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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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钢迁钢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迁钢公司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预防恐怖、盗窃、哄抢、破坏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营、生产、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提高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迁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安保卫目标责任制,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第三条 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开展教育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第四条 迁钢公司保卫武装处和各单位主管的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

2、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治安管理第五条 新入厂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由人事部门安排时间通知各单位保卫部门进行法制和制度教育。第六条 凡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本厂实习、代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一、 严禁制造、私藏、携带凶器。二、 严禁在厂区玩火猎枪、气枪等各种枪支。三、不准贮存剧毒、炸药和放射性物品。四、任何单位、个人、不论任何理由不经领导批准、保卫部门同意,一律不准私自撬锁或破坏门窗等。五、 不准包庇罪犯、不窝脏、销赃、不准偷拿公、私财产及诈骗、侵占他人物品。不准调戏、侮辱妇女、辱骂、殴打他人。不准结伙打架斗殴。六、不准无理取闹,扰乱

3、生产、办公、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七、不准损坏公物和私人物品。八、不准偷开机动车辆,非司机严禁驾驶机动车。九、不准损毁国家机关,单位内部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十、不准私存、传播、 传看已经取缔的反动、淫秽书刊、画册、图片、录像等。十一、严禁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赌博。十二、不准私刻公章,伪造证件、票证。十三、不准损坏“公辅”设施。十四、不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等。十五、不准损毁厂容树木、花草。十六、不准以各种手段、名义骗取公私财物。十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私自在单位内留宿客人。十八、发现门窗锁被撬或异常情况,不准进入现场,要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保卫部门报告,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第三章 逐级治

4、安防范责任制第七条 分厂(处室)治安防范负责人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把治安保卫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同计划、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三、负责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制度教育和防盗、防破坏、防恐、防火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四、负责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和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对公安、保卫部门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落实整改。五、负责重点防范部位的复查审定,确保各级防范部位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六、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工作例会,听取各作业区(科室)汇报,研究布置治安防范工作,

5、掌握治安动态。七、负责对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与考核。第八条 作业长(科长)治安防范责任制: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把治安保卫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同计划、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三、负责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盗、防破坏、防恐、防火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四、负责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和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对公安、保卫部门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落实整改。五、对三类人员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六、本单位的工作间、仓库、办公室、更衣室和工具箱等门、窗、锁、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

6、牢固可靠。七、对稀有贵重物品、有色金属及易燃、易爆、刮刀等危险物品做到登记造册、责任落实到人。八、对本单位上下班期间职工违法犯罪,负教育责任;对单位发生治安事件、案件等负管理责任。九、对各类治安危险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负疏导、控制责任。十、对打架、斗欧纠纷等危害治安问题负教育、控制、处理责任。十一、每月召开治安工作会议,总结安排治安防范工作。第九条 班组长(站、所)治安防范责任制:一、每周一对班组(站、所)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制度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恐教育。二、严格执行各项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三、检查本班组(站、所)治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解决。四

7、、加强本班组(站、所)工作间、值班室、工具箱和更衣室、厂房等防范管理,达到制度到位、措施落实。五、加强对稀有贵重金属、高档贵重物品、贵重工具及刮刀等物品的管理,要登记造册,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六、对各类危险人员,精神病患者负疏导、控制、监护责任。七、对打架斗殴等危害治安问题负教育、调解处理责任。八、加强现金、有价票证管理,奖金、工资、有价票证及时发到职工手中,不准在班组过夜。九、每天检查班组休息室、更衣箱等管辖部位的防范工作,解决本班组区域的治安防范隐患。十、负责本班组治安防范,原始记录、台帐管理并符合规范要求。十一、负责考核本班组职工治安防范工作。第十条 职工治安防范责任制一、认真遵守国家的法

8、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的各项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二、努力学习法规、防范基本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三、做好本岗位领导交办的治安防范工作,责任明确,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四、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五、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协助公安保卫部门追查事故原因。第四章 物品治安防范管理第十一条 高档办公用品、仪器及通讯设施治安防范管理一、高档办公用品、仪器、及通讯设施物品包括:公用的DVD机、功放机、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放映机、照相机、缩放机、复印机及其它价值较高的物品。二、凡保管存放使用上述高档用品,必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使用、

9、借用明细帐目,做到帐目相符,落实专人管理,并报主管保卫部门备案。三、保管的箱、柜必须装有保险锁、防盗锁的铁箱或保险柜。存放高档用品的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户必须加铁栏杆,有条件的要安装防盗报警器。集中存放的高档物品,必须安装技术防盗装置,严禁存放简易房屋或木柜内。四、凡属交班使用的高档物品,必须列入交接班项目,并指定专人负责,如管理人员变更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五、借用使用完毕时,必须及时归还保管人员,并建立借用登记台帐,严格执行借用手续。六、严禁私自外借或拿回家使用。第十二条 计算机治安防范管理 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二、计算机应固定在结构坚固的房间内存放,严禁放简易房屋及木板房内,门窗应有

