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训安全工作规定训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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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消防总队新训安全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章 训练安全第十四条 新兵训练工作应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坚决执行既定的训练标准,严格落实总队安全训练“六个必须”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进度施训。第十五条 训练准备时,组训人员应当根据训练科目和气候条件,细化组训方案,实地检查场地设施,做好各项防护、保障和准备工作。(一)对参训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纪律,提示安全要点,讲清注意事项,开展示范示教。(二)设置安全员,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测试,训练中严格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三)了解掌握参训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防止带伤和带情绪参训。(四)组织进行慢跑、活动操等热身运动,

2、运动时间应以身体微微出汗为标准,一般不少于半小时。(五)对反映身体不适的人员,应立即终止其参训,进行休息观察,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就医,避免延误病情。对病休等不宜参加某些科目训练的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参训人员严格按照训练部署参训,服从组训人员管理,遵守训练纪律,规范训练秩序。(一)主动接受训练安全教育,认真观摩示范示教,掌握规范操作要求和具体注意事项,有疑惑的要及时提问,避免盲目训练造成自身伤害。(二)严格按训练科目要求着装,业务训练不得佩戴眼镜或携带钥匙、手表、笔、剪等与训练无关的坚硬物品。(三)身体有不适的,应立即向组训人员报告,并如实反映病情,不得隐瞒或拖延。第十六条

3、 开展队列与擒敌拳训练,参训人员严格按照训练部署参训,服从组训人员管理,遵守训练纪律,规范训练秩序。(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二)训练集结时,应注意控制集结队伍的时间,不搞速度战、紧张战。(三)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密组织训练,科学安排训练时间和进度,因人施训、循序渐进,不搞疲劳训练、不带伤训练,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的做法。(四)带训人员要耐心施教,文明带兵,严禁动作过激和打骂体罚。(五)严禁超时、超强度训练,操场训练应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发生中暑、猝死等意外伤亡事件。(六)训练时,必须要有医护人员在场,并做好急救准备和各项医疗保障。发现过度疲劳及头晕、头痛、视物不清者,应立即

4、停止其训练。(七)参训人员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互相爱护,集中精力,按规定操作,正确把握动作要领。(八)训练结束后,参训人员要进行整理运动,放松四肢和腰部肌肉,消除疲劳。第十七条 开展体能训练必须遵循运动规律,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科学适度开展训练。(一)训练实施要因人而异,逐步加大训练强度,不得擅自调整训练指标和要求,严禁开展大运动量、高强度的极限训练或体罚式训练。(二)新兵体能训练要根据科目,做好腰、膝、腕等部位的保护工作。(三)要在田径场、操场、健身房等相对安全的场所开展体能训练,一般情况下,不得组织新兵在马路或公众集中场所进行体能训练。(四)开展杠上练习时,必须安排有经验的组

5、训人员实施保护。(五)严禁穿着灭火防护服、防化服等非体能训练服装或背负沙背心(绑腿)等重物开展负重、耐力等极限训练。第十八条 开展攀登训练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保护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收紧头盔帽带,扎好训练腰带,保护人员必须戴好头盔、手套,做好自身安全保护,精力集中且不得少于2人。(一)组训人员、安全员不在位,训练场地、器材不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措施不到位时,不得进行攀登训练。(二)徒手攀登消防梯时,梯子必须架设稳固,安排专人在梯下保护,攀爬和保护人员不得双手同时离梯;二楼以上登高时,必须使用安全绳保护,安全绳的另一端必须设立固定点;梯子未锁牢挂稳前,严禁攀登。(三)攀爬软梯时,绳索、软梯

6、上端必须固定牢固,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同时,参训人员必须采用安全绳进行保护。(四)在消防梯上进行背负救人训练时,被救者与施救者都必须采取安全绳保护。(五)攀岩或攀爬训练塔时,地面应当有保护垫,保护人员应与岩(楼)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收放绳索时,要控制绳索速度和长度。(六)组织登楼训练应至少在进食后1小时后进行,楼上、楼下均要安排组训人员,1名组训人员应跟班作业,禁止登至楼顶平台等高空空旷处。到达指定楼层后,应组织休息,严禁人员身体探出窗外。第十九条 使用绳索进行救人、自救或攀爬训练时,首先应检查绳索外观是否完好,并对绳索进行静态荷载测试。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动作要领实施训练。(一)操作

