜桥区司法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只能靠租借杜桥区政府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基本的办公需求。业务用房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致使司法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法律咨询等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谈话室、无调解室、无矫正宣传室等,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严重

6、滞后的办公、业务用房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另外,杜桥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的面积达不到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的“区级司法机关的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的标准”,严重制约了杜桥区司法局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尊严。1.2 项目提要1.2.1拟建地点*市杜桥区光明南路东,东湖商贸城西,开渠路南,学院路北。1.2.2建设期限建设期1年1.2.3建设规模与目标1.2.3.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30平方米1.2.3.2建设目标(1)使杜桥区司法局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在职人员长期无固定办公用房的问题。(2)有助于为广大人民

7、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效率。(3)使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4)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1.2.4主要建设条件(1)本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位于*市杜桥区光明南路东,东湖商贸城西,开渠路南,学院路北,无任何纠纷和争议。(2)拟建地点已确定,已做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一经落实,即可开工建设。(3)拟建场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拆除、搬迁等工程,可以一次性进行场地平整,降低建设投资。(4)地质勘探、地质灾害等评估工作均已完成。(5)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

8、完成,具备建设条件。1.2.5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1、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26.3万元,其中50%的资金申请中央补助。计213.2万元。2、效益情况(1)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以改善杜桥区司法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长期以来不得不借用杜桥区政府办公用房的现状,大大改善工作环境。(2)本项目拟建场址交通便捷、环境适宜。项目建成后,作为国家司法工作的重要场所,将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贡献。1.2.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总用地面积:10672平方米(16亩)2、总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3、绿地率:36%4、容积率:0.205、建筑密度:14.7%6、道路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

9、:737.86平方米7、停车位:17个1.3 研究范围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建设条件分析、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研究、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等。1.4 问题与建议本项目施工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此期间要保护好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另外施工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建议处理好周边居民休息与工程施工的关系,处理好建筑材料的堆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特别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2.1 杜桥区概况杜桥区位于*市东北部,紧邻江苏徐州,区域面积240平方公里,辖段园、朔里、石台三个镇和高岳、矿山集两个办事处,人口33.7万。杜桥区北靠陇海铁路

10、、东临京沪铁路、徐阜铁路,311国道穿境而过,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高速、京(北京)福(福州)高速汇交于此,距徐州观音机场50公里,交通通讯极为便捷。杜桥区是闸河煤田的主产区,煤炭探明储量4亿吨,且以焦煤、肥煤、气煤为主,年产量1500万吨。其他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富含铁、高岭土、石灰石等矿产资源20余种。杜桥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场地位于开渠路南侧。场地平坦,土石方开挖量小;场区地下无文物及矿产资源压覆;根据相邻地质资料和地区经验,场区内无不良地质,在现状条件下,地耐力和承载力稳定性良好,环境适宜,无污染源,适宜开展司法业务。2.2 杜桥区司法局概况1985年,杜桥区设立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11、设5个司法所,区司法局内设局长室、办公室、普法办公室、“148”接待室、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管理办公室等科室,下设律师事务所。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3个,其他编制25个。现无固定业务用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等业务用房与区局办公用房合并使用,位于杜桥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共5间办公室,其他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148”法律服务业务用房、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等为租用或借用房,功能不全,面积狭窄,达不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难以适应目前司法行政任务的增加和新形势下法制化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亟待重建。近年来,杜桥区司法局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履行

12、其职能和职责:1、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2、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工作;3、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4、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5、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

13、司法部,同时在各大行政区成立了行政区司法部,大行政区撤销后,又陆续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建国初期的一年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革旧的司法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公证制度,创办政法院校,培养法律专门人才、培训司法干部,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195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种状况整整延续了20年。1979年召开的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同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

14、关于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我国的司法行政工作揭开了健康发展的新篇章。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做出了深化司法机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司法机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区纠正等职能相继增加,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机构,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各项工作处在基层一线,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成为推进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润滑剂”和“调节器”。以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为目标,为努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近三年来,杜桥区司法局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新颖、方式灵活的各种宣传活动430场次,出动宣传车200台次,张贴标语705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展出宣传图版180块,悬挂案例喷绘挂图100米,法制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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