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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寒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总 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与职责2.1指挥机构2.1.3成员单位及职责2.1.4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2.2办事机构2.2.1工作职责2.2.2组织体系2.3成员单位职责2.4工作机制2.4.1会商机制2.4.2专家咨询机制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防与准备3.2.1思想准备3.2.2组织准备3.2.3物资准备3.3信息预警3.4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4.1.1响应等级4.1.2响应启动4.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级)应急响应4.5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4.7信息报告与发布4.
2、7.1信息报告4.7.2信息发布4.8响应结束5善后处置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队伍保障6.3装备保障6.4物资保障6.5资金保障6.6医疗卫生保障6.7交通运输保障6.8治安保障7监督管理7.1宣传教育7.3应急演练7.4工作责任7.5总结评估8附 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预案解释部门8.3预案管理9附 件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寒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寒亭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
4、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组织领导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组织协调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1.4.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施救技能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全力配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
5、当与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与职责 寒亭区政府成立寒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寒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指挥机构2.1.
6、1工作职责 统一组织和指挥寒亭区辖区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2.1.2组织体系 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寒亭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 2.1.3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寒亭气象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
7、,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1.4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参加。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公安消防部队及其他抢险队伍配合。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先期救援,在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3)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寒亭气象局、事
8、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况;做好事故应急咨询服务;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为救援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医疗单位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5)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
9、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置;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2.2办事机构2.2.1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
10、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2.2.2组织体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2.3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事故单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伤员的搜救;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
11、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确定死亡人员身份。区消防大队:负责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需要,全面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在现场指挥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所属部队做好现场的火灾扑救工作和抢险救援工作。区总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做好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调拨;负责协调善后抚恤工作及人员伤亡抚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伤、工亡和工亡职工亲属的赔付,负责对死亡职工进行殡葬处理,对有困难的伤亡职工家属,按政策规定,给予适当救助。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应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做好事故单位及参与
12、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由其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山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区住建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结构情况,组织对建筑安全情况评估、鉴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承担应急大型救援设备、装备的征集调用,组织工程抢险车和人员,对妨碍救援工作的建(构)筑物进行拆迁,处置坍塌建筑物。做好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区水利局:按照职责做好供水等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区商务局: 负责监测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供求状况,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区卫
13、计局:负责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保护公众健康工作,统计、上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周边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提出处置建议。区安监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制定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寒亭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
14、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决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2.4工作机制 2.4.1会商机制成立由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救援事项进行集体会商,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2.4.2专家咨询机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分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生产安
15、全事故专家顾问组,负责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安监部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监控,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或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3.2预防与准备3.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市民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建立市民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3.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生产安全专业队伍建设。3.2.3物资准备相关单位、救援队伍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储备。3.3信息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