10、防护设施,应安装防盗门,房间无人工作时,应关窗锁门,钥匙应妥善保管。三、夜间无人工作的,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四、严禁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三条 工业用摄像头、监视器治安防范管理一、摄像头、监视器要保持良好的监视状态,不准随意拆卸和乱动;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二、摄像头、监视器不能挪做它用,要按设计规定要求开展监视工作。三、岗位人员在认真使用监视器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保卫专业管理制度。四、岗位人员要按设备巡检时间,对监视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五、对监视器纳入交接班管理,严防损坏、丢失。六、停产、检修等期间,要设专人看管。 第十四条 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材料

11、治安防范管理:一、管理稀有贵重金属(金银等)有色金属(铜、铝、锌、铝合金等)的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人员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二、存放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的部位的房屋结构必须坚固,窗户必须安装铁栏杆、防盗门、稀有贵重金属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三、集中存放的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的部位,防范措施必须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护栏、报警器),严禁存放简易房屋及木板房内。四、在使用过程中要坚持出库、入库、领用、退库等计量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需要临时移动部位时,必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五、坚持有色金属回收制度,对于废旧有色金属要及时回收入库,对当日确实不能回收的,要集中并派专人看管。六、各级保卫

12、部门和保管、使用单位要经常对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的管理情况进行防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第十五条 现金、票证治安防范管理一、现金是指现款及支取现款的现金支票,票证是指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转帐支票及有价证券(国库券、债券)。现金、票证必须放在保险柜内,其它任何部位严禁存放现金票证。二、财务部门存放的现金(包括各单位的保险柜)不准超过银行(或上级)规定的限额,因特殊情况滞留超额现金过夜,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派专人看管。三、凡到银行取送较大数额的现金时,由财务通知保卫部门,要用专车、专包,二人同行,取送巨额现金时要配专车,做到车款不离身、车不离人,要有严密的取送款安全措施

13、。四、各单位工会、党组织、共青团负责收交的会费、党费要及时上缴财务部门。五、加强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管理,坚持检验复检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和伪造。第十六条 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的治安防范管理一、每月开工资、奖金时由财务通知保卫部门并派两名以上财务人员乘专车到银行取款。二、各单位到财务领取工资、奖金时必须两人以上。三、各单位在发放工资、奖金对一时发不出去又不能当天送达银行,而在本单位过夜的,必须存放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设专人看管。四、办公室、更衣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第十七条 工具箱治安防范管理一、班组工具应放置在工具箱内,集中存放保管。二、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亦应放置在工具箱内,不准乱扔乱放

14、。三、工具箱内应有存放的工具清单,每日工作前和工作后清点一次。四、存放工具的工具箱应专箱专用,不准存放其它物品,确保专箱、专锁、专人管理、人走锁箱。五、工具箱放在有防范措施的室内,不发生管理漏洞。第十八条 自行车、摩托车存放处治安防范管理各单位(包括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的建立自行车、摩托车存车处,并设专人负责看守。看守人员职责:一、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二、 不准存放无锁、坏锁车辆。三、 随时检查内外治安动向,发现可疑者有权查问。四、 认真负责,防车辆被盗。存车人员职责:一、凡骑自行车、摩托车上班的职工(包括外协服务人员)一律将车辆存在存车处,不准到处乱放。二、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管理制度。三

15、、车锁必须完好,有效,存车锁好车。四、如车钥匙丢失,必须说明情况,凭车牌照登记取车。五、存车处一律不予保管自行车、摩托车上存放的各类物品,如发生存放丢失由个人负责。六、确无条件建立存车处或临时施工存车地点,骑车人要按指定地点顺序停放车辆,不准乱扔。第十九条 技术防范装置管理一、安装有技术防范装置的部位,所安装的报警探头属精密仪器,必须严格管理,落实到人,在保卫部门备案。二、探头安装的部位,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移动、拆除。三、岗位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探头,不准用物遮挡、盖及损坏。四、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下班最后离开的人,必须在出门上锁后,通知值班室的值班人员,打开报警系统。五、在报警监控期间,本室人员进入该部位须向值班室、值班员告知、说明原因,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关闭报警,方可入内,离开时仍按此程序办理。第五章 部位治安防范管理第二十条 保险柜治安防范管理一、凡使用的保险柜必须符合GB1040989防盗保险柜。二、保险柜必须专人负责管理。三、保险柜存放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如因特殊原因(如奖金、有价票证等当日发不完)必须存放保险柜过夜时,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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