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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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许可使用经济学分析著作权;许可使用;经济学根底;经济背景;商业价值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流转制度的核心,著作权贸易应当以著作权的转让、许可使用和担保等财产流转制度为其研究方向。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经济学根底、产生开展的经济背景及其商业价值等根本理论问题的探讨,有助于人们加深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生俱来的经济学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经济学根底、经济背景及其商业价值等根本理论的初步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它是开展著作权经济利益动态研究的前提,为作品的市场准入及其大规模的商业流通提供了知识产权法学视野下的理论支撑和准备。著作权制度的正常动态运转并不完全取决于

2、经济因素,它还有其他的诸如哲学、社会学和法理学的根底,也有着技术背景和思想背景等其他决定因素。本文仅着眼于经济学范畴进行探讨。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经济学根底探源通常认为,只有当预期收益与作品的复制本钱的差额超出或等于其表达本钱时,作品才得以创作。创作一部作品必然需要消耗大量的本钱、时间和精力;作品的上市也需要一定的本钱投资,在社会不给予智力创作以补偿的情况下,盗版活动就会泛滥、猖獗。盗版既没有“表达本钱,也不需要投入开发者的创造性,但它却可以以更低的本钱复制并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在这种状况下,创作者所付出的各项投资将无法收回,作者的创作动机必定会因此而受损,因而,有必要建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

3、以便使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稳定的效益。不过,著作权的保护水平也不能过高,否那么有可能限制作品的传播,增加不必要的教育、研究和娱乐本钱。所以,最理想的著作权制度应该在追求创作者利益最大化与照顾广泛的社会公益需要之间求得一种平衡。在缺乏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存在一个自然的市场机制为智力创作者提供较充分的报偿。因为很多作者具有天生的创作欲望或者在其创作中具有其他方面的优势,像第一个将作品推向市场获得的优势、较低的复制本钱,在有些情况下这足以使其收回本钱。另外,创作者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加以防范。但是,对大多数智力产品来说,个人的控制能力总是十分有限的,并且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损害社会利益。在很

4、多情况下,使用者完全可以通过降低复制本钱和不用付出投资来获取创造者的努力,如此不利于化解开发智力成果所承当的风险。因此,即便处于“防止危险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的考虑,也很有必要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授予智力创作者一定的财产权以使其至少能禁止一定的复制形式,从而令创作者在边际本钱之上收回本钱。作者的垄断权允许确立边际本钱以上的价格,而这一结果必然导致对作品传播的无销率的限制。这里的边际本钱代表被要求产生作品的单个的额外的复制品的资源,假定作品存在的话。作品的有效分配需要至少愿意支付边际本钱的每一个消费者能够购置作品的复制品,因为这会导致社会盈余,等于消费者放置在该作品上的价格和在生产该作品的社会本

5、钱(如边际本钱)的差额。这与谁实际获得该盈余无关。如果该作品被以每一个消费者放置在作品中的价值的价格出卖,作者将获得盈余;而当价格等于边际本钱时,消费者获得盈余;但只要价格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点,在每一个情况下,所有的盈余都会实现。价格等于边际本钱是确保所有的交易发生盈余的一种方式,而不仅仅是可能的有效率的制度。但是,边际本钱制度是导致有效分配的最简单的制度,就像其他的制度需要不同的消费者使用不同的价格一样。所以说,高于边际本钱的价格会无效率地限制作品的传播。但是,如果许可使用的本钱(与许可证相关的交易本钱)变为零,作品的传播就不再会被无效率地限制。这是因为如果创作作品的作者能够与后续的使

6、用者谈判而没有本钱,创作者就不会提出一个过高的使用费要求而使作品的使用者不能够获得任何利润。如果使用者不能够获得利润,他也就不会再使用该作品,而不使用作者的作品也就不会再支付任何的许可费。对任何一个作者而言,他始终具有使其作品尽可能地被广泛发行的动机,能够获得一些许可费总比没有要好些。所以,实际情况是:只要有适宜时机,作品一般都会被许可使用,但许可的本钱要尽可能地压低。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许可费确定之前提下的作者收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使用者预留出自己的利润空间,防止许可费的支出过高,最终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也即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产生、开展的经济背景按照制度学派的理论,当

7、一些经济主体的精神创造性成果十分丰富时,希望出让一局部,即存在“结构上的供给;而另一些主体恰好缺乏这方面的成果,希望从外引进,即存在“结构上的需求。两者结合到一起,自然而然地导致著作权贸易的产生,而且这种供求关系正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得以产生和开展的原动力。科研本钱大幅提高刺激了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的开展,从而大大改变了贸易结构,使得著作权贸易特别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开展机遇。政府和企业界大量投资用于科学研究和文化开展。这些情况对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的开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巨大需求为著作权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随着科学技术的开展、市场经济主体的振兴和兴旺

8、以及竞争力的增强,不再是单纯地凭借其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和资金,更主要的是取决于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和水平。由于社会对科学技术文化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科学技术文化事业开展的规模日益扩大,从业人数和队伍不断壮大,美国几乎是每10年翻一番,西欧兴旺国家是每15年翻一番。据科学预测,进入21世纪中叶,科学技术文化事业的从业人数将占世界总人口数的20。这说明,丰富多彩的创造性智力活动将在本世纪成为人类的普遍性活动。这些因素无疑为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的开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环境。此外,越来越多的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普通商品的国际贸易产生的障碍和阻力正好助长了国际著作权贸易的开展,而跨国公司的迅速开展也为国际著作

