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51854148 上传时间:2023-11-0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0.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Authorization is like flying a kite. The weak line of the subordinates ability must be closed, and the subordinatesstrong ability must be released.简单易用 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导读: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 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意。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2、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 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 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 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 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可 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 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 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

3、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 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 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 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 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 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 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 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 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4、。如果被害人的同意 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 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 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 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 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 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 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 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 罪论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 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

5、会造成伤害结果的, 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 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 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 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 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 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 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 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 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 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

6、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 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 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 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 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 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

7、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 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 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 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 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 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 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 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 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 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 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 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 轻伤以上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 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 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 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 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