7、人员应对安全钩进行认真检查,确认锁定无误后,方可实施操作。(二)操作人员和安全员必须在检查结绳方法无误后,方可继续操作。(三)承载的绳索必须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设置护垫、护具。(四)利用绳索下滑训练时,必须控制下滑速度,严禁急降、急停,在着地处应该设置软垫,以起到缓冲保护作用。 (五)供攀爬、下降用的悬垂绳直径必须在12.8mm以上,严禁使用小抛绳,绳索支点不得少于2处。(六)下抛绳索应首先确认地面安全,并使用绳包或分段抛绳的方法,防止绳索打结。第二十条 开展翻越障碍训练,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动作要领实施训练。(一)翻越障碍训练时,必须设置缓冲垫,在落点等处应当设置专人保护。(二

8、)板障顶端有毛刺时,应使用砂皮等工具予以打磨,确保光滑平整。(三)严禁在障碍板湿滑的情况下实施翻越训练。(四)严禁组织新兵开展2米以上的板障训练。第二十一条 开展装备训练时,应预先组织新兵学习掌握装备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序开展训练。(一)装备的检查、加油和保养由组训人员负责,严禁安排新兵负责此项工作。(二)操作侦检等价值昂贵的器材时,应由组训人员手把手带教,严禁安排新兵单独操作。(三)操作无齿锯、链锯等机动破拆工具时,应佩戴护目镜、头盔和手套,规范掌持动作,严禁面对人员操作,防止锯片伤人。 (四)开展液压器材训练时,应确保液压导管连接牢固,无杂质进入管路。(五)新兵操作特种

9、破拆工具只要求能辨识会发动,严禁开展带对象的切割、破碎、支撑和顶升训练。第二十二条 出水训练必须在动作较为熟练,具备一定训练基础的前提下开展。(一)出水训练应选择营区操场、空旷场地或未通车的平整道路上进行,严禁在有车辆来往的道路或场地上开展训练。(二)出水训练时,带训干部应根据科目正确估算供液压力并向驾驶员指定供压上限,预先明确减压停泵指令或动作,驾驶员必须严格按指令操作泵浦。(三)供液过程中,指挥员、驾驶员应选择合适位置观察供液情况,一旦出现供液过快、水带绞缠、人员摔倒等危险情况应立即减压停泵。(四)战斗员在铺设水带过程中,严禁站立于泵浦、分水器出水口及水带连接部位,防止接头脱落伤人,(手)

10、脚严禁位于水带绞缠部位,避免充水水带绞缠(手)脚。(五)地面水带接头脱落,严禁在供压情况下试图重新连接水带;地面水枪与水带脱口时,必须紧握水带,防止水带甩动伤人。(六)水枪必须安排2人以上掌持,1人持枪,1人协助,分别站立于水带两侧。(七)登高铺设水带或射水时,水带、水枪手均应采取固挂保护措施,梯上的水枪手应采用“骑马式”姿势射水。(八)出水训练时,严禁将水枪(炮)对人,防止射流伤人。第二十三条 现场急救训练应使用心肺复苏模拟人,禁止使用真人代替。伤员搬运训练尽量使用模拟人,使用真人模拟伤员训练时,组训人员要加强提示,做好保护。第二十四条 个人防护训练要规范掌握各类防护装备的用途和性能。(一)

11、新兵训练使用空气呼吸器后,必须安排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及时更换压力不足的气瓶。(二)严禁新兵着避火服开展真实火场体验训练,避免发生意外。第二十五条 心理适应训练应根据个体差异,科学制定训练方案,严密组训程序。(一)开展心理适应训练前,组训者应掌握参训人员心理状况,对部分胆小或怯场的人员,应注重鼓励引导,严禁强行组织其参训。(二)利用心理行为训练设施开展训练,参训人员必须有安全绳保护,规范操作,地面保护人员不少于2人。(三)组织新兵到殡仪馆、墓地等场所开展恐怖心理训练前,要做好充分的教育发动,引导新兵正确认识训练的目的意义,采取编组方式进行,严禁单独训练。训练结束后,应强化引导教育,放松其紧张心

