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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管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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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管设计规程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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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风管设计规程3.2.1. 设计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B50019-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06适用范围:本节内容适用于泳池空间的风管设计3.2.2. 风管设计一般规定3.2.2.1.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圆形或长、短边之比不大于4 的矩形截面,其最 大长短边之比不应超过 10风管的截面尺寸,宜按国家现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43)中的规定执行金属风管管径应为外径或外边长,非金属风管管径应 为内径或内边长3.2.2.2 风管系统中板材厚度,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3.2.2.2-1的规定;不锈 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3.2.2.2-2 的规定表3.2.2.2-1 钢板风管材料厚度风管直径(D)或-、长边尺寸(d)类别圆形风管矩形风管D(d)W3200.50.5320VD(d)W4500.60.6450VD(d)W6300.750.6630 VD(d)W 10000.750.751000 VD(d)W 12501.01.01250VD(d)W20001.21.02000VD(d)W2000按设计确定1.2表 3.2.2.2-2 不锈钢板风管材料厚度类别风管直径(D)或〜、长边尺寸(d) '不锈钢板厚度D(d)W5000.5500 VD(d)W 11200.751120VD(d)W20001.02000VD(d)W40001.23.2.2.3风管内的风速宜按表3.2.2.6采用。

表3・2・2・6 风管内的风速(m/s)风管类别钢板及非金属风管砖及混凝土风道干 管6〜144〜12支 管2〜82〜63.2.2.4 通风、空调系统各环路的压力损失应进行压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 相对差额,不宜超过 15%,当通过调整管径或改变风量仍无法达到上述数值时,宜装设调节 装置3.2.2.5 通风设备、风管及配件等,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和输送的气体或粉尘的温度、腐 蚀性等,采用防腐材料制作或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3.2.2.6 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气体的风管及柔性 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制作3.2.2.7 风管内腔及外壁,不应布置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和电线、排水管道等 通风机室不应穿过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管道3.2.2.8 当风管内可能产生沉积物、凝结水或其他液体时,风管应设置不小于0.005 的坡 度,并在风管的最低点和通风机的底部设排水装置3.2.2.9当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 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3.2.2.10通风系统的中、低压离心式通风机,当其配用的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75kW, 且供电条件允许时,可不装设仅为启动用的阀门。

3.2.2.11 与通风机等振动设备连接的风管,应装设挠性接头3.2.2.12 在三通分支处设三通调节阀,或在分支管上设调节阀明显不利的环路可不设 调节阀在会风口或回风支管上设调节阀时,回风的各三通处可不设调节阀3.2.3. 风口布置及气体流组织3.2.3.1 空调区的送回风方式及送风口的选型,宜符合下列要求:(1) 应将送风布置于外围护面处,排风及回风布置于内墙或内窗侧;(2) 送风口送风方向可采用下或上送方式,尽量避免贴近地面的侧送;(3) 送风口处,百叶风口宜用带调节阀的送风口空间较大的公共建筑,宜采用喷口送 风、旋流风口送风或地板式送风;(4) 选择低温送风口时,应使送风口表面温度高于室内露点温度1~2°C5) 带看台的泳池空间,宜采用分区的空气调节方式,分区送风;3. 2. 3. 2送风口的出口风速,应根据送风方式、送风口类型、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 噪声标准等因素确定消声要求较高时,宜采用2~5m/s,喷口送风可采用4~10m/s3.2.3.3 新风口及排风口位置:(1) 应设在室外较洁净的地方2) 布置时要使排风口和进风口尽量远离进风口应尽量放在排风口的上风侧,且进风 口应低于排出有害物的排风口。

3) 为了避免吸入室外地面灰尘,进风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2m;布置在绿化地 带时,也不宜低于 1m4) 进风口宜采用防水百叶进风3.2.3.4 回风口的布置方式,宜符合下列要求:(1) 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内和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采用侧送时,宜设在送风口的 同侧下方2)条件允许时,宜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的横断面风速不宜过大,且应保 持走廊与非空调区之间的密封性3.2.3.5 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宜按表3.2.3.5选用表3・3・3・5 回风口的吸风速度(m/s)回风口 的位置最大吸风速度(m/s)房间上部W4.0房 间 下 部不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W3.0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W1.53.2.3.6 中型,小型(会所,酒店,私家等)泳池可以采用如下图中的气流组织方式,周边空气分配系统 中心管道分配系统 此两种方式适合层高比较低的泳池场馆,回风口可布置于侧面和泳池顶部,集中回风; 送风口送至周边的外墙处,帖附外墙上送或者下送这样利于防止外围护结露,另一方面池 边湿度不至于偏高3.2.3.6 游泳馆和带观众席的场馆建议采用池区和观众席进行空调分区处理,分区空调的 气流组织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 空调区宜采用双侧送风,当空调区跨度小于18m时,亦可采用单侧送风,其回风口 宜布置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2) 侧送多股平行射流应互相搭接;采用双侧对送射流时,其射程可按相对喷口中点距 离的 90%计算;(3) 宜减少非空调区向空调区的热转移。

必要时,应在非空调区设置送、排风装置3.2.4. 消声与隔振3.2.4.1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消声与隔振设计计算,应根据工艺和使用的要求、噪声 和振动的大小及、频率特性及其传播方式确定3.2.4.2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噪声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4.3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振动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振动级,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4.4 设置风系统管道,消声处理后的风管不宜穿过高噪声的房间;噪声高的风管,不宜穿过噪声要求低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隔声处理3.2.4.5 有消声要求的通风与空调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宜按表3.2.4.5选用:表 3.2.4.5 风管内的风速( m/s)室内允许噪声级dB(A)主管风速支管风速25〜353~4W235〜504〜72~350~656〜93~565~858~125~8注:通风机与消声装置之间的风管,其风速可采用 8~10m/s3.2.4.6 通风、空调与制冷机房等的位置,不宜靠近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房间;当必须靠近 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措施3.2.4.7 暴露在室外的设备,当其噪声达不到环境噪声标准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 施。

3.2.4.8 气流通过直风管、弯头、三通、变径管、阀门和送回风口等部件产生的再生噪声 声功率级与噪声自然衰减量,应分别按各倍频带中心频率通过计算确定注:对于直风管,当风速小于 5m/s 时,可不计算气流再生噪声;风速大于 8m/s 时,可不计算噪声自然 衰减量3.2.4.9 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 设备或采取其它消声措施系统所需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3.2.4.10 选择消声设备时,应根据系统所需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消声设备的声学 性能及空气动力特性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2.4.11 消声设备的布置应考虑风管内气流对消声能力的影响消声设备与机房隔墙间 的风管应具有良好的隔声能力3.2.4.12 管道穿过机房围护结构处的四周的缝隙,应使用具备隔声能力的弹性材料填充 密实3.2.5. 防火3.2.5.1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 层 当管道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时,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垂直风管应设置在管井内3.2.5.2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1)穿越防火分区处;(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3)穿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5)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 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3.2.5.3 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垂直排风管,应采取防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 置防火阀3.2.5.4 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动作温度应为70°C;( 2 )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3)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 4)在防火阀两侧各 2.0m 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5)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阀试验方法》GB 15930的有关规定3.2.5.5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但下列情况除外:(1)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 2 )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楼(厅)等大空间建筑、办公楼和丙、丁、戊类 厂房内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当风管按防火分区设置且设置了防烟防火阀时,可采用燃 烧产物毒性较小且烟密度等级小于等于25 的难燃材料3.2.5.6 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控制电加热器前 后各 0.8m 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置有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3.2.5.7 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 型的事故排风机当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该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3)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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