9、权贸易的开展提供和拓宽了渠道。因此,在各种主客观条件日趋成熟和完善的过程中,著作权贸易获得突飞猛进的开展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且在21世纪成为主要的贸易形式也是不可阻挡的。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商业价值(一)许可使用的商业优势许可使用堪称应用范围最广也是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著作权贸易方式。它与著作权转让、著作权担保等其他著作权转移方式相比,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商业优势:1既不会发生权利让渡,又可强化对著作权利用的控制。许可使用与转让、担保的本质不同在于它不会有权利主体更迭危险,对于特别看重权利归属和权利掌控的著作权人来说,这种贸易方式具有极强的诱惑性和普适性。在许可使用的方式之下,许可人可以通过

10、合同的方式对被许可人使用自己作品的时空范围加以限制,使得被许可人必须严格遵照自己的意图行动。这种合同控制的方式往往比自己直接去使用还要控制得好。2可以先期进入本来不可企及的市场。许可使用可以使自己的作品快速覆盖到本来不可能延及的市场,一是先期进入市场,二是扩展市场的地域范围与经营范围。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入市场的实际可以说是最为关键的。稍有缓慢,作品也许就失去了新颖性,因为著作权法并不排斥作品的偶然巧合。尽管著作权的生命在于独创,但作品的新颖程度对于其市场价值大小的影响也是不容无视的。所以说,先期进入市场就意味着占得先机,拔得头筹。作者如果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进入自己从未涉及的地理市场而自

11、己又无推销或发行渠道的话,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的选择:一是专门设立分支机构;二是许可使用。而后者往往是最快捷的路径。正如扩展地理市场一样,许可也可以扩展作品市场。一个市场主体可能只拥有在一种作品上利用其著作权的资源,而该著作权却还可以运用于其他效劳上,录影业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今,家用娱乐节目光盘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然而电影和电视节目的独立制片人常常不具备大量生产和发行光盘的能力,为了从这个市场中获得充分的利益,这些制作人将其知识产权及其影片和电视节目的著作权许可给某些公司,由后者制作并发行其复制件。3有利于提高声誉和信誉,获取附加收益。许可使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广告宣传,尤其是在自己从未涉猎的

12、领域内为许可的话,那便会给许可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额外收益。而且被许可人为此所作的努力一般都会锦上添花般有利于许可人的声誉和信誉,至少在被许可人的产品、销售和效劳保持一种适当的质量水平时应该如是。此外,许可使用制度还催生了邻接权制度。邻接权本身就是一种因协助传播而产生的权利,它是许可使用制度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可以说如果没有许可使用制度,也就不可能有邻接权制度。所以,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是邻接权制度衍生的逻辑前提。(二)许可使用在贸易中的不利“不管有什么样的好处,许可还是无法与完全的垂直结合相比较的,人们在准备选择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之前还必须对其在商业上的不利之处加以仔细权衡和区分。1会失去对著作权

13、进一步利用的控制。许可使用最主要的不利表现为可能会使许可人丧失对其著作权进一步利用的控制。通常情况下,许可人一般会尝试通过许可协议中所商议的条件来保持某种控制,但是,由于下述三个原因使得这种契约性的控制极少能够实现预期的结果:一是被许可人会竭力反对有关严格控制的条款;二是反垄断法限制了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营业尤其是有关价格政策的控制程度;三是无论许可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实际的行为人总是被许可人,因此,他比许可人拥有更大的控制权。2会失去与受众的联系甚至丧失公众认知。商业经验说明,与受众即顾客保持一定的联系是何等的重要。当作者通过许可将其作品授权他人行使时,他可能因为丧失与其最终客户的联系而失去其最

14、正确的富有竞争性的构思源泉。此外,由使用作品所带来的公众认知的好处及提高了的声誉也有可能直接归于被许可人而非许可人。事实上,一些别有用心的被许可人可能会利用其经济力量在市场中获得本应由许可人取得的开发知识产品的好处。3会失去新的商业时机。从先期进入本不可延及的市场的角度来说,许可使用无疑是有好处的。尽管如此,我们还应看到硬币的另一面:通过被许可人进入新的市场,这将会减少许可人自己在这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长期以往,许可人可能丧失应付这些市场的能力。在世界已处于“地球村的今天,商业活动中蕴涵着无限的商机,而没有实际参与市场运作的人一般是不可能有这种时机的。4会增加盗用的几率和风险。许可使用的另一风

15、险是被许可使用的作品未经允许而被使用或披露。未经许可的使用可能是成心的海盗式掠夺,也可能是一种不经意的行为。许可使用之所以会有这种危险,主要是因为许可使用本身削弱了许可人对利用其著作权的方式和防止未经允许的使用及披露的预防措施的控制。一是许可协议必定允许被许可人将作品提供给其他人,许可人对其他人通常几乎无法施加控制;二是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以新的形式使用其作品很难发现与监督。5经济收益依赖甚至取决于他人。许可使用意味着许可人依赖于被许可人在许可活动中创造收益的努力。一旦被许可人在经营中陷于败绩,那么有关产品及许可人的收入也就在自己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毁于一旦。这也就是为什么多数作者只在有限的使用范围或地域范围内或者考虑到被许可人特定的承诺才给予独占使用许可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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