12、理。第二十六条 接警出动训练应根据营区布局特点,加强铜杆下滑和着装登车的安全教育,规范有序组织实施。(一)应事先组织新兵熟悉铜杆位置,组训人员亲自示范开启铜杆门和沿铜杆下滑的方法,明确动作要领和注意事项。(二)滑铜杆时,上层应安排组训人员,下层应安排保护人员。(三)滑铜杆训练应首先从底层低处开展体验训练,逐一纠正错误动作,指出错误动作可能造成的伤害。(四)从2楼以上滑铜杆时,应遵循从低至高的原则,禁止直接从最高处开始下滑。(五)沿铜杆下滑时,同一时间严禁2人同时在杆上,前一人着地离开后,下一人方可下滑。下滑至地面离开铜杆洞时,注意观察左右情况,避免与人相撞。(六)下滑过程中应注意控制速度,双臂

13、抱紧铜杆,双腿交叉绕杆,任何情况下,严禁手脱离铜杆。(七)严禁穿着短袖或背心滑铜杆。(八)从班内接警出动时,应注意保持秩序,严禁推搡和争先恐后。(九)人员登车时,按照车位交叉就座,严禁面对面就座。坐在门边的人员在确认人员全部上车后关门。听到指挥员询问指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回应。(十)车辆启动前,驾驶员应观察两侧车门关闭情况,指挥员询问登车情况,得到“好”的指令后,车辆方可启动。(十一)车辆启动后,严禁开启车门或将肢体伸出车外,未跟上车的人员严禁强行登车。(十二)车库门直接面对马路的中队在开展接警出动训练前,应安排专人在大门两侧实施警戒,避免车辆撞人。车辆出动停下后,应首先观察车辆两侧及后方

14、情况后开门,人员依次有序下车列队。(十三)严禁新兵组织指挥车辆倒车入库。第二十七条 实战演练必须根据假设的灾害事故现场特点,在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按照实战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一)组训人员必须评估演练场地设施的安全性,严禁在危房等具有风险的场所进行演练。(二)参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演练对象情况及演练操作规程,演练往返途中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三)实战演练时,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人员必须按照实战要求着装。(四)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演练时,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杜绝将任何火种带入现场。(五)利用易燃液体开展点火放烟的演练时,要注意控制燃烧规模和烟雾浓度,点火放烟人员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用长杆引火棒等较为

15、安全的点火方式,要防止易燃液体沾染衣物和身体,严禁直接使用打火机引燃易燃液体。对易造成人员摔倒、踏空或跌落的位置要设置保护装置,安排专人看护。第二十八条 开展真火训练,设备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初任操作员在试用期内不得单独操作设备,须有1名持证操作员监护。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真火模拟训练设施真火训练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及时填写真火模拟训练设施使用登记表。操作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操作员应及时通知带训教员(解说员),并上报训练处分管干部。维保员应及时到场,对故障进行排查、检修,并填写真火模拟训练设施真火训练设备故障检修单。待维保员到场后,操作员应配合做好故障检修。设备检修过程中,操作员应保管好遥控器,防止发生意外,确保安全。训练前,教员应组织学员熟悉相关设施及场地,教员应向学员讲解训练安全注意事项,且必须向学员告知以下内容:(一)学员必须服从教员、助教的安排。(二)学员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未做安全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一律不得进入设施区域进行训练。(三)学员在身体不适以致无法继续参加训练,或遇有其他危及自身安全的突发情况时,可激发设备急停按钮,停止设备运行。(四)助教落实设备安全预检并向教员汇报预检结果,符合要求方可实施训练。(五)教员及助教确认学员存在不安全行为(如踏入燃火盘内、拆卸烟热训练笼格栅等),应及时提醒;遇有其他影响安全的突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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